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情关系“脱嵌”与乡村社会秩序的重建探索

2022-03-23 22:56刘津
中共宁波市委党校学报 2022年1期
关键词:社会秩序

[摘  要] 人情关系与乡村社会秩序具有同构性,二者都是以“私序”来维持“公序”。在市场化的冲击下,维系人情关系与乡村社会秩序的共同信念出现了解体,在乡村社会中则表现为人情关系的“脱嵌”以及对乡村社会秩序重建的需求。在区分了市场化带来的积极与消极的影响后,认为市场化是乡村社会现代化的必然过程,最后从共同信念的树立、乡村社会组织建设以及行为规范建设三个方面提出了重建乡村社会秩序的建议。

[关键词] 人情关系;乡村社会;社会秩序;社会市场化

[中图分类号] C912.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8-4479(2022)01-0101-08

一、问题的提出

人情关系产生于中国的乡土社会,是乡村社会共同体的重要维系,它在乡村社会经济的和谐发展中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随着乡村社会经济的发展,乡村熟人社会逐渐解体,人情关系在乡村社会活动中逐渐表现出消极性,村民们对此也越来越不满。根据调查数据(2019年),受调查家庭在重要事件 上的人情支出的均值为20640.88元,而受调查家庭的人均纯收入为17371元,家庭人情支出的均值已经超过了人均纯收入,若按照户均4口人 来计算,家庭人情支出的均值占家庭纯收入的比重为29.71%,若按照户均3口人来计算,这一比值将高达39.61%。人情关系在加重村民负担的同时也给现代社会带来了诸多消极影响,例如影响合作创新[1]、成为腐败的可行路径[2]、成为炫耀、谋利和敛财的工具[3] 等。现有的研究将人情关系的这一转变表述为“人情关系的异化”[3][4][5]或“人情关系的结构转型”[6]。在研究人情关系发生变化的原因时,相关研究[3][7][8]认为“市场化”是原因之一,認为是市场逻辑激发了村民们金钱至上的观念,将人情视为一种交换行为[9],而不顾原有乡村社会中的道德观念,进而导致了乡村熟人社会趋于解体[10]。那么,“市场化”真的可以解释人情关系的结构变化以及熟人社会的解体吗?

本文认为现有研究存在以下三点不足:第一,如果“市场化”冲击使得村民树立了“利益至上”的观念而不受乡村社会原有道德观念的约束,那么,家庭在社会交往中为何又将人情往来视为一种负担,如果是完全的“利益至上”,那么“亏本的买卖”不做就是了,内心就不会有一种负担感;第二,在一些研究中[11][12],人情关系被认为具有工具性、情感性和规范性,市场化的冲击使得村民将人情关系视为一种工具,或者市场化冲击增强了人情关系的工具性,那为何会带来熟人社会的解体?为何原先存在于人情关系中的工具性却有助于维系熟人社会?第三,市场化给人情关系以及熟人社会秩序带来的核心冲击在何处?或者说市场化与人情关系及其熟人社会中秩序的维系存在着怎样的根本冲突?

本文通过回答上述三个问题来说明本文的核心观点:人情关系结构变化以及熟人社会解体的真正原因并不是“市场化”,人情关系“脱嵌”的原因是乡村社会中原有共同信念的解体,而乡村社会秩序重建的核心同样在于建立乡村居民的共同信念。本文接下来重点分析市场化给人情关系及乡村社会秩序带来的冲击,指出市场化与传统乡村社会秩序的核心矛盾,最后在此分析的基础上提出重建乡村社会秩序的思考。

二、市场化冲击下的人情关系与乡村社会秩序

传统中国社会常被称为乡土社会,乡土社会以自给自足的农耕经济为主,是一个相对封闭的社会经济体,人情关系就产生于这样的社会土壤中。现实的社会经济处于不断的变革当中,人情关系与乡村社会秩序也总是会面对来自外界的冲击,而在此讨论的“市场化”冲击主要说的是改革开放后中国开始建设市场经济,市场经济带有的相关市场理念传播到了原来的乡村社会当中并带来了变化,又因这种变化较大且迅速,所以常用“冲击”来表述。

