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数字贸易发展:现状、挑战及思路

2022-04-13 12:18王晓红夏友仁
全球化 2022年2期
关键词:服务贸易数字技术

王晓红 夏友仁

摘要:“十三五”时期,中国数字贸易取得跨越发展,数字贸易出口竞争力显著增强并成为服务贸易顺差的主要贡献者,离岸服务外包成为主要出口方式,数字贸易发展基础更加夯实,数字企业规模实力和创新能力显著提升。“十四五”时期,中国产业数字化发展空间广阔,新冠肺炎疫情增强了国内大市场优势,全球数字贸易强劲增长,“数字丝路”建设将释放“一带一路”沿线市场巨大潜力,这些都给中国数字贸易发展带来新机遇。但是,数字贸易发展面临制约因素突出,数字贸易规则和治理挑战严峻。本文提出,以数字技术创新为牵引夯实数字经济产业基础,以制度型开放为引领推动数字贸易高水平开放,有机统筹开放发展与安全,以建设“数字丝路”为重心拓展数字贸易国际合作新空间。

关键词:数字贸易 服务贸易 数字技术 数字贸易规则

作者简介:王晓红,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科研信息部副部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夏友仁,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区域和产业经济研究部副研究员。

导 言

随着信息通信技术广泛应用和数字经济强势崛起,全球数字贸易蓬勃发展并成为贸易业态创新的源动力和增长新引擎。数字贸易是以数字技术为手段、数据为核心生产要素、数字化平台为载体、数字服务为主体、数字化交付为主要特征的贸易新业态,通过数据链促进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加速优化整合,提升价值链增值水平。

目前,学界关于数字贸易的定义内涵有广义(宽口径)与狭义(窄口径)之分,广义之说横跨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狭义之说仅为服务贸易范畴,下面是几种具有代表性的定义。其一,世界贸易组织(WTO)于1998年发布的《电子商务工作计划》用电子商务替代数字贸易,将其定义为“通过电子方式生产、分销、营销、销售或交付货物和服务”。

WTO.Work Programme on Electronic Commerce, 1998. https://www.wto.org/english/tratop_e/ecom_e/wkprog_e.htm.其二,经合组织(OECD)、WTO、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于2020年发布《数字贸易测度手册》(Handbook on Measuring Digital Trade),也译为《衡量数字贸易的手册》。

将其定义为“所有以数字方式订购和以数字方式交付的国际贸易”,按照交易性质将数字贸易分成三个部分。即:数字订购贸易,指“以计算机网络来专门为接受或下单的方法而进行的一种货物或服务的国际交易”;数字交付贸易,指“使用专门的计算机网络以电子格式远程交付的国际交易”;

OECD、WTO、IMF:《数字贸易测度手册》,赛博安全,2020年7月17日,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672460009303851532&wfr=spider&for=pc。数字中介平台赋能贸易,指“为买卖双方提供交易平台和中介服务的行为”。

方元欣:《对我国数字贸易发展情况的探索性分析——基于OECD-WTO概念框架与指标体系》,《海关与经贸研究》,2020年第4期,第97页。其三,美国是最早对数字贸易进行定义的国家并先后经过三次修订。

2013年7月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USITC)在《美国和全球经济中的数字贸易Ⅰ》中初次提出数字贸易的概念,即通过互联网传输而实现产品和服务的国内商业和国际贸易活动,并将数字贸易划分为数字交付的内容、社交媒体、搜索引擎和其他数字产品与服务等四大类。2014年8月USITC在《美国与全球经济中的数字贸易Ⅱ》中将货物纳入数字贸易交易标的,强调数字贸易是由数字技术实现的贸易,并解释为互联网技术在订购、生产及交付产品和服务中发挥关键作用的贸易活动。最近一次是2017年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发布《数字贸易的主要障碍》,认为数字贸易不仅包括个人消费品在互联网上的销售及在线服务提供,还包括实现全球价值链的数据流、实现智能制造的服务及其他平台和应用。

