个体的创生

2022-03-18 06:35吉尔伯特西蒙顿
洛阳师范学院学报 2022年1期
关键词:生命体个体化形式

[法]吉尔伯特·西蒙顿 著

陈 鹏 译

〔北京语言大学 信息科学学院,北京 100083;

中国社会科学院 科学技术和社会(STS)研究中心,北京 100732〕

存在两种方法将生命体视为一个个体。一种是实体论者的观点,它把生命体的统一视为其本质,这个统一体是自身所提供,基于自身,且由自身所创造的; 这个统一体剧烈地排斥自身之外的他物。另一种是形质论者的观点,它把个体视为形式与质料的结合所创造的。如果我们对比这两种方法,我们能够发现两者存在一个明显的对立,即实体论形而上学中的以自我为中心的一元论和形质论所刻画的二元论(the bipolarity)。然而,尽管存在这种对立,这两种分析个体实质的方法也具有共同之处:在两种方法中,都存在一个假设,即我们能够发现一个个体化原则,该原则在实际个体化发生之前施加其影响,该原则能够解释、产生并确定个体化之后的进程。给定我们一个已构成的个体,它引导我们去重构使其实存(existence)成为可能的条件。

然而,当就个体的实存来系统地阐述个体化问题时,我们发现了一个保证进一步解释的预设(presupposition)。这个预设指出这个问题(个体化问题)之解答的一个重要方面,它已经潜在地确定了个体化原则的研究过程:个体,作为一个已构成的个体,是最值得关注的实在(reality),是需要被解释的。在这种态度盛行之处,寻求个体化原则的标准就是它能够说明个体的排他性特征,而不用考虑该原则与作为一个整体之存在上的其他影响的必然联系,尽管这些影响可能对于个体化存在的出现同样重要。在这种假设下所开展的研究为已构成的个体赋予本体的特权。这样的研究同样也阻碍我们充分地表征个体发生的过程,阻碍我们精确地定位个体在导致个体化的实际系统中的合理位置。“个体化必定具有一个原则”的想法是在寻求个体化原则的一个关键假设。“原则”的思想暗示某种品质,它预示我们所将到达的构成个体的种类,也暗示,一旦构成过程完成时,它(所构成个体)将具有的属性。

在某种程度上,个体化原则的思想来源于倒序的发生(a genesis that works backward),一个“逆向”的个体发生,由于为了说明个体的发生与其界定特征,我们必须假定存在首项(a first term),一个原则,它将为个体之所以成为个体提供充分的解释,并说明其独特性(haecceity)——但这并不证明个体发生的本质前提条件需要类似首项这样的事物。然而,一个项(a term)自身已经是一个个体,或至少是能够被个体化的某物,或是能够成为绝对特定实存之因的某物,或是能够产生许多新的唯一性的某物。无论是一个原子,一个不可分割和永恒的粒子,还是首要质料和一个形式,只要能够有助于建立关系,那么就与个体具有同样的实存方式。原子通过偶微偏(clinamen)与其他原子相互作用,通过这种方式,它能够穿过整个虚空的无垠和无尽的形成,构成一个个体(尽管不总是有生命的)。质料能够与形式共生印象,个体发生之源可能来自这种质料-形式的关系。实际上,如果唯一性(haecceities)不是内在于原子、质料或者形式之中,那么在上述提及的实在中寻找个体化原则是不可能的。在先于个体化实存的某物中寻找个体化原则,等同于将个体化归结为只是个体发生。在此,个体化原则是唯一性之源。

显然,原子主义者的实体论和形质论,都回避对个体发生本身进行直接的描述。原子论描述类似生命体这样的复杂体的发生,它们具有不稳定和暂时的统一性; 它被认为是纯粹偶然关联(chance association)的结果,当遇到一个比当前的黏合力更强的力时,它将被分离成原始的元素。如果将这样的黏合力自身看作复杂体的个体化原则,那么实际上它们会被永恒的基本粒子的更精细结构所否定,这些粒子才是真正的个体。对于原子论,个体化原则植根于无穷原子的每一个实存中; 只要思想试图把握它们的本质,它总在那里。个体化是一个事实:对于每个原子,它是它所给定的特征,对于复杂体,偶然关联使然。

与此相反,形质论认为,当我们分析即将成为一体的质料和形式时,个体化存在(the individuated being)尚未给定:由于我们已经将自己置于个体发生形成过程实际发生之前的某个时间,因此我们并不出现在个体发生时刻。那么,个体化原则并不能够在个体化自身呈现为一个过程的时间点去把握,而是在它实存之前的操作所需要之物中,即质料和形式中,去把握。这里,该原则被认为包含在质料或者形式中,由于个体化的实际过程并不认为能够供给原则自身,只是付诸实施而已。这样,对个体化原则的探寻要么在个体化发生之前,要么在个体化发生之后,这取决于所用的个体存在(the individual being)方式是物理的(正如在实体主义者的原子论中),还是技术的和生命的(正如在形质论中)。尽管,当处理个体化过程时,由于该过程被看作需要被解释的,而非在其中可发现解释的,在两种情形中都留有一块不确定性(a region of uncertainty):个体化原则的概念在何处? 现在,如果这个过程被考虑为需要被解释的,原因在于所接受的思维方式总是围绕着已成功个体化的存在体,然后试图去说明它,而绕开了个体发生的阶段,直接到达作为过程结果的个体。结果,需要做一个事件遵循某一个时间顺序的假设:首先,个体化原则; 其次,原则指导某个过程,该过程产生个体; 再次,所构造的个体出现。然而,另一方面,如果我们能够在个体化过程中发现除个体之外所产生的其他物,那么就不会去做如此的尝试:为了到达作为最终实在(the ultimate reality)的个体,而匆匆跨越个体发生的阶段。相反,我们将尽力把握个体发生的所有变化的整个展开,尽力从个体化过程的视角去理解个体,而不是通过个体去理解个体化过程。