(一)人情关系与乡村社会秩序

中国常被称为人情社会、关系社会,虽然人情关系在世界上其他国家也存在,但是像中国社会这样遗传至今并且仍然具有重要的影响力的就很少了。之所以将人情关系与乡村社会秩序放在一起讨论,是因为人情关系与乡村社会秩序存在重要的关联性,发现这种关联性有助于思考“市场化”对两者冲击的核心所在。

人情关系的产生与传统的农耕经济、儒释道思想以及政府的集权统制传统有关。首先,就传统的农耕经济而言,传统的农耕经济是以家户为单位,而中国古代长期的家户人口数大致是4~5人,并且家庭基本上是以夫妻两人为核心,因此,在农业生产力水平较低、家庭抵抗风险能力较差的情况下,小家庭基本上都是与自己有血缘关系的亲人、族人聚居在一起,利用集体的力量来抵抗“天灾人祸”,这种生活方式也可视为一种合作。与亲人、族人聚居在一起,关系融洽很重要,这有助于降低相互之间的合作成本。乡土社会中约束大家行为的规范是“宗法礼俗”,宗法礼俗的一个核心特征是:以家庭伦理为核心,将家庭内部的规范放大成为整个家族的规范。因此,在乡土社会中的人情往来也就具有了“差序格局”的特征[13],人情往来中所具有的工具性的多少也是根据关系的亲疏远近在具体场域中做出调整。以此来看,人情关系作为一种纽带维系了乡村社会的秩序,村民对乡村社会秩序的现实需要及其实践又为人情关系在乡土社会中持续存在提供了现实基础。

其次,就“儒释道”思想而言,儒家思想长期以来都是古代中国的正统思想,历朝历代的帝王也都会根据实际统治的需要对儒家思想进行改造,从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开始,往后历朝所尊崇的“儒家”思想并非单纯是孔孟之道了。儒家思想注重修身,重“礼”与“仁”,希望世人是有高尚道德的君子,而这种高尚的道德理念也被注入了人情关系之中,人情关系讲究不对等的交换,即施者要“助人为乐”“不求回报”而受者要“滴水之恩,涌泉相报”,希望通过这种人情的互动培育融洽的乡村社会关系,使乡村社会秩序达到一种“和”的状态。佛教和道家思想虽有较大的区别,但都为相对孤立的乡村社会居民提供了精神寄托,在这两种思想的教化下,乡村社会居民相对可以维持一个“与世无争”的生活状态,从而在人情关系与乡村社会秩序的维系上有一个较为一致的精神支撑。

最后,政府的集权统治传统又是如何塑造人情关系以及乡村社会秩序的?钱穆先生用“化家为国”来描述古代政府的组织形式[14],即古代中国是一个家国不分的状况,因此在一些研究中,中国也被称为“家国同构体”[15][16]。家国不分带来的后果就是帝王认为国家财富由自己独享,朝臣是为自己服务的奴才,而百姓是为自己生产财富的工具,帝王通过高度集权的方式来控制权力,汲取社会财富。帝王的集权统治塑造的基层社会秩序主要有两个方面的特征:第一是基层的乡绅自治。传统中国的品官只到县一级,县级以下政府就不再直接设机构进行管辖,因而常有“皇权不下县”之说,但是这并不是说帝王对县级以下的社会放任不管,而是采用了其他的方式进行统治——乡绅主导的自治。乡绅常是获得过功名的读书人或者是当地有权有势的人,他们通过成为县级官府与乡村的联络人来获得好处,虽不能说乡绅全是唯利是图者,但他们也不完全是为乡村利益服务的,因此杜赞奇用赢利型经纪人来描述乡绅的特征[17]。在乡村实行乡绅主导的乡村自治的目的是便于官府管理和收税。古代中央政府一般不将官员派到自己的家乡任职,由于当时交通不便,不同地区的语言也有很大差别,县级长官无法直接或有效地对乡村事务进行管理,因此,他们往往会借助当地乡绅的力量来完成管理与征税的事务,此外,和平时期官府对乡村事务很少有干预。在这种统治秩序下,乡民们无法对自己的利益做出有效的维护,他们只能通过家族内部的“私序” 来表达对统治阶层所代表的“公序”的不满,通过家族的团结来抗争。第二是村民的互帮互助。在现有的统治秩序下,统治阶层只在意对乡村资源的汲取,而乡村公共服务事务以及相关的社会治安则由乡村社会自行解决。有些时候乡绅或者有钱人家会出资做善事,但更多时候乡村内部的公共事务是通过村民的互帮互助以及人情关系往来达成的。这就是私人角色嵌入公共事务,从而带来了私人势力对公共势力的替代,进而混淆了乡村社会秩序中的公私领域。

