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河北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刘媛媛 张立辉 图 郭国和
近年来,PPP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实现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但同时,因为项目投资规模大,运行周期长,且参与实施主体复杂,在PPP项目合同履行过程中也产生了各种问题,例如作为履约基础的合同体系设计不尽科学、核心条款设置不够完善、合同权利义务约定不尽清晰等。笔者梳理了高速公路PPP项目合同的相关政策依据,并提出了合同体系设计的基本原则。
PPP模式的合作关系构建基础就是以PPP项目合同为核心、由政府方与社会资本方签订的一系列合同文件组成的合同体系,包括项目招投标文件、项目实施机构与社会投资人签订的投资协议、社会投资人之间签订的股东投资协议(股权协议)、项目实施机构与项目公司签订的PPP项目合同、其他相关履约合同(如融资合同、工程承包合同、运营服务合同、原料供应合同、产品或服务购买合同等),以及大量的备忘录、补充协议等众多合同文件,关涉项目各参与方在投融资、建设、运营、管理等各阶段的具体权利、义务内容。
经过梳理,目前已有关于PPP项目合同体系内容的政策依据、关于PPP项目合同性质的立法依据和关于PPP项目合同程序性规定的政策依据。
财政部2014年印发的《PPP项目合同指南(试行)》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合同体系进行了全面、具体阐述,说明了合同各参与方的角色定位和参与事项,明确了PPP项目合同的主要内容和核心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