USTR. Key Barriers to Digital Trade,2017, https://ustr.gov/about-us/policy-offices/press-office/fact-sheets/2017/march/key-barriers-digital-trade.从这一分类可以看出数字贸易的核心是服务贸易属性。其四,我国将数字贸易归类于服务贸易。2019年11月19日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的《关于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中第一次写入“数字贸易”这一概念。商务部服贸司将其定义为“以数据为生产要素、数字服务为核心、数字交付为特征”,并初步划分为:数字技术贸易、数字产品贸易、数字服务贸易、数据贸易四大类。

中国商务部服贸司:《中国数字贸易发展报告2020》,2021年。其中,数字技术贸易包括:软件、通信、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工业互联网等数字技术的跨境贸易;数字产品贸易包括:数字游戏、数字出版、数字影视、数字动漫、数字广告、数字音乐等数字内容产品的跨境贸易;数字服务贸易包括:跨境电商平台服务,以及金融、保险、教育、医疗、知识产权等线上交付的服务;数据贸易则指数据跨境流動形成的贸易。

本文对于数字贸易的分析框架采用第四种定义。笔者认为,服务属性是数字贸易的基本属性;

如数字产品贸易,这一概念指数字化的内容服务产品,而非货物商品。数字服务贸易是数字贸易的核心圈层,体现其核心价值。因此,数字贸易主要涵盖信息通信技术、金融保险、知识产权、文化娱乐、其他商业服务等可数字化交付的知识密集型服务贸易领域,是产业创新、结构升级、畅通内外循环的重要支撑。数字贸易将加速全球资金、技术、人才、知识、数据等要素流动,不断拓展服务可贸易边界并扩大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效应,通过各类数字化的研发、生产、贸易和服务平台促进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和创新链稳定发展,推动创新效率提升、技术扩散与开放合作,促进科技、医疗、文化、体育、教育等优质服务资源全球共享。因此,数字贸易不仅为贸易高质量发展提供创新动力,也是中国与世界各国科技人文交流的重要载体,将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重要战略支撑。

一、“十三五”时期中国数字贸易取得跨越发展

随着中国网络数字技术快速发展,应用场景不断丰富,知识密集型服务业成为增长引擎,服务贸易开放水平持续提高,各类开放平台不断壮大,为数字贸易创新发展创造了良好环境。“十三五”时期以来,中国数字贸易规模迅速成长,占服务贸易比重快速提升,尤其是在新冠肺炎疫情背景下逆势上扬。更为亮眼的是,随着产业、贸易、企业数字化转型成为全球发展趋势,为5G、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一代数字技术提供了广阔丰富的应用场景,新一代数字技术服务出口呈现高速增长态势。

(一)数字贸易成为服务贸易顺差的主要贡献者

根据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UNCTAD)利用可数字化交付服务贸易测度数字贸易的方法,

根据联UNCTAD口径,可数字化交付服务贸易包括:保险服务,金融服务,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以及其他商业服务。中国数字贸易额由2015年的2000亿美元增至2020年的2947.6亿美元,增长47.4%;数字贸易占服务贸易比重由30.6%增至44.5%(见表1、图1)。除2017年外,其余年份数字贸易出口额均大于进口额。可以说明三方面的问题:一是数字贸易对减少服务贸易逆差做出重要贡献;二是数字贸易为提升服务贸易竞争力发挥了重要作用;三是中国数字贸易国际竞争力日益增强(见图2)。尤其是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传统服务贸易严重受挫、大幅下滑,数字贸易逆势而上成为服务贸易增长的主引擎。2020年可数字化交付的服务贸易额同比增长8.3%,占当年服务进出口总额的44.5%,较2015年提升13.9个百分点;其中,服务出口额为1551.5亿美元,增长7.9%,占服务出口总额的55.3%,较2015年提升12.8个百分点。

(二)重点领域数字贸易出口保持强劲发展态势

按照上述第四种划分方法,对中国数字贸易出口进行分析。

1.新一代数字技术服务出口快速发展

中国软件、社交媒体、搜索引擎、通信、云计算、卫星定位等信息技术服务出口总体保持高速增长。尤其是新一代数字技术服务出口增速迅猛,2020年集成电路和电子电路设计、信息技术解决方案、网络与信息安全服务出口执行额分别增长38.3%、63.3%、309.7%,云计算、人工智能服务出口执行额分别增长35%和234.5%。