我的意图是表明统治个体化原则的一般方法需要彻底地改变。个体化过程必须被考虑是首要的,因为正是这个过程,当即使得个体成为存在,并决定它的发展、组织和模态中的所有显著特征。这样,个体应该被理解为具有相对实在(a relative reality),只占据我们所讨论的整个存在的某一个阶段——一个携带前个体状态意蕴的阶段,同时,即使在个体化之后,它也并不是独立实存的阶段,由于个体化在一次出现中,并不耗尽嵌入在前个体状态中的所有潜能。此外,个体化不但揭示了个体,而且也揭示了个体-环境偶对(individual-milieu dyad)(1)此外,很可能环境不被认为是简单、同质和统一的现象,而是两个极端量级之间张力所刻画,这种张力调制个体的创生过程。。如此,个体在两种意义下具有相对实存:由于它并不表征存在的全部,同时由于它只是存在形成中的一个阶段的产物,在存在形成过程中,它既不是以个体的形式实存,也不是作为个体化原则实存。

这样,在此,个体化被认为只构成一个更大实体发展中的个体创生过程(an ontogenetic process)的一部分。个体化必须被认为是一个表现在系统中的部分和相对的消解,这个系统包含潜能,并利用与自身的某种不兼容性,而这个不兼容性是归因于张力和完全异类维度(extremelydisparate dimensions)之间交互的不可能。

如果表达式“个体创生(ontogenesis)”指代存在体的发展,或者它的形成,换言之,只要使得存在体发展或者形成,这个表达式将获得其更全面的内涵,而不是被理解为更局限、更次要的个体的发生(与发生的更丰富的内涵相对立,例如,涉及整个种群)。只有在“实体即是存在的方式”学说的语境中,存在及其形成之间的对立才成立; 但形成作为一个存在的维度实存也是可能的,它对应于与自身失去同步的能力体,正是通过与自身的不同步来消解自身。前个体存在(the preindividual being)是没有步骤(阶段)的存在。在个体化完成时刻,正是将存在分解为阶段的消解出现之时,这就意味着形成(becoming):形成并不是存在体实存的框架; 它是存在的维度之一,是消解最初的富有潜能性的不兼容的方式(2)在两个极端量级之间的协调级的构成; 在某种意义下,个体发生的发展自身能考虑为一种协调。。个体化对应于存在中阶段的出现,它是存在的阶段。它并不是作为形成的副产品的隔离的结果,而是在它展开时的过程自身; 只有通过考虑存在的初始过度饱和,它才能被理解,首先是同质的、静态的,然后经过采用某一个结构之后,很快就形成——如此,引发个体和环境的涌现——沿着一个过程,最初的张力被消解,同时以随之而来的结构的形状得以保留; 在某种意义下,可以说指导我们的唯一原则是:在形成中存在的保留原则(being through becoming)。这种保留通过结构与过程之间的交换产生,经过一系列的连续均衡,由量子跳跃所引发。为了牢牢把握个体化的本质,我们不要把存在体(the being)看作一个实体(substance),或者质料或者是形式,而是一个完全展开的和过度饱和的系统,它以比统一体(the unit)自身更高的层次实存,根据排中律,它本身不够充分且不能被充分概念化。具体的存在或者完全的存在,也就是说,前个体存在,不仅仅是一个统一体的存在。授权使用排中律的统一性(被个体化的个体和同一的特性)不能够应用到前个体存在体上——这就解释为何我们不能够在事实之后通过单子重新创造世界,即使我们引入类似充分理由的其他原则,来允许我们把它组织为一个世界。统一性和同一性只可应用到存在的一个阶段中,它是在个体化过程之后的一个阶段。现在,这些概念对于帮助我们发现个体化的实际过程是无用的。它们对于理解个体发生这个概念的完全内涵是无效的,即对于存在的形成,只要在个体化过程中,它自我复制且与自身失去同步。

