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式乡村家具概念研究

2022-04-19 11:12唐立华LiuAnTangLihua
家具与室内装饰 2022年2期
关键词:家具

■刘 岸,唐立华 Liu An & Tang Lihua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家具与艺术设计学院,湖南长沙 410004)

乡村家具和乡村家具设计已不是新鲜话题了,甚至有人认为乡村家具的开发已成为当今乡村振兴的短板。面对现实问题的时候,人们总有一个探究历史的思维习惯。何况研究者们总在信奉:中国传统乡村家具定然是一个无穷无尽的宝藏,将为当代乡村家具的开发提供有益的借鉴[1]。只可惜,早在上世纪末,关于传统意义上的中式乡村家具,文化学者马未都先生就明确指出:迄今为止,尚没有人明确提出“中国乡村家具”的概念[2],查阅往后的相关文献后发现,此概念依然没有被学者提出。在大多数人眼里,中国传统乡村家具还只是一个朦胧的概念,或者是一个时间维度很长、空间(地域)维度很宽、各种家具品类很杂的“集合”。这使得研究人员对中国传统乡村家具进行研究时往往不得要领。

1 乡村家具及其在不同语境下的概念

就常规性叙事语境而言,说到“中国传统乡村家具”,自然应是指历史上存在于中国广袤乡村大地的家具产品。很显然,此描述包含着对家具的分类,且分类标准是家具存在的“地域性”属性。如果按此思路展开研究,研究的工作量和难度势必让人望而生畏:一是工作量。研究表明:中国传统家具谱系大致成形于唐、宋时期并固化在清朝后期,乡村家具自然也是如此。在这一历史时期,中国的城市发展还处于萌芽期,也就是说,此时的乡村占据了中国绝大部分领地,乡村家具无疑占据着家具的绝对主导地位。加之中国幅员辽阔,各地的家具又各有差异,涉及的样本量必为海量。二是研究难度。首先是样本获取,家具大多为木质产品,年代久远毁损不可避免,幸存的实物自然是少之又少,其次难以甄别样本是乡村家具还是城市家具、皇宫家具。由于家具是一种供人们日常生活使用的器具,从这一点上说,不管是城市中王公贵族还是乡村黎民百姓使用的家具,它们在功能、形制上的区别相差无几,难以截然分开。何况常见有乡村家具与城市、皇宫家具出自同一人或同一批人之手的记载:当一个乡村家具制作者的手艺受到众多赞赏的时候,他往往会被聘请到城中皇宫、王族的家中或指定的工坊中制作家具。如此看来,在此项研究中,单纯按家具存在环境的地域性特征来划分家具品类不是明智之举。

■图1 明朝前期、后期以及民国时期的“苏作”柜子

■图2 “晋作”漆家具

■图3 壮硕与豪气的“广作”

■图4 北方罗汉床

■图5 南方“架子床”

■图6 拔步床

■图7 几款乡村“椅子”

中国长期的封建制度造就了以文人和士大夫为中心的社会政治体制和机制[3],有关家具的史学研究也不例外。在传统家具史学研究中,“乡村家具”更多的是指普通民众群体使用的家具类型,并用以区别于“宫廷贵族”等所谓上流阶层人群所使用的“宫廷家具”“贵族家具”。这在《中外历代家具风格》《中国家具发展史图说》《明式家具研究》《中国古代家具文化》等权威研究著述中均有所体现。在上述研究成果中,可发现研究者对“乡村家具”概念的定位均放在使用者而不是具体地理地域属性上,这或许让“中式乡村家具”的后续研究更加艰难,于是便出现了“乡村家具”的研究更多的是以研究者为中心的各抒己见的现象。这应该是至今为止尚未有关于“中式乡村家具”概念的主要原因之一。