第一,软件出口竞争力持续提升。2015—2020年中国软件出口由333.9亿美元增至469.6亿美元,增长40.6%(见图3);软件外包单笔合同执行额由平均64万美元增至67万美元;业务收入由42848亿元增至81616亿元,增长90.5%;人均创造业务收入由74.6万元增至115.8万元,增长55.2%。2020年软件出口国家(地区)达220个。单笔合同额扩大、人均创收提高、接包市场拓展,都说明中国软件业整体实力和国际竞争力不断提升,出口价值链持续攀升。

第二,云服务国际市场份额逐步扩大。市场调研机构Synery Research Group的数据显示,阿里云在东南亚、非洲国家迅速拓展市场,全球云服务居第四位,

前三位分别为亚马逊、微软、谷歌,分别占全球云服务市场份额的33%、18%、9%。阿里、百度、腾讯在全球云服务市场份额合计占12%以上。2020年1月,腾讯云多项服务和新加坡数据中心站点获得新加坡多层云安全最高等级认证,在全球开放25个地理区域、运营53个可用区,上线了华盛顿、硅谷、法兰克福、首尔、孟买、曼谷、莫斯科、东京等大区。

第三,区块链技术国际合作空间不断拓展。随着“一带一路”建设深入推进,中国与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哈萨克斯坦、新加坡等沿线国家加强区块链技术在跨境贸易、数字货币、资格认证等方面的应用,国际合作项目取得积极进展(见表4)。

第四,卫星导航与位置服务技术创新与全球服务能力显著提升。中国专利申请居世界第一,尤其是2020年7月北斗三号全球卫星导航系统正式开通,标志着中国已经形成完整、自主的北斗产业链,卫星导航服务进入全球化、产业化时期。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全球服务能力不断增强,与全球137个国家签订合作协议,相关产品和服务输出120多个国家,為“一带一路”沿线30多个国家和地区亿级以上用户提供服务。

第五,搜索引擎技术加快拓展国际化版图。百度地图先后上线了东亚、东北亚、欧洲32个国家,南美洲13个国家的区域业务。截至2020年,百度地图已服务60多个国家和地区,成为海外出行的重要工具。

2.数字产品出口国际竞争力显著增强

中国数字娱乐、数字传媒、数字学习、数字出版等数字内容产品领域出口实力明显增强,成为向世界进行文化传播与交流的重要载体。

第一,网络游戏国际市场份额与自主研发水平同步提升。SuperData公布的《2020年全球游戏年度报告》显示,全球数字游戏市场总收入1399亿美元,增长12%。其中,中国网络游戏市场营收占比为32%,居世界首位;美国占比为29%,居第二;日本占比为15%,居第三。据中国音数协游戏工委数据,2015—2020年中国自主研发的网络游戏海外销售收入由53.1亿美元增至154.5亿美元,年均增长23.8%,覆盖100多个国家和地区(见图4)。美国、日本、韩国是中国自主研发游戏的前三大市场,占比分别为27.6%、23.9%、8.8%,三国合计达60.3%。据App Annie发布的全球发行商52强榜单,2020年中国上榜发行商15家,列第二位,其中腾讯连续五年居首位。

第二,微信、短视频等社交媒体国际影响力显著提升。全球活跃用户数前8名的社交媒体中国占3席。2019年全球手机APP下载量抖音排名全球第2,抖音海外版(TikTok)的75个语种产品覆盖超过150个国家和地区。抖音、快手海外版在日本、美国、俄罗斯、土耳其、印尼、泰国等地广受欢迎。抖音全资收购北美知名的短视频社区与音乐短视频平台,创新内容分发的算法,成为2018年全球最受欢迎的应用程序。

第三,数字影视和数字出版加快“走出去”步伐。截至2020年,中国电视剧已出口200多个国家和地区,影响力和地位逐步提升。受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海外读者对数字阅读的需求明显增加,对中国数字出版产品的采购力度显著增强。据艾瑞咨询《2020年中国网络文学出海研究报告》显示,中国两家网络文学头部企业阅文集团和掌阅科技海外市场拓展迅速,阅文集团的“Webnovel”平台2020年访问用户量达5400万,掌阅科技通过“iReader”平台提供多种语言版本,服务覆盖40个国家地区。