直到现在,仍不能思考和描述个体化,原因在于我们只认识到一种形式的均衡:稳态均衡。我们还没有认识到“亚稳态均衡”的思想。存在被隐含地假定为一直处于稳态均衡。稳态均衡排斥形成的思想,由于它对应于可能的最低潜能; 它是当系统完成所有可能的转换,不存在其他可以施加变化的力的一种均衡。当实现化所有的潜能性后,系统达到其最低能级,它不再有任何更多转换。古人只能认识到不稳态和稳态,运动和静止,但是他们并没有亚稳定性的清晰而客观的思想。为了定义亚稳定性,需要引入驻留在给定系统的潜能、序和熵增的概念。如此,才可能定义处于亚稳定态的存在,这与稳态均衡和静止都不同。古人在搜索统治个体化的原则中,之所以不能够引入这一概念,原因在于不能够列举清晰的物理范式来揭示如何使用这样的概念(3)在古代世界中,确实存在一些与亚稳定概念在规范和直觉上等价的概念,但是由于亚稳定性的概念通常需要两个数量级且其间不存在交互通信,因此这个概念归功于科学进步的发现。。因此我想首先尝试以物理个体化作为一个亚稳定态系统消解的实例,起始于系统的一个状态,例如过度溶解或者过度饱和,它主导晶体的发生。结晶已经产生了许多丰富的广为理解的概念,这些概念在其他领域也被作为范式采纳; 但是它并没有为我们提供物理个体化的详尽分析。

现在,可以假定,这个现象,在其原始状态中,就其本身,有些类似过度饱和溶液,更不必说,在前个体阶段中,是超越统一体和同一体之物,是能够表现为波或微粒子,物质或能量之物——由于任何过程,过程中的任何关系都是一个个体化,它复制前个体存在,并与自身失去同步,同时在未精化协调(the refinements of mediation)时,使相差极大的值和数量级相互关联。这样,所导致的互补性(complementarity)在认识上保持该现象的原始和最初亚稳定性的效果。机械论和能量论,这两种同一理论(theories of identity)都不能以全面的方式来说明这个实在。场论,当与微粒子论结合,甚至和场与微粒子交互理论结合,也仍然部分是二元论,但是已经朝系统阐述前个体的理论方向迈进。在另外一条路径上,量子理论已经洞察到超越统一性(goes beyond unity)的前个体域(this preindividual regime)的实存:在基本量中出现了能量交换,似乎在粒子间关系中存在着能量个体化,在某个意义下,我们可以把这个个体化看作物理个体化。或许,在这样的意义下,我们能够预见两者最终将会融合,尽管到目前为止,两种理论(量子理论和波动力学)都相互难以渗透。它们可以被设想为表达前个体状态的两种不同方式,当它作为一个前个体出现时,所展露的种种表现。在连续和不连续的表象之下,量子和亚稳定互补性(超越统一性)才是真正的前个体。或许,修正和耦合物理学中的基本概念,需要表达这样一个事实:这些概念只是个体化实在的充分表征,而并非前个体实在。

因此,将晶体发生作为个体化过程进行研究的示范价值,将变得更可理解了。它将允许我们在一个宏观层面来把握一个植根于本属于微观领域(分子和非摩尔)的系统状态的现象。它能够把握形成过程中晶体的每个边界行为。这样的个体化不会被认为是之前的形式和质料的组合:形式和质料以已构成和独立的项(terms)实存,而是发生在富有潜能性的亚稳态系统核心中的消解:形式、质料和能量已经预先实存于系统中。形式和质料都不充分。个体化的真正原则是协调(mediation),它通常假定,在初始时,就存在两个不同的数量级,最初彼此缺乏交互性的通信,然后在不同的数量级和稳定性之间连续通信。

