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支持起诉案件分析与思考

2022-04-13 21:17:48衣小慧
中国检察官·经典案例 2022年3期

衣小慧

摘 要:进城务工人员被拖欠劳动报酬的,其因个人和社会原因往往导致诉讼能力偏弱,属于支持起诉主体。检察机关因案制宜,通过督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单位履职尽责,并综合运用多元化解纠纷机制,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合法权益。检察机关民事支持起诉应坚持能动性和协同性,遵循一定的程序要求并采用多种方式提供法律帮助,以切实发挥该项制度作用。

关键词:进城务工人员 劳动报酬 支持起诉 权益保障

一、本案理解适用中的重点问题

(一)因案制宜,妥善解决欠薪问题

众所周知,进城务工人员作为合法劳动主体,依法享有按时获得足额劳动报酬的权利。为了保障进城务工人员的上述权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内设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负有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职责。此外,根据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单位或者个人,经有关行政机关、社会团体等部门履职后仍未实现最低维权目标,具有起诉维权意愿,但因诉讼能力偏弱不能或者不敢提起诉讼的,检察机关可以支持其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本案中,检察机关履职中发现欠薪行为未构成犯罪的,积极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沟通协商,促使其履职尽责,协助进城务工人员讨薪维权。对于通过协调无法得以解决的情形,检察机关应当在充分尊重进城务工人员意愿的前提下,依法支持其起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本案检察机关认为,某农业公司系有发展潜力的企业,因为资金暂时周转困难,导致对进城务工人员劳动报酬发放的拖欠,并不属于恶意欠薪,结合其他情况,建议法院主持双方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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