3.数字服务出口竞争力增强

第一,跨境电商平台服务能力快速提升。2020年中国跨境电商实现货物进出口1.69万亿元,增长31.1%。随着跨境电商不断转型升级,形成了融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于一体的B2B全链路新一代跨境电商范式,出现了阿里、京东等一批有国际影响力的全链路跨境电商企业,并在国际规则制定中拥有一定话语权。

第二,中医药服务出口快速发展。中国实施振兴中医药发展战略推动了中医药服务出口,尤其是新冠肺炎疫情中医药诊疗方案获得国际高度认可,促进了中医药国际市场需求不断增长,

中国商务部:《中国服务贸易发展报告2020》,2021年。中医药机构积极参与国际抗疫合作,不断扩展“互联网+中医药”服务模式,建设“全球抗疫中医药服务平台”提供海外远程服务,合作区域覆盖150个国家地区。

第三,远程教育传播能力不断增强。中国不断深化与各国人文交流,推动教育国际化发展。2020年4月教育部向世界推出高等教育出版社的“爱课程”和清华大学的“学堂在线”两个中国高校在线教学国际平台,已上线700余门优质课程。

第四,数字支付国际市场加快拓展。到2020年中国移动支付交易规模连续三年居全球首位。2019年支付宝全球用户超10亿,保持20%的增长,目前54个国家和地区可以使用支付宝消费。微信支付覆盖60个国家和地区,支持16种不同货币直接结算。

4.数据贸易发展潜力巨大

中国数据资源丰富、跨境流动规模大。日经新闻网数据显示,2019年中国数据跨境流动量约为1.11亿Mbps,占全球数据跨境流动量的23%。

同①。随着数据确权、隐私保护、知识产权保护、数据跨境自由流动等数字贸易规则和治理体系不断完善,数据贸易发展将有更大潜力和市场空间。

(三)离岸服务外包成为数字贸易出口的主要方式

中国离岸服务外包占可数字化服务出口的68%,成为数字贸易出口的主要方式。2016—2020年,中国离岸服务外包执行额从704.1亿美元增至1057.8亿美元,年均增长10.7%。2020年受疫情冲击,服务贸易整体下滑,服务外包逆势增长达9.2%,带动服务出口提升3.8个百分点。2016—2020年,信息技术外包(ITO)、业务流程外包(BPO)、知识流程外包(KPO)三大领域占比由46.9%、16.6%、36.5%调整为43.9%、16.1%、40.0%。研发、工业设计、数据分析挖掘、整体解决方案、检验检测、电商平台等高附加值业务持续增长(见图5)。

(四)数字贸易发展基础更加夯实

中国数字贸易发展具备良好的基础条件。一是数字经济体量巨大,为数字贸易发展奠定了坚实产业基础。2020年中国数字经济规模39.2万亿元,占GDP比重达38.6%。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中国数字经济发展白皮书》,2021年4月。二是数字基础设施位居世界先进水平,为数字贸易发展提供了技术支持。截至2020年中国4G基站数量575万个,已开通5G基站超过71.8万个,全国光缆线路总长度5169万公里;

工业和信息化部:《2020年通信业统计公报》,2021年1月25日。国际出口带宽11511397Mbps;光纤宽带接入用户4.54亿户,占固定互联网宽带接入用户的93.9%。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第47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2021年2月。三是产业体系较完备,为数字技术提供了丰富应用场景,有利于催生新业态新模式成長。中国拥有联合国产业分类中的全部工业门类,制造业整体国际竞争力较强,且农业、服务业规模庞大。四是数字消费需求巨大,为数字贸易发展提供了规模化市场。截至2020年,中国网民9.89亿人,全球占比20%左右,互联网普及率达70.4%。