在一定量的潜能(更高阶数量级的必要条件)被实现化的同时,部分质料通过放大的协调过程,被组织和分散(更低阶量级的必要条件)到中间数量级的结构化个体中。

正是一个亚稳定系统的能量组织导致结晶,并对向(subtend)它,但是晶体的形式表达了其组分化学类型的分子或原子特性。

在生物领域,能够采用相同的亚稳定性概念来刻画个体化。但与物理领域所不同的是,个体化不再以瞬时的、量子般、突发而明确的方式产生,留下环境和个体二元组,其中环境从个体中剥离,个体也不再占据环境的更广阔的维度。无疑,当将其看成绝对起源,这样的个体化观点对于生命体而言是有效的,但它由一个永恒个体化匹配,生命自身遵循一个形成的基本方式:生命体在自身中保留有永久个体化的行为。它不仅是如同晶体和分子一样的个体化结果,而且是一个名副其实的个体化剧(a veritable theater of individuation)。此外,生命体的整个行为,与物理个体不同,并不完全聚焦在与外部世界的边界中。在存在体中实存一个更完整的内部共振域(a more complete regime of internal resonance),需要持久通信,并维持作为生命前提条件的亚稳定性。这并不是生命体的唯一特征,它不能够看作维持某种均衡,或遵守由简单均衡组成复杂均衡的公式,试图在各种不同需求中寻找兼容的一台自动机。生命体也是从初始个体化产生,并放大这个个体化的存在体,而绝非由控制论的机械主义模型在功能上所同化的机器(the machine to which it is assimilated functionally by the model of cybernetic mechanism)。在生命体中,个体化由个体自身所引发,并非简单是一个由之前完成的个体化所产生的功能客体,与制造过程中的产品有所不同。生命体消解它的问题,不但是通过自我调适,也就是说,通过改变它与环境的关系(机器也能如此)——而且,还通过发明新的内在结构,并完整地自插入到有机问题的公理中,从而改变自身(4)正是通过这个自插入,生命体才能够被看成信息交换的产物,通过成为高于自身的实在阶和次于自身的低阶之间的交互通信的节点。。生命个体是一个个体化系统,是一个不断个体化的系统,也是一个个体化其自身的系统。(The living individual is a system of individuation, an individuating system and also a system that individuates itself.)内部共振及它与自身的关系到信息的翻译都包含在生命体的系统中。在物理领域,内部共振刻画在个体化自身过程中,个体的局限性。在生命体领域,它成为个体之所以为个体的标准。它实存于个体的系统中,而不仅仅实存在个体相对于环境的构成中(not only in that which is formed by the individual vis-a-vis its milieu)。生物的内部结构的完成,不但作为发生的行为的结果,而且是出现在内部与外部域之间边界的调制——正如在晶体的例子中; 相反,物理个体——永远都是外放的,永远都是与自我并行的,在它自身的疆域限制下活动——不能够说成是具有真正的内在性。但是由于在生命个体中,个体化确实发生,因此生命个体确实具有真正的内在性。此外,在生命个体中,内在扮演了一个构成的角色(a constitutive role),在物理个体中,只有边界扮演此角色; 在后一种情形下,凡拓扑上位于内部的,在生成上必须被看作更优先的(and in the latter case, whatever is located on the inside in topological terms must also be thought of as genetically prior)。生命个体与它的每个元素之间都是同时的; 物理个体则不然,它包含一个绝对“过去”的过去,甚至当它处于成长的阵痛时。生命体被认为是一个被传输到自身的信息节点——它是一个系统中的系统,自身中包含不同数量级之间的协调(5)内在协调能够作为生命个体完成的外在协调的延续,因此允许生命体将两个不同的数量级彼此关联,即宇宙级(例如太阳的光能)和分子间级之间。。

总之,我能够提出假设——类似于物理学中的量子假设,也类似于不同潜能级之间的相对性假设,下面的假设是合理的:个体化过程并不耗尽之前(前个体)之所有,一个亚稳定域并不只是由个体所维持,而实际上是由其孕育,直至这样的程度,即最终构成的个体携带与前个体实在相关的某种继承,由刻画它的所有潜能性所模拟。这样,个体化是一个相对现象,如同物理系统的结构改变一样。当还留有某个潜能性层次,就意味着进一步个体化是可能的。保持与个体的关联,前个体特征是后续亚稳态之源,通过它能产生新个体化。根据这个假设,我们可以把每一个真正的关系看作具有存在的一个状态,看作一个新个体化中所经历的发展。一个关系并不在两个完全独立的个体之间涌现,相反,它是个体化系统内部共振的一个方面。它形成一个更宽泛系统中的一部分。生命体,同时比统一体更多亦更少(more and less than a unity),具有一个内在问题域,能够是问题域中的一个元素,具有比其自身更宽泛的范畴。就个体而言,此处的参与(participation)的含义是一个更大的个体化过程中的元素,通过继承个体所包含的前个体实在——那就是,归功于它所保留的潜能性。

这样,把内在和外在关系看作其中一个参与 (one of participation)是可行的,而并不需要通过解释的方式举证新实体。(Thus, it now becomes feasible to think of both the internal and external relationship as one of participation, without having to adduce new substances by way of explanation.)精神和集体都是继产生生命的个体化之后的个体化过程所构造。精神表征在一个存在体中的个体化的持续努力; 它必须作为一个主体,采取行动以问题元素的方式自身涉入,从而消解其问题域。当把主体认为是生命个体时,它能够被认为是存在的统一体,同时,作为一个存在体,表征它对自身在世界中的行为,既是世界的一个元素,也是世界的一个维度。(The subject can be thought of as the unity of the being when it is thought of as a living individual, and as a being that represents its activity to itself in the world both as an element and a dimension of the world.)关于生命体的问题不只局限在它自身的范围中:只有通过无终止的连续个体化,这确保前个体实在得以发挥作用,并嵌入到与环境的关系中,我们才能够赋予生命一个开放式的公理化。情感和知觉在感情和科学中能被看作构成单个整体,迫使我们去付诸新维度。然而,精神存在体不能够在它自己的轨道中消解它的特定问题。前个体实在的继承允许集体个体化有助于消解——它在此扮演精神个体化的其中一个前提条件,同时,前个体化实在被个体化为精神存在,超越个体化实在的局限,并把它嵌入到世界和主体的一个更广阔系统中,在集体方面,个体化形成一组个体化,通过它携带前个体实在,与群体相关联,交接到所有其他个体中; 它个体化为一个集体单元。这两个个体化,精神的和集体的,彼此相互作用; 它们允许我们定义一个跨个体范畴,这可以说明内在个体化(精神)和外在个体化(集体)的系统统一性。跨个体的社会心理世界既不是社会的,也不是个体间的状态。它需要我们假定植根于前个体实在的名副其实个体化过程的之前影响,与个体相关,能够构成一个具有它自己的亚稳定性的新个体。它表达一个量子条件,与多个数量级关联。生命体被展示为一个问题存在,比统一体更大亦更小。说生命体是问题域,意味着考虑它的形成作为其中一个维度,这样它由它的形成所确定,它担负着存在体协调任务。生命实体(the living entity)既是个体化代理,也是个体化剧:它的形成表征一个永久的个体化,或者从一个亚稳定态过渡到另一个亚稳定态的个体化系列方法。个体不再是一个实体或者是集体的一个简单部分。集体单元为个体问题域提供消解方法,这意味着集体实在的基础已经以前个体实在的形式形成个体的一部分,并保持与个体化的实在相关。一般而言,由于个体实在的实体化(the substantialization of the reality of the individual),我们所考虑的关系,事实上构成了个体形成所依赖的个体化过程的一个维度。换言之,与外部世界和集体的关系实际上是个体化的一个维度,由于与经历逐步个体化的前个体实在之间的联系,个体参与到该个体化中。

