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延伸托管应重在服务

2022-03-21 22:47:24巩银萍
教育教学论坛 2022年5期

[摘 要] 2017年3月,教育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2021年7月,教育部办公厅发布《关于支持探索开展暑期托管服务的通知》,两份文件中都有“服务”两个字,但是在实践环节,学校更多将其当作“任务”来完成,因此出现了学生“饿肚子”“不快乐”“兴趣爱好得不到施展”等问题,导致很多有托管需求的家庭,不得不放弃申请这项服务。只有理清学校在校内延伸托管期间的职责问题,化被动为主动,化“任务”为“服务”,并且主动与家长沟通才能提高校内延伸托管服务的质量,增强家长的满意度和社会的幸福感。

[关键词] 暑期托管服务;课后服务;校内延伸托管;弹性离校

[作者简介] 巩银萍(1986—),女,安徽池州人,安徽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2019级教育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通信作者),研究方向为教育管理。

[中图分类号] G62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9324(2022)05-0040-04 [收稿日期] 2021-08-10

2021年7月8日,教育部办公厅发布《关于支持探索开展暑期托管服务的通知》,要求各地方教育部门从本地实际出发,鼓励有条件的学校积极承担学生暑期托管服务工作。这是继目前已基本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的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之后,教育领域的又一重大民生工程。

從服务活动提供者和主导者的角度审视,我国的托管教育可分为四类,即校内延伸托管、社会组织托管、服务机构托管和私人委承托管[1]。学校暑期托管与课后服务具有一些共通点。首先,服务的对象相同,都是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和家长;其次,目的相同,都是为了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最后,方式方法基本相同,都是引导学生积极参与,学校作为提供服务的基本场所,鼓励家长志愿者、大学生志愿者、社区志愿者等积极参与,拓展社会教育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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