(五)数字企业规模实力和创新能力显著提升

中国涌现出华为、阿里、腾讯、百度等世界级信息通信技术和平台服务企业,其中华为5G专利全球排名第一,占比达20%。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全球组网技术居全球领先水平。2020年全球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相关专利申请量5万多项,中国占比近20%。UNCTAD《2019年数字经济发展报告》将腾讯、阿里列入全球7大“超级平台”。在福布斯2019全球数字经济100强排行榜中,中国上榜企业14家,位列第二。据Statista统计,2020年全球头部社交媒体前十位中有5家中国企业。

二、“十四五”时期中国数字贸易发展的机遇与挑战

(一)中国数字贸易发展面临的主要机遇

1.产业数字化发展空间广阔

产业数字化深入推进将为中国数字贸易发展奠定坚实基础。近年来,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一代数字技术加快应用,中国产业数字化正步入发展快车道,出现了智慧港口、智慧电网、智慧工厂、智慧教育、智慧医疗等一批示范行业。“十四五”规划明确提出“推进产业数字化转型”“推动数据赋能全产业链协同转型”“深入推进服务业数字化转型”“加快发展智慧农业”等一系列重大任务。工信部等十部委联合发布的《5G应用“扬帆”行动计划(2021—2023年)》提出目标:到2023年实现5G在大型工业企业渗透率超过35%,5G物联网终端用户数年均增长率超200%。

2.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增强了国内大市场优势

新冠肺炎疫情以来,大量面对面的传统服务活动移到线上,推动了数字经济强势崛起。网络购物、直播带货、线上办公、数字娱乐、远程医疗、远程教育、云上会议、数字政务等新业态新模式快速发展,社交媒体、线上影院、短视频等数字服务载体蓬勃发展。截至2020年,中國网络视频用户达9.27亿、网络支付用户8.54亿、网络购物用户7.82亿、网络直播用户6.17亿、网络游戏用户5.18亿,分别占整体网民的93.7%、86.4%、79.1%、62.4%、52.4%;远程办公用户3.46亿、在线医疗用户2.15亿、在线教育用户3.42亿,分别占整体网民的34.9%、21.7%、34.6%。企业微信服务用户数由2019年的6000万增至2020年的4亿。爱奇艺、芒果TV和腾讯视频会员数量分别环比增长1079%、708%和319%。疫情改变了人们的消费方式、生活方式和工作方式,显著提升了服务数字化水平,不断为5G、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数字技术提供新的应用场景,从而为数字贸易企业提供了强大国内市场。

3.全球数字贸易保持强劲增长态势

全球数字经济强势崛起有力促进了数字贸易发展,贸易数字化转型促进了全球贸易结构和贸易格局深度调整和重塑,数字技术与产业深度融合将不断涌现数字贸易新业态新模式,提高货物贸易数字化水平,扩展服务贸易数字化边界。UNCTAD数据显示,过去十年,全球可数字化交付的服务出口额年均增速达7%~8%,2020年全球可数字化交付的服务出口占比达63.6%。WTO《2020年世界贸易报告》认为,新冠肺炎疫情加速了电子商务和数字化创新,各成员正在积极推进数字化转型升级。据OECD数据,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推动了全球互联网使用和访问量大幅增长,很多互联网运营商流量增长均达60%以上。尤其是5G、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应用推广大幅提升了全球服务贸易数字化水平。全球数字贸易发展将为中国提供巨大的国际市场机遇。

4.“数字丝路”建设将释放“一带一路”沿线市场巨大潜力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数字鸿沟巨大、信息技术比较滞后,具有发展数字贸易的广阔市场;同时,随着沿线国家信息基础设施不断完善,也为数字贸易提供了硬件支持。2020年中国承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离岸外包执行额为1360.6亿元,增长8.9%,总量占比18.7%。目前中国已与170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签署200多份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文件,随着《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落地以及中国与沿线自贸区网络不断扩大,必将扩大数字经济合作机遇。建设“数字丝路”将有效提升沿线国家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数字基础设施水平,缩小数字鸿沟,促进企业数字化转型和产业数字化融合发展,从而为中国数字企业开辟新的国际市场。