此外,由于个体创生(ontogenesis)揭示对集体单元所做贡献的特征,亦揭示了对作为问题消解的精神过程所做贡献的特征,因此心理学和群论被联系在一起。当我们考虑个体化是生命自身时,那么它能够被看作在冲突情形下,一个新公理的发现,这些公理在包罗个体的系统中包含和统一了该情形中的各种元素。为了理解精神行为在个体化理论中所扮演的角色,它消解了亚稳定态中冲突的性质,需要去揭示在生命中构造亚稳定系统的真正路径。在这个意义下,个体与环境(6)特别地,与环境的关系不能够看作与唯一和同质环境的关系,无论是在个体化之前或在此之中。环境自身也是一个系统,是在个体化之前彼此不能通信的两个或者更多实在级之间的综合。的适应关系的概念,认识主体与被认识客体的关系的关键概念都必须被修正。知识不是通过感觉抽象而来,而是从一个源自主要向性统一体的问题域,感觉和趋向性的耦合以及生命体在一个多极化的世界中的定位而来。(Knowledge is not built up through abstraction from sensations, but through a problematic deriving from a primary tropisticunity, a coupling of sensation and tropism, the orientation of the living being in a polarized world.)这里,我们需要再一次远离形质论模式。不存在感觉(sensation)这样的质料,作为构成给定感性的先天形式的后天经验(a given a posteriori for the a priori forms of the sensibility)。先天形式实际上是使用张力公理发现的第一消解,张力是由首要向性统一体的对抗所产生。感性的先天形式既不是先天获得的,也不是通过抽象后天经验获得的,而是必须被理解为出现在个体化过程中的公理化结构。世界和生命体都已经包含在向性统一体中,但是这里的世界只是作为一个方向,作为一个梯度的一极,这一极在不确定的偶对中(in an indefinite dyad)定位个体化存在,个体化存在可以在偶对的中点被发现,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个体化。知觉,以及之后的科学自身,不仅通过发明新的时空框架,而且通过一个客体概念的构成,来持续消解这个问题域,之后它形成原始梯度“之源”,并在中间把它们组织起来,就如同它们自己是实际的世界一般。先天与后天经验之间的区分,以及在知识论中形质论的回声,其核心区域黑暗,从而模糊了作为知识之座(the seat of knowledge)的真正个体化过程。沿着一个存在体所经历的阶段或者相理论,去思考一个定性或者密集序列的想法就很好。这样的理论是非关系的,不需要被预先存在的极性术语所维护; 相反,它从一个定位生命体的原始中间状态中发展而来,并把它插入到梯度中,在向性统一体上赋予其意义。这个序列是意义的抽象视角,通过它,向性统一体自我定位。我们必须从个体化开始,并在其中心,与空间和存在的形成相关联,来把握存在,而并非通过一个面对外在世界的被实现化个体去把握存在。

在此,我的意思是先天和后天经验,都不能在知识自身中发现。由于它们自身不是知识,它们表征的既不是知识的形式,又不是知识的质料——而是前个体对偶的极端两极,因此是前意向性。存在一个先天形式的错觉源于在前个体系统中的完全性先决条件的预先实存,它(前个体系统)的维度比经历个体创生(ontogenesis)的个体更大。另一方面,后天经验适用的错觉能够由实在的实存来解释,它的数量级比在时空修正后所见到的个体的数量级要更低。一个概念既不是先天的,也不是后天经验的,而是当下的(praesenti),由于它是在比个体更大和比个体更小之间提供信息和交互的通信。

上述列出的方法同样地能够被用作探索情感和情绪,它们构成与其自身相关的存在共振,以与向性统一体和感知与环境之间关联相同的方式,它们将个体化存在连接到前个体实在。精神由连续个体化组成,它允许存在通过在比它更大和更小之间实施永久通信来消解问题域状态。

尽管,精神的消解不能够只在被个体化的存在层次中发生。它构成在一个更广阔个体化中的参与基础,也构成集体性的基础。如果个体存在只向自身提出质疑,那么它将不能够走出焦虑的限制,由于焦虑是一个没有行动的过程,是一个不能成功消解情感的持久情绪,是一个个体化存在,在不能超越自身时探索自身存在维度的挑战。对于被理解为消解精神问题的一个公理的集体性,它对应于跨个体的概念。