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到,人情关系与乡村社会秩序具有重要的关联性:首先,人情关系的存在有助于维持乡村社会的有序运行,它是乡村社会秩序的润滑剂,在乡土社会中,人情关系与乡村社会秩序形成了良性的互动关系。其次,人情关系与乡村社会秩序是“同构”的,这种同构性表现在相似的社会背景、相同的经济基础、一致的思想理念上,并且从二者的运行中都可以看到泛家庭化的特征。最后,两者都是以“私序”为核心,通过“私序”的维系达到对“公序”的支撑。从基层的乡村社会来看,家是乡土社会的基本单位,家庭的内部秩序构造是以夫妇、长幼的等级来安排的(“亲亲尊尊”),这是一种“私序”,但是在扩大的家族来看,家族结构也是以小“家”的结构而来,若是将家族看成一个集体,那么这种集体秩序就是以“私序”为内核的。从帝王统治国家来看,帝王也是将天下视为自己的家产,群臣只是帮助帝王管理家产的家奴,因此,整个国家也是以帝王的家庭之“私序”来维持整个国家的“公序”的。总的来说,中国古代基本上处于一种家国不分、公私不分的状态。

(二)人情关系的“脫嵌”与市场化

“嵌入”(Embeddedness)思想最早由卡尔·波兰尼提出[18],后经Burt R. S.[19]、Granovetter M.[20][21] 以及Stinchcombe A.[22] 等人的研究,“嵌入”理论得以在社会科学领域得到广泛的接受与运用。“脱嵌”是“嵌入”的反向运动,“脱嵌”的发生是事物与原有系统发生了不兼容从而脱离原有系统的过程,脱离原有系统的事物是否可以继续存续下去则充满了不确定性。人情关系产生于乡土社会之中,并且在维系乡土社会的秩序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那么,为何在面对市场化冲击的时候人情关系会出现脱嵌?脱嵌又是如何发生的?人情关系脱嵌的核心要义又在何处?

从前文数据分析以及人情关系出现的消极影响可以看到,人情关系出现脱嵌有两个重要的表现,即人情关系成为了村民的负担并且工具性凸显。就人情关系成为村民的负担而言,与乡土社会中的人情关系相比,当前人情关系运行的土壤发生了变化,随着乡村社会逐渐市场化,村民们获取自己实际需要资源的手段变多了,并且变得更有效率,在实际运用的时候受到的约束更少了。以此而言,乡村社会市场化是一种资源配置手段对原有人情关系手段的一种替代。根据诺斯的研究,交易的非人格化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23],那么,乡村社会发展过程中所出现的市场化以及人情关系的式微也是一种必然的趋势。在此情况下,村民表现出负担感主要有两个原因,其一是乡村社会处于转型期,村民们还无法完全脱离原有社会规则与思想理念的束缚,在变而又不能完全变化的情况下出现了负担感;其二是乡村社会正在逐渐市场化,市场化的规则和相关理念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虽然市场化让人感受到了“利益至上”,但是社会市场化也是行为规范化、法制化的过程,所有的逐利行为都是在现有规则的范围内进行的,村民们认识到了市场化的“利益至上”而没有认识到市场化所带有的规范化和法制化,因此在认识出现了偏差的情况下,负担感也就会随之而来。就人情关系的工具性凸显而言,工具性本就是人情关系的一部分,乡土社会中人情关系的工具性是在乡土社会中维持交换关系稳定、社会关系融洽的一种均衡表现,当现实情况发生变化,村民们有了更好的替代手段的时候,原有的均衡状态就会被打破,人情关系也就会出现转型,呈现出新的状态,而这种状态是乡村社会转型过程中必然会出现的,是一种过渡性状态。人情关系的“脱嵌”就出现在乡村社会市场化的过程中,市场化的相关规则和理念逐渐深入到乡村社会中,导致了人情关系与市场化的相关冲突,进而带来了市场化对人情关系的挤出。

那么,人情关系“脱嵌”的核心要义在何处?人情关系之所以会发生“脱嵌”,是因为人本身是理性的,人们总是会根据现实环境的变化来选择自己的最优行动策略。总结人情关系“脱嵌”的现实表现可以得出两点“脱嵌”的核心要义。