(二)中国数字贸易发展面临的主要挑战

1.国内层面:数字贸易发展面临制约因素突出

中国服务贸易数字化水平明显低于全球平均水平,更低于美国、欧盟、英国等发达经济体的水平,数字贸易发展面临诸多制约因素。一是中国数字企业国际竞争力与美国仍存在较大差距。根据UNCTAD数据,在全球70个最大数字平台中,美国和中国分别占据市值的第一、二位,美国占68%,中国仅占22%。中国在十大互联网公司市值中占比由2017年的22%下滑至16%,美国则由78%上升至84%。二是关键核心技术自给率低,基础软件、核心元器件、高端芯片主要依赖进口;中美两国在半导体、操作系统、云计算等底层技术和核心技术方面的差距更是显著。三是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新一代数字技术人才短缺,高级技术人才和领军人才严重匮乏。到2025年中国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的人才缺口将达230万人、500万人和150万人。四是综合成本上升导致承接国际服务外包竞争力减弱,中国人力、土地、融资、税收等综合成本上升,加速信息技术外包向成本更低的南亚、东南亚国家和地区转移。目前中国一个软件中高级工程师的成本是印度、越南、菲律宾的2倍左右,办公房租成本是印度的2倍。五是知识密集型服务贸易开放不足,在市场准入、自然人流动、数据本地化方面限制措施较多,已经成为制约数字贸易发展的重要障碍。六是统计体系不完善,中国尚未建立数字贸易统计制度,无法做到应统尽统,存在“家底不清”问题。

2.国际层面:面临数字贸易规则和治理挑战严峻

一是由发达国家主导、区域自贸协定引领的数字贸易规则积极推进。数字贸易是各国争夺未来国际贸易竞争战略制高点和规则制定主导权的焦点,已经成为国际经贸规则博弈的新赛道。当前,美国、欧盟、日本等发达国家不断出台国家战略、完善立法、强化国际战略同盟,尤其是通过区域、双边、专项协定等方式制定数字贸易规则,并在全球发挥主导作用。如,《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美墨加协定》(USMCA)、《日欧经济伙伴关系协定》(Japan-EU EPA)等高标准自贸协定都将数字贸易规则作为重点议题,并体现了高度自由开放的趋势。

二是全球数字治理体系和数字贸易规则呈现碎片化状态。由于WTO改革停滞不前,区域、双边和专项协定在其中发挥主要作用,导致全球缺乏统一的数字贸易规则标准和完善的数字治理体系。由于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在数字经济发展阶段、制度体系、文化理念等方面的差异性,在数据跨境自由流动、数据本地化存储、源代码保护、数字税征收、平台竞争与责任、人工智能伦理、网络数据安全等方面的主张均存在明显不同,导致全球数字治理陷入无序状态。数字治理碎片化可能加剧数字鸿沟和贸易失衡,影响全球数字经济包容性发展。

三是网络数据安全问题日益凸显。当前,个人数据泄露、黑客攻击、侵袭工业体系数据系统等安全事件频发,成为影响数字贸易发展的突出障碍。世界卫生组织报告显示,2020年上半年对其网络攻击数量同比增长500%。与此同时,一些国家将网络数据安全泛化导致保护主义、单边主义愈演愈烈。这些重大问题对于中国参与国际数字贸易规则制定、数字企业“走出去”以及统筹数字贸易开放发展与安全都带来重大挑战。

三、“十四五”时期中国数字贸易发展的主要思路

中国高度重视发展数字贸易,不断完善顶层设计、促进政策和规则体系建设。2021年9月2日在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上,习近平主席宣布设立数字贸易示范区,标志着中国数字贸易进入制度创新和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阶段。“十四五”时期,中国将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體、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尤其是疫情推动数字经济强势崛起,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加速推进,数字贸易发展将迎来重要战略机遇期,将在推动贸易高质量发展和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发挥重要作用。

