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电建自成立以来,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了权责明確、规范运作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将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体系,制定完善了有关公司治理、运作、管理的基本制度,明确了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在具体运作中,各治理主体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做到了按现代企业制度及上市公司的监管要求规范运行,有效保证了公司的持续良好发展。
中国电建不断加强董事会独立性与多样性的建设,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外部董事专业、客观的咨询、决策作用,确保公司董事会依法合规高效运作。中国电建董事会成员共8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外部专职董事1名,占公司董事会成员半数。独立董事、外部董事专业、经验构成体现多元化特点,董事会具有较强的独立性,主要表现在独立董事、外部董事均在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任职,其中审计风险委员会全部由独立董事及外部董事组成;为保障独立董事、外部董事能够通过专委会充分、独立发挥专业咨询作用,公司要求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三重一大”事项,必须事先提交董事会各专委会充分讨论研究。
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印发的《中央企业董事会工作规则》等文件要求,公司修订完善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董事会相关工作制度,推进完善公司治理体系和工作规则。研究制定了公司《外部董事履职保障管理办法》《董事会议案管理办法》,通过强化外部董事履职保障和董事会议案管理,提升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