第一,“公序”与“私序”的冲突带来了乡村社会中“公序”对“私序”的替代,但是现在仍然处于变动阶段,这一替代过程尚未完成。前已述及,人情关系具有泛家庭化的特征,它是以家庭伦理为核心逐渐放大为整个熟人社会相互交往的伦理规则,带有“由私到公”或“以私代公”的深刻内涵。但是随着市场化规则逐渐进入到乡土社会当中,村民们可以通过市场化的方法获取自己需要的资源,并且在这种获取方式可以带来更高的满意度的时候,人们就需要建立起行为互动的市场化秩序。而市场化带有非人格化的特征,具有制度化、法制化、公正平等的特性,提倡在行为互动中采用普遍性的态度,这种规则内核要求的就是“以公代私”。很显然,这两种特征是相互冲突的,因此也就带来了人情关系的“脱嵌”。

第二,人情关系“脱嵌”的原因是市场化对人追求更加美好生活之信念的解放,使得乡村居民可以将长期被压抑的信念通过市场化路径来实现。在乡土社会中,村民们与自己有血缘关系的家族成员聚居在一起,“日出而作,日入而息”,目的是利用集体的力量来抵抗传统农耕经济的脆弱性,以维持基本的日常生活,人情关系在其中发挥着纽带作用。在乡土社会中,村民们追求的是“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归”(《礼记·大道之行也》)。并且这种基本的追求长期存在于中国的历史中。在封建帝王的统治之下,帝王及其附属的官僚对村民的财富“虎视眈眈”,长期的盘剥使得村民们长期生活挣扎而无法向理想社会进步。在新中国建立后,村民们获得了更多的发展自主权,尤其是在改革开放后,随着市场化的到来,乡村居民逐渐认识到利用市场化的手段,可以在更加广阔的领域参与社会交换,从而有更多的机会发挥自己的才能、获取更多的资源,在获得更加有保障生活的基础上还可以有真实的机会来实现自己对美好生活的追求。

(三)乡村社会秩序与市场化

人情关系与传统乡村社会秩序是同构的,因此,前述“公序”与“私序”的冲突在此也是存在的。那么,市场化对乡村社会秩序的核心冲击在何处?本文认为有两点:其一是对乡村社会秩序中存有的共同信念的冲击;其二是市场化激活了村民的自主发展能力,催生了乡村社会对正式组织及其规范的需求。

首先看市场化对乡村社会秩序中存有的共同信念的冲击。乡村社会秩序是由乡村社会中的居民按照某种约定进行行为互动而形成的,村民们所遵守的约定可以是正式的也可以是非正式的,在乡土社会中,宗法礼俗就是村民们行动所需要遵守的规范之一。就约定的形成来看,它是人们在长期的行为互动中形成的,是村民们就如何行动达成的共识,并且大家也都认为行为互动的双方会在同类型的互动中遵守这种约定,按照这种约定行事可以使得行动双方的利益最大化。行动双方在互动中形成的共识就是一种共同的信念,这种信念有利于乡村社会中的群体对未来形成一致的预期。那么,市场化是如何冲击这种共同信念的?由于乡土社会的封闭性,长期从事传统农耕经济的村民们的互动对象是相对固定的,虽然活动环境会发生一些变化,但这种变化也是非常缓慢的,会被相对僵化的系统吸收掉,新生的个体也只是机械地接受这样的活动环境以及互动规范,共同信念在个体之间似乎只有传递而无更新。市场化的进入改变了这一现状,一种新的经济形态要求村民们在行为互动中按照新的规范来行事,新的规范即要求形成新的共同信念,而且这种新的共同信念可能是原有的社会土壤无法提供支撑的。因此,新的共同信念就要求原有的社会秩序进行重建。

