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康》·中国小康网记者 胡妍 实习记者 刘豈蓉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前提和基础。高州自2019年5月被定为全国第四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单位以来,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与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下简称“三变”)改革等结合起来推进,大胆探索、勇于创新,经过一年半时间的努力,较好地完成了改革试点工作任务。
目前,高州市基本完成了清产核资、确认成员、明晰产权、颁证确权、折股量化、股份配置、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农村集体经济、规范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等改革试点工作任务。全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基本实现了集体资产家底清、集体成员身份清、权利义务关系清、管理信息化、增收多元化。
2月初的高州,天朗气清。在石仔岭街道镇大岭村“三变”改革基地上,圣女果、草莓等果园里都有农民忙碌的身影。过去,镇大岭村群众人均收入低,村集体经济薄弱。为此,2018年,村委会开展农村“三变”改革工作,成立“三变”改革临时党支部,把党旗插在返乡创业,引领乡村振兴的第一线。镇大岭村党总支部成员牵头入股,充当“开荒牛”,成立高州市石仔岭镇大岭耕哥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把村民手里的分散土地流转至经济联合社后,再流转到各合作社或者家庭农场,组织生产经营,做好村民与企业的“服务官”。村民可以收取土地租金收入,或以土地折价、资金方式入股,更优先安排在基地务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