修正的概念集得到下述假设的支持:信息绝非与唯一而同质的实在相对应,而是与“全异”(“dispatation”)过程的两阶(two orders)相对应。信息,无论是在向性统一体层次,还是在跨个体层次,绝不以简单方式既定格式来传送。它是两个全异实在之间的张力,它是当个体化过程揭示维度时所出现的意指,通过该维度,两个全异实在形成一个系统。如果果真如此,那么信息实际上是个体化的授意(an instigation to individuation),是个体化的必需品; 它绝非给定之物。由于信息本身并不是一个项(term),统一性和同一性并不是信息的内在特征。由于信息预先假定在存在体系统中具有一个张力:信息必须是一个问题域的内在特征,由于它表征未消解系统中的不兼容在消解过程中形成一个有组织的维度。信息意味着系统中的相变,由于它意味着原始前个体状态的实存,这个状态根据正出现的组织的指示被个体化。信息提供个体化所遵循的公式,因此公式不能够预先实存于个体化中。由于信息产生系统个体化所依赖的意义,我们可能说信息总是实存于当前,总是同时的(contemporary)(7)这个陈述并不意味着认同信息和复杂度的定量理论的有效性,而是说在存在一个基本状态的(前个体存在)假设下,它成立,状态前于发送者和接收者以及所发送消息之前。在经典的以消息为形式的信息传输例子中,这个基本状态的剩余并不是信息源,而是原始的前提条件,没有它便没有所谓的信息-效益,也就没有所谓的信息。这个前提条件是接收者的亚稳态,无论接收者是技术个体还是生命体。这个信息也被称为“原始信息”。。

这样,我提出的存在概念如下:一个存在体在其同一性中并不占有统一体,统一性是稳定态的特性,其中没有可能的转换; 相反,一个存在体具有一个转导的统一性(a transductive unity),也就是说,它能够绕出自身的阶段,它能够突破以自身为中心的边界。我们所假定的关系或者一对原则实际上是存在体的展开,而不仅是统一体和同一体; 形成是存在的一个维度,而不是在影响存在体的系列事件之后,发生在存在体上之物,也不是最初给定且实体之物。个体化必须被把握为存在的形成,而不是将耗尽其意指的存在体的一个模型。个体化存在既不是完整的存在,也不是最初的存在。我们不是使用个体化存在作为起点来把握个体化,而是在各自不同的数量级上,从个体化视角来把握个体化存在,从前个体存在视角来把握个体化。

因此,为了依据物理、生命和精神三个层次,在更宽广的存在中(in the wider being)精确地定位个体,我试图研究个体化的形式、方式和程度。相反,为了说明个体化而不是预设实体的实存,我试图以不同的个体化域为不同领域提供基础,例如:质料、生命、思维和社会。这些领域之间的隔离、渐进和关系是依据不同的模态,表现为个体化的不同方面。实体、形式和质料的概念被更基础的原始信息、内部共振和潜在能量和数量级概念所替换。

然而,为了按照这种方式修正我们的概念,我们将必须同时采用新方法和新概念。一方面,这个方法将鼓励拒绝通过两个对立项(terms)之间的概念关系,构造一个给定实在的本质(the essence of a given reality); 另一方面,这个方法也鼓励考虑任何作为独立实存的名副其实的关系。这样,关系表征存在的一种模态,由于它与它所承诺实存的两个项是同时的。一个关系必须在以存在自身语境下,以关系的角色来理解,关系属于存在,也就是说,是存在的一种方式,而不是两个项之间的简单关联,这两个项使用概念就能充分掌握,因为两者都等同于独立实存。正是由于项被看作实体,关系才被看作两个项之间的关联,在涉及个体化的任何问题之前,存在首先被看作实体,存在体才被划分为这些项。如果存在不再看作实体模式,把关系看成存在与自身的非同一之一是可能的,这意味着,由于作为存在的存在能够被看作超越统一性和同一性的某物,因此存在所包含的就不仅仅是自身(8)首先,应该注意到各种不同的维度和它们之间交互通信的原始缺失构成了对存在理解的整体。。这个方法预设了本体特征的假设,排中律和同一律在存在层次是不适用的,由于在这点上,个体化尚未出现; 它们只有在个体化发生之后才可应用到存在中,由于已经分解为环境和个体,它们指的是已经消失的存在。它们并不指代存在的全部,也就是说,个体和环境所形成的完全,只指代来自前个体存在所形成个体。所以,我们明白经典逻辑不能够用于理解个体化,由于它迫使我们使用概念和它们的关联关系来处理个体化过程,而这些只是对个体化过程的结果才有效,至多是一个局限的观点。