再看市场化对村民自主发展能力的激活以及对正式组织及其规范的需求。正如前文所言,封閉的传统农耕经济较少发生变化,村民们长期的耕作积累了充足的经验,后辈们只需按照父辈们积累的经验进行劳作即可,机械性的活动不需要村民们有太多的自主性。此外,在中国的古代社会中,家及家族组织是社会的基本组成单位,但是长期实行“法家”政策的古代王朝,通过“编户齐民”的方式对家族成员进行监控,并且采用“民有二男以上不异者,倍其赋”的方式对大家族势力进行打击,大量汲取社会财富,培植易于控制、势力较弱的小家庭。以此来看,连较大规模的家庭组织都无法接受的社会,自然也就无法发育出由村民自发形成的社会组织了,而其规范就更无从谈起了。新中国成立后受苏联模式的影响,采用了人为的方式对社会组织进行建构,并且支持组织建构的理念也是人为植入的,在这一时期的村民也受到了较为严格的控制。那么,市场化如何激活村民的自主发展能力?市场化通过改变村民活动的现实环境,为村民们提供了更多的获利机会以及更好的发展空间,这些都会激励理性的行动主体积极发挥自己的能动性。在自主发展能力的带动下,村民们会因为利益相融而与其他个体或者群体合作,这就催生了对新社会组织的需求,支持新社会组织的社会理念及其规范也就相应出现了。市场化鼓励平等、有序、规范的参与活动,这些理念也会被新的社会秩序所吸收,从而得以建立新的社会秩序。

人情关系与乡村社会秩序具有同构性,它们在市场化的冲击下都面临着重塑的问题。乡村社会秩序是一种以私人秩序维系的公共秩序,或者也可以说,在传统的乡土社会中就不存在公共秩序,而当下所要建立的就是乡村社会的公共秩序,这种公共秩序的建立需要一种公共理念,这种公共理念无法通过类似于人情关系所带有的泛血缘化特征来建立。所以,在乡村社会秩序建立过程中,新的社会理念的培育是核心。

三、市场化的积极与消极之辩

前文在讨论市场化对乡村社会的冲击时似乎只看到了市场化所带来的积极影响,那么,市场化是否会给乡村社会带来消极的影响?我们应该如何对这相互矛盾的两个方面进行区分和认识?

(一)积极与消极的标准

积极常被认为是正向的、好的,而消极常被认为是负向的、不好的,两者是相对立的关系。那么,积极所代表的好、正向是对于行动一方而言还是所有人而言的?而消极所表示的负向、不好又该如何理解?假设有行动主体A、B、C、D,A与B发生行为互动,C与D发生行为互动,那么,所谓行动的积极性应该这样理解:A与B的互动是双方平等、自愿、自由参与的结果,而且互动所产生的收益也是在双方之间公平分配,A与B的行为互动不带有欺骗性,也不以牺牲对方的利益为代价,并且A、B的互动不会影响到C、D的互动,这种行为互动就可以被理解为是积极的。如果在互动过程中的任一环节,任何一方对他人利益造成有意的损害,这种行为互动都可以被视为是消极的。如果A、B是竞争关系,市场中的资源仅能够由一方获得,只要A、B双方是通过合法、公平的方式进行,无论资源最后给予A还是B都应该被视为是积极的。这与前述的界定并不冲突,其理由是:A、B的竞争程序是积极的,资源由A、B中的一方获得,说明获得方是利用此资源最有效的一方,另一方并不具备利用此资源的最优资源配置,它在此次竞争中失败说明它有机会让现有的资源与其他资源进行更高效的合作,这次竞争是一次资源配置优化的过程,因此,A、B双方的竞争关系是积极的。

(二)市场化过程中的消极影响

1.人情关系“脱嵌”中的消极影响

市场化带来的人情关系“脱嵌”的积极影响前文已有说明,在此着重说明消极的影响。依据消极影响的定义,其核心在于人为有意影响下的行为互动收益分配的不均等。市场化冲击带来了人情关系的“脱嵌”,其消极影响发生的原因在于:市场化的资源配置功能具有平等、高效的特征,它进入到乡土社会就会逐渐替代人情关系的工具性作用,人情关系就会产生结构转型,但是,社会资源分配天然具有不均等性,掌握优势资源的行动主体拥有交換或者分配资源的更多话语权,虽然市场中的行动主体也是如此,但是完善的市场化交换拥有一套法规制度来对行动主体进行约束,而这些在转型过程的乡村社会中是不健全的,因此会带来资源占有者分配利益的优先权,从而导致人情关系“脱嵌”过程中一系列的消极影响。相比之下,乡土社会中的人情交换之所以可以克服这种消极性,是因为人情关系有一整套伦理体系,并且这套伦理体系获得了行动主体自觉的遵守。

