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木兰炭产业现状分析与高质量发展研究

2022-03-24 14:07
煤化工 2022年5期
关键词:兰炭神木木兰

王 廷

(神木泰和煤化工有限公司,陕西 神木 719300)

1 神木兰炭产业发展现状与问题

神木兰炭产业从20世纪90年代的“土法兰炭”起步,经过30多年的发展壮大、整合规范、升级进步,已发展成为榆林地区煤炭分质利用的基础产业,特别是在2006年至2021年这15年间,取得了量变和质变的突出进步,成为电石、煤焦油加氢、发电、钢铁及煤气深加工(甲醇、乙二醇、LNG、芳烃等)等下游产业的重要支柱,更成为神木经济增长的重要支撑,但也面临一些重大的瓶颈问题。

1.1 产能过剩严重,产业集中度不高

目前,全国的兰炭(半焦)总产能合计约1.2亿t/a[1],榆林地区的兰炭总产能约6 200万t/a,约占全国的50%,其中神木市兰炭产能3 900万t/a,占榆林地区兰炭产能的63%,占绝对优势。

1.1.1 产能过剩严重

2020 年、2021年神木的兰炭产量分别为2 560万t、2 140万t,产能利用率仅为60%,极大过剩,在市场供大于求时,兰炭企业收益低、甚至出现亏损,致使企业缩减安全环保和科技投入,制约企业高质量发展。

1.1.2 产业集中度不高

神木兰炭装置单厂产能大都在60万t/a到90万t/a,只有少数单厂产能达到100万t/a以上。单厂规模小、分布点广、设计标准低成为行业的普遍性问题。

1.2 安全管理薄弱,事故多发频发

神木兰炭企业近年来零敲碎打的安全事故不断,归纳起来主要有五类:(1)涉煤、煤尘区域火灾事故;(2)涉煤气、煤焦油及含油污水罐(池)的爆燃事故;(3)煤气中毒和窒息事故;(4)建设施工和检修作业过程的伤亡事故;(5)生产运输过程的伤亡事故。其中,职业安全事故发生占比大、伤亡少、经济损失小,过程安全事故发生占比小,但伤亡多、经济损失大。

深挖这些事故根源,主要原因有三个方面:(1)兰炭企业全员安全意识不强、安全能力弱。不在少数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操作人员不具备危化品从业安全资质。(2)兰炭装置本质安全条件低。部分企业装置陈旧、设备老化、自动化控制及紧急停车系统等安全设施严重缺失。(3)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很大一部分企业只追求经济效益,安全投入不足,各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责任制未按照法律、法规落实。部分企业认为发不发生安全事故全凭运气,没有充分认识到全面强化安全管理是遏制事故的最有效途径,安全管理形势严峻。

1.3 环保设施不健全,污染防治不彻底

在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动兰炭产业升级改造绿色安全发展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榆政办函〔2019〕152号)的强力推动和督导下,兰炭企业无论是出于主动还是被动,环保升级改造投入明显加大,环境治理确实取得了很大成效。但与国家环保政策、标准相比,仍存在以下问题。

(1)兰炭装置VOCs治理不彻底。炭化炉顶煤仓、煤气冷凝液槽、氨水罐区及焦油储罐区域无组织VOCs逸散多、厂区异味大;多数企业VOCs治理设施不完善,部分企业只经过简单的洗涤降尘和吸收可溶解气体,VOCs未合格治理、未达标排放。还有部分企业VOCs治理设施未经规范设计、建设,运行过程中未对气体成分进行监测,存在一定安全隐患。

(2)酚氨污水未合规达标处理。神木兰炭企业中具有一定规模的一些大型公司,如陕西煤业化工集团神木天元化工有限公司、陕西精益化工有限公司等建成了污水处理站并正常运行,可将本企业达标处理后的酚氨废水用于内部生产;还有一些企业与有污水处理站的企业签订了污水处理协议,对企业剩余污水进行转运处理,但污水的处理费用成本高,给企业经营带来沉重的包袱。不少企业将污水处理寄托于各自园区的污水处理站,但园区污水处理站建设进度缓慢,导致这部分企业当前酚氨废水处理不规范,熄焦水质的酚、氨氮、石油类等指标超标[2]。