(一)以数字技术创新为牵引夯实数字经济产业基础

数字贸易竞争力取决于数字经济产业竞争力,而数字经济产业竞争力则取决于数字技术创新能力。

第一,构建既自主可控又开放合作的数字技术创新链。一是发挥新型举国体制和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优势,突破高端芯片、基础软件、底层架构等关键核心技术瓶颈,加强数字技术领域国家战略规划、科技专项和标准制定。二是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化平台企业,以平台为依托构建自主可控的数字经济创新生态,不断完善产业链、稳定供应链、强化创新链,促进国际国内创新资源对接,开展面向全球的众包、分包研发设计服务,构建数据开放共享机制和数据驱动创新的发展模式。三是营造开放、包容、合作的创新环境。通过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实施研发设备进口零关税等优惠政策,支持数字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积极吸引外资研发机构,确保享受与内资同等待遇,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四是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体系。加大对软件著作权、数字技术专利、数字版权、数字商标权、商业秘密等保护力度。引导数字企业加强知识产权全球布局。

第二,依托数字技术促进新业态新模式成长壮大。5G、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一代数字技术将全方位赋能服务贸易,为金融、保险、文化、教育、体育、医疗、研发、设计、咨询等服务提供更加丰富多元的数字化交付模式;数字技术和数字化平台加快向旅游、运输、建筑、加工维修等传统服务贸易渗透,不断催生新业态和新模式。同时,大力发展跨境电商平台将带动货物贸易数字化水平显著提升。

第三,推动产业、贸易和企业数字化转型。数字化转型将为数字贸易创新模式和扩大规模提供广阔市场,要加速5G、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数字技术与制造、采矿、服务、农业及医疗、文化、教育、体育、政府等公共服务部门融合渗透,不断提升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水平。扩大与制造业相关的信息技术、研发设计、知识产权等数字服务进口,支撑技术创新和价值链升级。依托货物贸易带动相关的金融、保险、结算、电子商务、供应链管理等数字服务出口,提升贸易价值链增值水平。发挥平台企业的数据资源整合优势面向传统企业提供信息、数据和供应链服务。支持制造企业建立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的制造系统和实时跟踪服务系统,发展远程维修维护和数据服务。

(二)以制度型开放为引领推动数字贸易高水平开放

随着数字贸易成为贸易增长的新动力,数字贸易规则成为国际经贸规则创新变革中最活跃的领域,尤其是区域、诸边、双边等自贸协定都将数字贸易规则纳入其中,以CPTPP、Japan-EU EPA、USMCA为代表的高标准自贸协定及《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等专项协定都从更加开放、自由、便利、公平、安全等方面对数字贸易提出了高标准要求,这些都将成为构建全球数字贸易规则的遵循。为此,迫切要求我们顺应发展大势,通过高水平开放和深层次改革促进数字贸易健康发展。

第一,通过继续缩减外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着力提升知识密集型服务业开放水平。有序推进电信、云服务、互联网等数字技术及金融、保险、研发、医疗、教育、文化、咨询等服务业开放,提高知识密集型服务业外资水平,吸引跨国公司设立离岸数据中心、结算中心、研发中心等。

第二,依托多双边自贸协定积极参与数字贸易国际规则制定。这是中国在未来全球贸易竞争格局中赢得主动权和话语权的关键,也将对参与全球数字治理产生重大影响。一是通过实施自贸区提升战略,尤其是通过推动RCEP数字贸易规则实施、对接CPTPP和DEPA规则以及推动中欧投资协定服务业开放,不断完善我国数字贸易规则治理体系,提高数字贸易开放水平。二是注重加强与欧盟、日本、美国等发达经济体协调,凝聚共识,形成最大公约数,通过双边、区域自贸协定加强市场相融、规则对接和标准互认,共同推动WTO改革。三是通过“一带一路”数字经济合作,与相关国家共建数字贸易规则体系。

第三,发挥开放平台在探索数字贸易国际规则中的先行先试作用。积极推进自贸试验区、海南自由港、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服务外包示范城市、数字服务出口基地等数字贸易开放平台建设,尤其要对标CPTPP规则推动互联网开放、数据跨境自由流动、数据知识产权保护、个人隐私保护、数字产品非歧视待遇、电子认证和电子签名、网络数据安全、国际监管等规则先行先试,探索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管理制度。通过开放压力测试不仅为中国参与数字贸易国际规则谈判积累经验,而且充分释放开放平台的发展活力,在中国数字贸易增长中发挥主引擎作用。