从消极性的发生来看,这种消极影响是可以在市场化的过程中逐渐克服的。当然,市场化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市场化也并非是完美的,我们应该在利用市场化优点的过程中理性看待可能的消极影响。

2.乡村秩序冲击中的消极影响

与乡土社会秩序建设由“私序”到“公序”的过程不同,市场化建设需要行动主体按照普遍性的要求建立符合市场经济发展的公共秩序,这种冲击给乡村社会秩序带来的消极影响主要表现在:第一,行动主体的“假公济私”,普遍性态度的建立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但是市场化的推进要明显迅速得多,这就很有可能导致以公共的名义为私人服务;第二,市场化推进过程中的相关制度建设依靠人为的推进,这种人为推进的制度建设需要经历反复试错的过程,在试错过程中就不可避免的会出现消极的影响,此外,由于制度建设需要在一个较长的时间内来完善,会有人利用制度的不健全来为自己谋取利益;第三,乡村社会组织发育需要经历一个长过程,没有组织起来的村民没有足够的力量或者势力较弱从而达不到维持公共秩序的目的,社会组织发育的不健全也不利于培养村民们的公共精神,不利于市场化的推进。

市场化对乡村社会的冲击包含着积极性与消极性,但就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来看,市场化会更加深入地在乡村社会中推进,在市场化推进过程中患得患失无益于社会进步,思考如何在乡村社会中破解发展的难题或许更加具有现实意义。

四、乡村社会秩序重建的探索

市场化冲击带来了乡村社会的转型,不同类型的社会要求形成与之相适应的社会秩序,从人情关系的“脱嵌”以及乡村秩序所受到的冲击来看,建设与市场化背景相适应的乡村社会秩序需要在共同信念的树立、社会组织建设、行为规范建设三个方面着力。

第一,共同信念的树立。共同信念形成于村民们长期的行为互动之中,市场化进程中的行为互动有别于乡土社会中的行为互动,为了建设有利于市场化的社会环境及其相应的社会秩序,首先,村民们要正确认识到自己的自主发展能力,打破村民们在经济发展中的依赖性。村民自主发展意识的培育需要村民们与外界多接触,获取外界更多的发展信息,使自己的认识超越原有乡土空间的限制。其次,在认识到自主发展能力的同时正确认识到自己的价值。乡村社会中的个体都是独立、平等、自由的,他们有权获取社会发展资源,有权利以平等的姿态参与社会资源的交换。最后,在认识到自主发展能力以及自我价值之后,村民要积极参与社会交往,积极提出自己在社会互动中的现实需求,将自己对市场化背景下乡村社会秩序的知识编码到正在形成的共同信念中,让新形成的秩序有利于村民们的行动,共同塑造一个有序的市场社会。

第二,社会组织建设。社会秩序的维护需要社会组织的参与,而社会组织的存在需要以“公序”为核心。首先,社会组织的存在能够凝聚乡村社会共识,便于村民交流意见,降低乡村社会的交流成本,但是乡村社会组织需要以公序为核心,给予所有成员平等的参与机会,并以开放的姿态以及客观的制度规则吸纳村民。其次,在社会组织内部要讲求自愿与民主,对组织内部事务要以村民的集体利益为行事底线,遇到集体事务要以集体意见为决策标准。最后,村民在参与乡村社会组织时,具有参与和退出的自由,具有按照自身利益行事的自由,当有社会组织及相关事务对自己的利益进行侵犯的时候,村民都可以在组织内或利用组织的力量来维护自己的利益。

第三,行为规范建设。维持乡村社会秩序的行为规范要讲求公正性和普遍性。就行为规范的公正性而言,它首先应该符合当下村民对行为规范的普遍认知,需要村民广泛参与并获取村民们的意见;另外,公正的制度对于相关奖惩要有明确的解释和说明,对于具体的行为规范要有严谨的表达,并且行为规范对于乡村社会中的所有个体都是适用的,具有普遍的约束力。就行为规范的普遍性而言,一方面,行为规范的建立应该从集体利益的视角出发,即从“公序”的视角出发,通过个体自觉的遵守从而达到对“私序”的重塑。另一方面,不同村庄的行为规范可以不同,但都应当基于本地实际情况,以村民的实际需求来重塑本地的规章制度。