(3)兰炭企业及园区扬尘治理不达标。兰炭企业基本都建成了物料储存大棚,但存在大棚封闭不彻底、棚内降尘设施缺失问题,导致煤尘超标,不利于从业人员职业健康。部分企业生产装置的原料、产品运输系统封闭不良,出现扬尘现象。一些工业园区道路煤块、兰炭洒落严重,车流量大,造成园区环境差。

1.4 装置规模小,产品能耗高

目前,神木地区兰炭企业的单厂产能大都分布在60万t/a到90万t/a,单炉产量为7.5万t/a的炭化炉仍占有一定比例。单厂规模小、生产能力低,装置陈旧、设备老化、各工序布置不紧凑,导致这些企业的产品能耗高于GB 29995—2013《兰炭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中规定的240 kgce/t限定值;部分企业产品能耗在210 kgce/t~240 kgce/t,只有为数不多的规模大、产业链完善且管理优秀的企业产品能耗达到行业先进值190 kgce/t。总体来讲,兰炭产业的平均能耗仍处于高位,与国家能耗“双控”政策要求有一定差距。

2 兰炭产业短期整治提升与安全稳定发展建议

神木兰炭全面完成产业升级需要一定时间,短期内应先集中攻坚整治,全面提升兰炭产业的安全、环保及节能管理水平。

2.1 全面实施“安全集中攻坚整治”行动(2023年—2024年)

过去几年中,兰炭行业进行了大规模的环保治理提升,取得了突出的成效。神木市应总结成果、借鉴良好做法,充分应用到安全整治提升中。

2.1.1 启动兰炭企业“安全集中攻坚整治”工作

从健全完善安全设施、完善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人员配置、落实安全主体责任、规范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强化特殊作业管理等若干存在极大漏洞和极易发生安全事故的环节着手,实施一定期限的专项整治提升工作。

2.1.2 成立市应急管理局兰炭企业监察队

成立市应急管理局兰炭企业监察队,专门管理兰炭企业安全生产,按照政府文件加大专项整治工作的执法检查力度,促使企业不得不加大安全资金投入、人力投入和精力投入,保证政府指令按期落实、取得实效,使兰炭企业安全管理在一年之内有实质性转变,两年之内本质安全条件和管理水平大幅提升,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为兰炭升级长期规划争取时间。

2.1.3 成立兰炭企业安全环保指导服务队

由应急管理局、生态环境局和兰炭产业办联合组织,从危化品安全协会及兰炭企业中选取一定数量的在兰炭生产技术、安全环保管理、技术改造方面有突出专业能力和丰富管理经验的人员,成立指导服务队,定期、分组到各兰炭企业进行指导和检查,交流传授良好做法,促进所有企业共同进步、提高。陕西煤业化工集团神木煤化工产业有限公司在这方面开展了大量的工作,促使所属5家企业近几年在生产、安全、环保和经营管理方面取得了显著进步。

2.2 持续巩固环保治理成效

2.2.1 解决兰炭装置VOCs治理不彻底的问题

督导企业扩大煤气净化、炭化炉顶煤仓及焦油罐区等区域的VOCs治理改造,减少VOCs逸散,消除厂区异味,改善工作环境。组织企业联合环保技术研究单位对当前的VOCs治理装置优化设计,通过安装有机气体吸附塔、焚烧炉气体在线监测和安全联锁等设施,使回收气体治理合格、废气达标排放、运行安全。

2.2.2 解决酚氨污水剩余的问题

督查各企业雨季的雨污分流管理,减少污水产生量;政府加快推进园区污水处理站建设和投运,使企业实现近距离、低成本处理污水;建议实施污水处理补贴,鼓励污水处理能力剩余企业为园区其他企业多处理污水。

2.2.3 解决园区和企业扬尘治理不达标的问题

专项督查在所有企业煤棚、焦棚的通行口安装大门,及时关闭,杜绝扬尘;物料储存大棚必须建有喷雾抑尘设施,且这些设施必须运行,确保抑尘效果;加大园区车辆运输管理,杜绝洒漏,强化园区文明卫生提标创建。

通过以上措施,让兰炭企业的安全、环保和生产水平显著提升,促进效益提升,使神木在2022年—2025年期间每年兰炭产量保持在2 500万t左右,在稳定经济增长的同时,政府统筹规划并完成兰炭产业的有序淘汰和全面升级达标的过渡。