从这个方法中,我们可以总结出一个具有各个方面和多个应用领域全新概念:转导,它使同一律和排中律显得过于狭隘。这个术语指代一个过程——无论是物理的、生物的、精神的或者社会的,在这个过程中,一个行为逐步设置自身为运动,然后通过它所操作的范围中的不同区域的结构化,在给定区域扩散。使用这种方式构成的每个结构区域,能够构造下一个结构,每次结构化,伴随着都会出现进一步的修改。如果我们可以考虑一个晶体,我们便可勾画出转导过程的最简单的图景,起初晶体是一个微小的种子,然后在它的母水中朝着各个方向生长。已构成的每一层分子都会是下一层的结构基础,结果就是一个不断放大的网状结构。这样,转导过程是一个进行中的个体化。在物理领域,其最简形式,可以被说成是以逐步迭代的方式形成; 然而,在更复杂的领域中,例如生命亚稳定和精神问题域,它可能以不断变化的速率推进,在异构区域中扩展。当存在结构和功能的行为时,转导就会出现,它(转导)最初是从存在体的中央开始,然后从中央朝各个方向扩展,好似存在体的多个维度围绕中心点扩展。它是在处于前个体张力状态下的存在中的维度和结构的关联显现,也就是在不仅仅是统一体和同一体的存在体中,它尚未与自身失去同步而进入其他多个维度。转导过程最终所到达的并没有预先存在该过程中。它的动力源于异构存在系统的原始张力,它与自身失去同步,并发展结构所基于的进一步维度。它并不是从转导的最远边缘所发现和注册的项(terms)之间的张力中而来。(9)相反,它表达了两级实在之间的首要异构性,其中一个比个体更大——亚稳定完全性系统,另一个比个体更小,例如质料。在这两个首要的数量级之间,个体通过放大通信过程来发展,其中转导是其最原始的形式,已经在物理个体化中出现的。特别地,转导可能是一个生命过程,它表达有机个体化的意义。它也可以是一个精神过程,实际上是一个逻辑过程,尽管这个过程决不能局限在逻辑的思维定势中。在知识领域中,它制定发明所遵循的实际过程,既不是演绎的,也不是归纳的,而是转导的,意味着它根据问题域的定义,对应维度的发现。只要它有效,它就是一个类比过程。这个概念能够用于理解个体化的所有不同区域; 它应用到个体化出现的所有情形,揭示基于存在的关系网络的发生。为了理解一个实在的给定区域,可能使用一个类比的转导,这表明这个区域实际上是类比结构化发生的地方。转导对应于前个体存在形成个体时,所创造的关系的出现。它表达个体化,允许我们理解它的工作方式,表明它是一个形而上学和逻辑概念。当它应用到个体发生时,它本身也是个体发生。从客观上来讲,它允许我们掌握个体化前提条件的系统、内在共振(10)内在共振是不同阶实在之间通信的原始形式。它由放大和浓缩双重过程组成。和精神问题域。从逻辑上来讲,它能够用于新类型的类比范式,使得我们能够从物理个体化转化为有机个体化,从有机个体化过渡到精神个体化,从精神个体化过渡到形成我们研究基础的跨个体的主观和客观层次。

显然,转导不能够被呈现为一个以结论性证明为终点的逻辑过程。我的意图也不是去说,转导是一个在当前被接受意义下的逻辑过程。我把它看作为一个思维过程,或者思想所进行的发现之旅。这个过程会从发生时刻起,就遵循存在体,在客体发生到达完成的同时,是通过其完成去看到思维的发生。在这个研究中,上述提及的过程必须扮演一个辨证所不能扮演的角色,由于个体化过程的研究看上去并不对应于作为第二步的否定的出现,而是对应在原始状态中以张力和不兼容的矛盾形式的否定性的内在性,以及所遵循的前提条件。实际上,它是前个体存在中的正向的元素——即潜能性的存在——那也是状态的不兼容和不稳定的原因。否定主要是在兼容中的个体间发生,但是它也是富有潜能性的另一面。否定并非一个实体。它也不是一个步骤或者阶段,个体化不是综合和统一体的回归,而是与自身失去同步的存在,通过前个体中心的不兼容的潜能化。在个体发生的视角下,时间在它成为个体化时,自身被认为是存在维度的表达式。

然而,转导不仅是思维所采取的路径,它也是一个直觉,由于它允许结构出现在问题域中,产生眼前的问题的解决方案。在这个意义上,转导与演绎是不同的,转导并不是试图去别处寻求一个消解眼前问题的原则; 相反,它在领域内从自身的张力中推导出消解结构,而并不通过外体的帮助,正如过度饱和溶液结晶,是由于它的潜能性和它所包含的化学特征。转导也和归纳不同,由于归纳在它所研究的区域中被理解时,保持实在项的特征,从这些项自身中,得出分析的结构,但归纳只保持肯定的,也就是说,所有项的共同之处,而消除任何奇异性。相反,转导表征维度的发现,为了每个项,系统通信,使得区域项的完全实在能够在新发现的结构中无损地找到位置。消解事情的转导使得否定的逆为肯定:意义,使得这个项与其他都不同,使得它们全异(在视觉理论中所理解的表达式的意义下),与消解事情的系统整合,形成意义的条件。在包含于项的信息中,不存在贫乏:转导由过程的结果包含所有原始项的具体网络的事实所刻画。所生成的系统由具体组成,它掌握所有具体。转导顺序保留所有的具体,其特征是信息保存,然而归纳需要信息的丢失。与辨证遵循同样的路径,转导保留和整合反面。与辨证不同,转导并不预设作为发生展开的框架的之前事件段的实存,时间自身是解决方案和所发现的系统的维度:如同决定个体化的其他维度一样,时间来自前个体。(11)这个过程与生命个体化过程并行。一个植物构成宇宙和亚分子阶之间的协调,利用光合作用所获得的太阳能分类并分发含在土壤中和空气中的不同化学成分。它是元素之间的焦点,它作为前个体系统中的内在共振发展,有彼此没有联系的两个实在层次组成。元素间焦点促使一个亚元素功能。