(三)有机统筹开放发展与安全

网络空间是数字贸易流通的载体,数据成为核心战略资源和关键生产要素。因此,网络、数据既是全球数字治理的重点,也是各国战略竞争与合作的新高地。要树立底线思维,坚持开放发展与安全并重的原则,把网络数据安全放在国家安全的重要战略位置。

第一,完善数字治理规则体系。一是有机统筹数据开发利用、保护和安全的关系,保护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数据及个人信息安全。

资料来源:《全球数据安全倡议》,中国政府网,2020年9月8日。在《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已有法律框架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相关细则,为数字贸易创新发展提供法制保障。二是加快完善数据安全评级、隐私保护、分级分类管理、跨境传输的相关法律、规范和标准体系,为数据跨境自由流动提供安全保障;加快完善数据资源确权、交易和使用等相关制度,为未来构建国际化数据产业链提供规制基础。三是健全平台治理规则,构建政府监管和平台自治相结合的综合治理体系。数字化平台是构建数字经济产业生态的核心组织,也是推动数字贸易发展的中坚力量。尤其是大型平台崛起不仅带来新的商业模式,也给传统的反垄断监管方式带来前所未有挑战。江小涓(2021)研究认为,大型平台聚集大量生产者、消费者产生海量交易,构建起局部市场;网络数字技术带来了自发秩序、制度秩序之外的技术秩序;平台具有不可替代的技术优势,便产生以技术秩序为模式的平台自治。因此,要发挥平台依托数据、算力、算法的技术优势在局部市场中的治理作用,使之成为数字治理的重要部分。

第二,推进网络数据安全国际合作。以中国提出的《全球数据安全倡议》

资料来源:《全球数据安全倡议》,中国政府网,2020年9月8日。为抓手,积极推动全球网络数字治理合作与规则建设。立足与各国“共同构建和平、安全、开放、合作、有序的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

同①。积极维护全球数字贸易供应链体系的安全和稳定。探索建立与相关国家跨境数据流动合作的白名单制度。在数据安全、数据监管、数字货币、数字税、数据知识产权等国际规则、技术标准方面加强国际协调合作机制建设,在打击网络黑客攻击、窃取数据等方面加强国际合作。同时应该看到,数字贸易已经成为中美战略竞争的关键领域,应针对美国对中国数字企业打压、数据长臂管辖等行为加强反制措施。

(四)以建设“数字丝路”为重心拓展数字贸易国际合作新空间

中国高度重视数字经济国际合作,致力于推动全球数字经济健康发展。2021年中国申请加入DEDA,充分展现了积极参与数字经济国际合作及相关规则建设,致力于对接高水平国际规则扩大开放的愿景和决心。要重點提高与“一带一路”相关国家的数字经济合作水平,尤其要依托中国的数字技术和服务优势深耕东南亚、南亚等市场。一是推动云服务、搜索引擎、位置服务等信息技术服务出口,推动沿线国家的新型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数字技术改造传统产业能力,帮助发展中国家消除“数字鸿沟”。二是依托“一带一路”沿线的广阔市场需求,促进动漫游戏、数字传媒、数字出版、远程教育、远程医疗等数字产品和服务出口,发展数据储存加工、研发设计、远程维修等服务外包,扩大移动支付和数字货币合作。三是加强与相关国家的数字贸易规则、标准对接,完善“一带一路”相关国家信息、法律、预警和保险体系建设,防范企业“走出去”风险。

参考文献:

1.江小涓、黄颖轩:《数字时代的市场秩序、市场监管与平台治理》,《经济研究》,2021年第12期。

2.王晓红:《以数字贸易激活外贸发展新引擎》,《经济日报》(理论版),2021年7月19日。

3.王晓红:《以平台为重心做强数字经济产业体系》,《经济日报》(理论版),2022年1月13日。

4.王晓红、谢兰兰:《新发展格局下数字经济发展战略研究》,《开放导报》,2021年4期。

5.张琦、陈红娜、罗雨泽:《数字贸易国际规则:走向趋势与构建路径》,《全球化》,2022年第1期。

6.中国商务部服贸司:《中国数字贸易发展报告2020》,2021年。

责任编辑:郭 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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