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政策对城市与农村居民影响的异质性研究

2022-04-15 06:04朱亚萍
粮食科技与经济 2022年1期
关键词:赋值农村居民环境治理

朱亚萍

(南京财经大学 经济学院,江苏 南京 210023)

经历了改革开放40余年的发展,我国的经济水平实现了跨越式的提升。在此期间,各种生产要素驱动国内工业化进程快速推进,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显著改善,人们更加关注自身的满足感与幸福感,但事实是着力强调经济快速发展而忽视环境效应的增长方式在提升我国经济水平的同时,也衍生出了多种多样的问题:生活环境遭到破坏、资源与能源过度消耗、生态失衡与气候变化等等,环境污染与治理问题仍然是我国城市与农村经济发展过程中不可忽视的重要内容。陈诗一等[1]创新性地以空气质量为角度,以政府环境治理为实例,认为生态保护型发展是促进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经之路,环境治理可以提升人们生活水平与幸福感。叶林祥等[2]通过分析2016年中国劳动力动态调查数据(CLDS)得出:环境污染显著降低了居民幸福感,影响程度取决于不同的收入水平。李梦洁[3]从环境污染问题对于居民幸福感的绝对剥夺效应和相对剥夺效应角度研究环境规制的意义,认为政府应该大力强调环境污染治理的有效性,推行绿色经济发展模式。一方面,环境规制能够改善环境污染现状,保护城市与农村生活环境,提高人们的福利水平与幸福感[4];但另一方面,环境规制限制了企业的经济活动,对经济增长产生影响,人们的生活质量与幸福感可能下降。因此,环境规制对居民的幸福感产生的影响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本文使用2015年中国综合社会调查(Chinese General Social Survey,CGSS)数据,拟从居民幸福感的角度论述并完善治理污染的环境规制的重要意义,在中国大力提倡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绿色生态经济的背景下,为国家制定与完善相关的环境政策提供理论支持。

1 研究设计

1.1 实证模型

在相关理论与研究分析[5-8]的基础上,本文使用多元有序Probit模型来进行环境规制、环境治理评价对居民幸福感影响的实证研究。构建的计量模型为:

式中:Fi为被解释变量主观幸福感;Ri为主要解释变量环境规制;Ei为解释变量环境治理评价;Xi为影响被解释变量的其他变量矩阵;αi、βi、γi为变量的回归系数;εi为误差项。

1.2 变量选择

本文有关幸福感的数据来源于CGSS(2015)调查问卷,其中关于主观幸福感的问题为:“总的来说,您觉得您的生活是否幸福?”该问题的选项分别是“非常不幸福”“比较不幸福”“说不上幸福不幸福”“比较幸福”“非常幸福”。在数据处理过程中,根据幸福感程度由低到高排列,分别赋值为1~5。考虑数据的可获得性,笔者采用环境污染物治理费用来衡量环境规制,具体公式为:

本文的另一个解释变量为环境治理评价,CGSS(2015)调查问卷中关于环境治理评价的问题为:“您认为在环境污染的社会治理工作中,依法办事的水平如何?”该问题的选项分别是“非常低”“比较低”“一般”“比较高”“非常高”。本文将居民的环境治理评价按照从低到高分别赋值1~5。

由于居民主观幸福感还受到其他因素的影响,本文引入了相关控制变量,包括性别、年龄、宗教信仰、政治面貌、身体健康状况、户口登记状况、目前所处等级以及目前拥有房产数量等。其中男性赋值1、女性赋值0;信仰宗教赋值1、其他赋值0;共产党员赋值1、其他赋值0;目前的身体健康状况按照“很不健康”“比较不健康”“一般”“比较健康”“很健康”,分别对选项赋值1~5;户口登记状况非农业户口赋值1、农业户口赋值0;目前所处等级按照等级1~10划分。

1.3 数据来源

本文使用的微观数据来源于中国综合社会调查(CGSS)。由于目前公布的最新数据到2015年,所以本文采用2015年的CGSS数据。剔除“拒绝回答”或者其他无效情况的样本,最终得到样本数量8 525个。宏观数据工业污染治理完成投资与国内生产总值来源于《中国环境统计年鉴》和《中国城市统计年鉴》。

2 实证分析

2.1 实证结果

由于本文的被解释变量主观幸福感是有顺序的选择值,所以利用Stata软件对样本进行有序Probit回归,结果如表1。

表1 总体样本的回归结果

根据模型的回归结果可以看出:环境规制的回归系数为正,说明环境污染治理会对居民的主观幸福感产生正向影响,环境治理评价会对居民幸福感产生积极影响,即居民对政府在环境社会治理方面的评价越高,自身的幸福感程度越高。政府实施的环境规制政策旨在限制工业企业的污染物排放强度,将环境要素纳入衡量社会可持续发展水平的范围,通过提高环境质量改善居民赖以生存的社会环境,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与主观幸福感。

2.2 分样本回归及结果

前文的总体回归是对所有样本进行的回归,得出的结论是环境规制显著提高了居民的幸福感。将总体样本分为城市样本与农村样本,进一步研究环境规制与环境治理评价分别对城市与农村居民主观幸福感的影响。城市样本的Probit回归结果及边际效应回归结果如表2,农村样本的Probit回归结果及边际效应回归结果如表3。

表2 城市分样本回归结果

表3 农村分样本回归结果

通过分样本回归分析得出,环境规制对农村居民的幸福感影响较为显著,而环境治理评价对城市居民的幸福感影响更大,环境规制的落实程度需要得到更多的关注。通过边际效应回归结果可以看出,城市居民对于环境治理评价提高1%,感到“非常不幸福”的概率下降0.13%,感到“非常幸福”的概率上升2.64%。对于农村居民而言,环境规制强度增加1%,自身感到“非常不幸福”的概率下降3.52%,感到“非常幸福”的概率显著上升。

环境规制、环境治理评价对居民幸福感的影响在城市与农村样本中存在明显的异质性。城市居民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环境规制可能会对居民的收入造成负向影响,从而对环境规制以协调经济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提出更高要求。城市居民更关注自身对于环境治理的主观评价,这显著影响了居民的幸福感水平。农业是我国经济的基础,“三农”问题是党和国家的重中之重,环境规制也要关注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与感到幸福的程度,引导农村居民对于环境治理绩效作出自己的评价,这样才能更好地实现环境友好型社会。

3 结论和建议

本文根据2015年中国综合社会调查的微观数据以及《中国环境统计年鉴》的宏观数据,采用多元有序Probit模型对环境规制、环境治理评价与居民幸福感之间的关系进行实证研究,研究得出结论:环境规制会对居民的主观幸福感产生显著正向影响,相关环境治理措施在改善居民健康状况的同时使得居民对生活的满意程度上升。环境治理评价也会对居民幸福感产生积极影响,而环境规制与环境治理评价对城市与农村居民幸福感的影响存在异质性,环境治理评价对城市居民幸福感的影响程度更深,而环境规制显著提高农村居民的主观幸福感。

在社会不断强调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大背景下,保障经济发展、改善环境质量与提高居民生活品质等都需要政府的相关政策保护实现[9]。因此本文根据研究结论提出以下政策建议:第一,明确我国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统筹规划环境政策,建立科学的环境治理监督管理。第二,针对治理工业企业与城市污染排放问题中存在的弊端与不足,作出更完整更符合实际情况的规定,具体到环境规制政策如向污染企业征收环境税或规范排污权交易市场的方方面面。第三,在实施环境规制措施改善环境治理的同时,大力提高各地生产力发展水平,实现环境政策与地区经济发展的良好衔接,保障经济稳定增长、提高居民的福利状况与生活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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