3 兰炭产业长期规划和高质量发展建议

习近平总书记2021年9月视察榆林时提出的“大力发展煤基特种油品、煤基生物可降解塑料”指示精神,为榆林的煤化工指明了方向、注入了动力。“神木兰炭”在今后落实指示精神、大力发展煤基化工产品过程中将发挥中流砥柱的作用。

3.1 建设大型化兰炭基地

在政府积极引导、统一规划下,以管理水平高、资金实力强的企业为主导(应首推国有企业),全面整合神木现有兰炭产能,分三个阶段完成兰炭产业高起点、高标准、低耗能的全面升级建设。第一阶段争取从2023年开始,建设4~5个包含以粉煤、小粒煤和块煤为原料的300万t/a兰炭生产企业,配套酚氨污水处理站和煤气延伸加工制精细化工产品装置,预计2025年—2026年陆续建成生产。第二阶段从“十五五”开始,再建设3个以上规模大于500万t/a的兰炭生产基地。第三阶段从“十六五”初开始,建设2个以上规模大于600万t/a的兰炭及煤气深加工循环综合利用化工项目[3]。最大程度地保留“神木兰炭”这个特色鲜明的地标产品,为神木煤就地高价值利用转化奠定产业基础。届时大型、集成、节能型的兰炭装置具备良好的盈利能力,能在安全、环保投入和社会履职方面更好地发挥企业主体责任,为神木经济更具活力注入新的血液。

3.2 有序退出不达标产能

对现有安全、环保和能耗不达标的兰炭企业(如单厂产能100万t/a或单炉产能10万t/a以下企业),在“十四五”完成有序退出,为第一阶段建成的1 500万t/a高水平、低耗能的兰炭产能置换出能耗和环境容量指标,并确保神木和榆林在3 a~5 a内兰炭实际总产量基本保持稳定。“十五五”末第二阶段的500万t/a规模的兰炭基地力争建成3个,期间对单厂产能150万t/a、单炉产能10万t/a及产品单位能耗高于170 kgce/t的装置淘汰、退出,为新建成的1 500万t/a产能继续置换出能耗总量和环境容量。“十六五”末第三阶段建成2~3个600万t/a的兰炭及煤气深加工循环综合利用化工项目。神木市兰炭产业及配套化工装置经过园区化、大型化、节能化和清洁化转型后,“十四五”末总产能预计保持在4 000万t/a左右,基本稳定,但产能的质量得到一定幅度的提升。预计“十六五”末总产能达到4 500万t/a,实际产量达到3 200万t/a以上,产能利用率达到80%以上,产品单位能耗≤160 kgce/t。实现兰炭产业能耗总量和强度的双下降,为国家“双碳”目标的实现作出神木贡献。

3.3 全面布局煤气深加工高附加值产业链

当前,神木兰炭产业的三大产品中,兰炭为电石、硅铁、钢铁等主要原料并为民生供热;煤焦油用于加氢制轻质油、环烷基油和润滑油等油品,实现了较高的高附加值转化利用;而煤气大多直接以燃料形式转化为热能和电能,附加值较低,且随着光电、风电、水电这三大绿能产业的快速发展,能耗超标的火力(煤气)发电装置在2025年开始有序退出[4]。在此形势下,我们要重新规划兰炭尾气及焦粉气化深加工利用产业,建议扩大现有的甲醇、LNG、环烷基油和特种油装置规模,并延伸至甲醇生产烯烃、烯烃继续向精细化学品方向深度发展[5]。神木4 500万t/a兰炭和配套化工产业链形成后,不仅牢牢巩固了“神木兰炭”地位,也将竖起“榆林煤基特种油”和“神木-国家能源化工核心地”的标杆。

4 结 语

在“双碳”目标、能耗“双控”政策和环保要求日益趋紧的紧迫形势下,兰炭产业现状已严重不符合国家能耗政策及相关环保要求,面临着空前的困难和挑战,进入了发展瓶颈期。建议政府和行业管理部门加强兰炭产业整治提升,加快长远规划,明确高质量发展方向,促使兰炭产业在政府规划的引导下和市场经济的催生中,科学发展,有序过渡,顺利实现绿色高质量转型发展,为下游产业稳定发展和经济稳定增长作出突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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