市场化的推进给乡村社会带来了冲击,导致乡村社会中原有秩序的解体,但是,市场化的这种冲击是乡村社会现代化的一个必然阶段,随着与市场化相适应的社会秩序、法律制度、思想观念的出现,市场化在乡村社会中的推进会更加有效,会产生更加积极的局面。

[注    释]

数据来源于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承担的中国社会科学院重大经济社会调查项目《乡村振兴综合调查及中国农村调查数据库建设》,该项目采用的是抽样调查的方式。

重要事件主要包括:男性娶妻、女性出嫁、子女考入高校、小孩出生、家人去世、老人过寿。

国家“第六次人口普查”公布的数据为3.09人/户,“第五次人口普查”公布的数据为3.46人/户,因此本文在此采用3~4口人/户来计算可以得到较为可靠的结果。

此数据是根据《中国土地制度史》第三章“人口与耕地”(第97-132页)中相关研究的数据进行推测的,并非直接来自于此书。因为中国每个朝代人口统计受到战乱、疾病和自然环境的影响,每个朝代家户人口数存在较大的波动,并且古代人口与税收相关联,人口数普遍存在少报的情况,统计并不全,所以对古代家庭户均人口数只能进行大致的推测。

妻妾成群、儿孙满堂是富贵人家才有的事,在普通农户家基本不会出现。

“私序”是私人秩序的簡称,“公序”则是公共秩序的简称。

[参考文献]

[1] 陈伟民. 人情关系下合作创新系统的混沌分析[J]. 科学学研究, 2013, 31(4): 611-616+695.

[2] 樊卫国. 关系至上: 中国经济史的“交易理性者”刍议[J]. 上海经济研究, 2017, (5): 107-119.

[3] 贺灵敏, 秦安宁, 秦瑶. 信贷功能的凸显: 渠村人情资源功能的转向与异化[J]. 青年研究, 2018, (2): 35-45+95.

[4] 唐凯麟. 关于礼节与人情[J]. 道德与文明, 2015, (1): 13-14.

[5] 卢飞. 农村熟人社会人情异化及其治理——基于恩施州“整酒风”的考察[J]. 湖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7, (4): 78-84.

[6] 刘津. 人情关系重构与乡村善治的路径探索[J]. 重庆社会科学, 2020, (3): 131-140.

[7] 李婷. “熟人社会”中的农村阶层关系[J]. 华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6, 15(2): 62-71.

[8] 杜鹏. “面子”: 熟人社会秩序再生产机制探究[J]. 2017, (4): 63-72+147-148.

[9] 黄丽娟. 人情异化的内在逻辑与化解之道[J]. 领导科学, 2017, (5): 47-49.

[10] 贺雪峰. 论熟人社会的人情[J]. 南京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1, (4): 20-23.

[11] 金耀基. 人际关系中人情之分析[A].杨国枢. 中国人的心理[M]. 北京: 中国人民出版社, 2012.

[12] Kuang kuo Hwang. Face and Favor: The Chinese Power Game[J]. American Journal of Sociology, 1987, 92(4): 944-974.

[13] 费孝通. 乡土中国[M]. 上海: 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2018.

[14] 钱穆. 中国历代政治得失[M]. 北京: 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2001.

[15] 金观涛, 刘青峰. 兴盛与危机: 论中国社会超稳定结构[M]. 香港: 中文大学出版社, 1992.

[16] 梁漱溟. 中国文化要义[M]. 上海: 上海人民出版社, 2010.

[17] 杜赞奇. 文化、权力与国家: 1900—1942年的华北农村[M]. 王福明, 译. 江苏: 江苏人民出版社, 1996.

[18] Polanyi K. The Great Transformation: The Political and Economic Originals of Our Time[M]. Boston: Beacon Press, 1944.

[19] Burt R. S. Corporate Profits and Cooptation: Networks of Market Constraints and Directorate Ties in the American Economy[M]. New York: Academic Press, 1983.

[20] Granovetter M. Economic Action and Social Structure: The Problem of Embeddedness[J]. American Journal of Sociology, 1985, 91, 481-510.

[21] Granovetter M. Getting A Job: A Study of Contacts and Careers[M]. Chicago: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95.

[22] Stinchcombe A. Information and Organization[M]. Berkeley: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990.

[23] 道格拉斯· 诺斯. 制度变迁理论纲要[A]. 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 经济学与中国经济改革[M]. 上海: 上海人民出版社, 1995.

责任编辑  杜亦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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