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婕,王婧,刘季芳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五医院,广东 广州 510700)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优化科研经费管理的政策和措施,特别是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号)发布后,赋予了科研人员更大的科研经费管理自主权。在“放管服”的大趋势下,如何做到科研经费的有效监管,是管理部门需要思考的问题[1]。其中,如何科学规范的进行医院科研试剂耗材和技术服务类产品(以下统称为科研物资)的采购,推进医院精细化管理,提升科研效率是本文将重点探讨的内容。
通过文献研究法与调查法,笔者发现,由于医院科研物资的采购量远低于临床耗材及药品,相对重视度不够;部分单位科研由于尚在起步或发展阶段,科研体量相对偏小或是职能部门人手不足等原因,导致在科研物资的采购与管理方面存在监管缺位的现象。目前,医院科研物资的采购与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采购统计与管理不便。不同课题组采购的科研物资往往在种类、规格、型号等的要求上不一,医院职能部门没有好的统计方式,难以全面掌握,也极难有针对性的管理。大的课题组通常交由课题助理统一管理科研经费,这需要耗费课题助理大量的时间与精力去整理课题组的采购需求[2]。
信息不对称导致采购周期长。由于科研物资的多样化特性[3],商品的规格、型号、品牌稍有出入,选择的产品便具备一定的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