现在,为了掌握构成各种层次的个体化基础的转导过程,形式(form)的概念是不充分的。它是与实体相同的思想系统的一部分,其中联系被看作晚于项实存的关系。这些后面的概念未基于个体化结果被详细阐述。它们只能够把握贫乏的实在,没有考虑潜能性,因此不能够被个体化。

形式的概念必须由信息的概念所替换,它预设一个处于亚稳定均衡状态,并能够被个体化的系统的实存。信息,与形式不同,绝不是一个唯一项(unique term),而是紧随着全异之后出现的意义。形式的旧概念,正如在形质论模式中给出的,完全独立于系统和亚稳定的任何概念。相反,形式理论(Theory of Form)所给出的概念包含系统的概念,同时被定义为当系统寻求均衡时,系统所趋向的状态,这意味着它是张力的消解。不幸的是,我们对肤浅的物理范式的依赖已经意味着形式理论只将均衡的稳定态看作能够消解张力的系统状态。它完全忽略了亚稳定性。我希望重新考虑形式理论,通过引入量子前提条件,表明形式理论所提出的问题不是通过使用稳定均衡的概念而是使用亚稳定均衡的概念,被直接消解。这样,真正的形式(true form)并不是简单的形式,孕育的几何形式,而是意义形式,即在充满潜能性的实在系统内建立一个转导序的形式。这种真正的形式是维持系统能级的,通过使它们兼容来维持它的潜能性。这是兼容和生命的结构,它是遵循兼容的发明的形式,没有衰减。(12)如此,形式作为一个导致个体化的主动通信和内在共振出现,它伴随个体出现。形式的概念值得由信息的概念替换。在替换过程中,信息的概念必须不能与信号或者信息的载体和方法的概念关联,由于信息的技术理论试图如此,由抽象推导出来,由于它是从传输技术而言的第一实体——形式的纯粹概念必须被二次检索,由于技术范式中肤浅的使用:首先,与古人的文化有关,归结于形质论中对这个概念的简化使用; 其次在现代文化中,信息技术理论中的含义。由于在形质论的后续理论中,我们发现真正形式和信息的相同目标:努力在存在中,发现给定意义的继承。我的目标是在个体化过程中发现这个继承。

使用这样的方式,考虑个体化的研究将导致我们一些基本哲学概念的变革,由于把个体化看作在给定存在情形下任何其他之前所必须理解的,甚至在我们要求判定任何存在是否合法的之前,存在能够看作以以下两种意义上的自我表达:第一也是最基本的是,存在即如是(the being is insofar as it is); 但在第二层含义中,在逻辑理论中它总是与第一层含义重叠,只有它被个体化,存在才称之为存在(the being is a being insofar as it is individuated)。如果逻辑只有在个体化发生后才能应用,那么由于它在任何逻辑之前,需要开发一种存在理论。这个理论实际上能够作为逻辑的基础,由于没有任何事物事先证明存在个体化只有一种可能的方式。如果存在多个类型的个体化,相似地应该存在多种类型的逻辑,每一种对应一个确定类型的个体化。个体发生的分类允许我们依赖纯粹的有效基础来纯化逻辑。对于我们前个体实在的知识的公理化,它不能够限制在一个之前建立的逻辑,由于在没有考虑内容的情况下,不可能定义任何范式或者系统。只有思维的个体化的成熟能伴随不是思维的存在的个体。因此,我们不能够具有个体化的直接或间接的知识,而是并行于我们熟悉的一个过程的过程。我们不能够知道普通意义上的个体化; 我们只能个体化,个体化我们自身,在我们自身中个体化。在知识的边缘,理解是两个过程中的类比,是一种特定的通信模式。由主体把握的主体之外的实在的个体化,归功于主体中的知识个体化的类比。但是通过知识的个体化,而不是知识,不是主体的存在个体化被掌握。存在能够通过主体的知识来知道,但是存在的个体化不能够只是通过主体的知识的个体化来理解。

[译自专区图书(zoneBooks)《西蒙顿专著引论》,纽约,1992年,第297页到319页。“The Genesis of the Individual”, trans. Mark Cohen and Sanford Kwinter, in Incorporations, eds. Jonathan Crary and Sanford Kwinter, New York: Zone Books, 1992, pp 297-319. (in English). The introduction to Simondon’s book.]

(摘要、关键词为译者所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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