本文所提出的“中式乡村家具”概念或许是解决上述尴尬状况且方便后续应用性研究的路径之一。提出此概念的关键想法是“抽象化思维”方式:即不去计较具体的一器一物,而是关注某种特定意义,在某一特定的历史背景上,宏观将“乡村家具”抽象为一种艺术或文化现象,进而探寻其表征、特点和意义。

2 中式乡村家具定义的样本

2.1 对“美式乡村家具”概念标定方法的借鉴

要定义“中式乡村家具”,首先是要选择有代表性的对象。中国传统乡村家具与家具同时存在,即有了家具的同时就有了乡村家具。至于中国乡村家具发展最有代表性的时期,由于中国早期传统家具发展缺乏系统记载,很难为此给出依据。

这里,有关“美式乡村家具”的研究为本研究提供了方法论的参考。家具史学研究中有关“美式乡村家具”的记载,最早出现在对于“美国早期殖民式”家具的描述上:15世纪中叶,欧洲列强把扩展疆域和掠夺财富的重点放在了新发现的美洲大陆上。在此过程中,欧洲中世纪的各种新古典家具艺术风格都出现在殖民地中,如荷兰人在哈德逊湾的殖民地上制造了典型的具有“荷兰乡村风格”的家具,这些产品比较荷兰原产地的家具而言,其用材和制作档次均有所下降,装饰也更加简略。法国、瑞典等国的家具制造商也如法炮制。后来有学者就把这些欧洲列强在美洲生产的、相比欧洲本土的家具更加粗简、采用美洲当地原材料资源的所有家具抽象性地统称为“美国殖民地风格”家具,又称为“美式乡村家具”[4]。

“美式乡村家具”中概念的抽象,结合社会科学中对一些社会现象的抽象性归纳方法的原理,可以确立两个关键点:一是研究对象史料的真实性,二是研究对象的代表性和重要性[5]。对应“美式乡村家具”概念提出的美国殖民地时期的家具发展有非常详细的史料记载,而且美国殖民地风格的家具在当时的美式家具中具有鲜明的代表性、在美国家具发展史上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刚好符合上述两个基本点。

据此去选择论证“中式乡村家具”的对象样本,自然会想到中国的“明式家具”。这一时期的史料记载已较完善,甚至还有少量的实物幸存,且明式家具在中国传统家具发展史上的地位和重要性更是无需多说。就此时期的乡村家具发展而言,在中国广大的地域内,乡村家具经历了一个从早期萌发到唐宋时期的变化发展,已达到了一个相对成熟和稳定的状态,地域特色基本稳定,品类基本齐全,形制已基本定型[6]。

■图8 民间儿童用摇篮、立桶、洗脸架

■图9 几种常见的装饰图案

2.2 “苏作”“晋作”“广作”

光有一个宏观的时期性选择没有关于素材样本的精细分析是不够的。在中国传统乡村家具发展演变的历史进程中,变异性最大的是地域特征。从众多关于中国传统家具的史学研究中,不难发现:中国传统乡村家具南北有别,内陆与沿海有别,经济发达地区与偏远地区有别。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当属“苏作”“晋作”“广作”。

“苏作”是中国南方地区乡村家具的典型代表,同时也是中国经济较富庶地区和手工艺技能较为先进和丰富地区的代表。所谓“苏作”家具,是指以江苏苏州为中心的长江中下游地区所生产的家具[7]。当时,硬木家具已逐渐获得广大消费者的认可,但该地区的硬木资源相对较为稀缺,因而苏作家具用材计划必须精打细算,大物件尽量不用硬木,或者采用“包镶手法”,即杂木为骨架,在可见部分外贴以硬木薄板。对于小尺寸硬木材料的使用也是慎之又慎、精心琢磨,不是精心用小料拼接,就是悉心做好接合计划。既要做到节省硬木使用又需要产品美观,自然这样的制作费工费时。或许正是由于材料要素的“掣肘”,却造就了“苏作”的灵秀、注重细节装饰(如雕刻、线刻、嵌木、嵌石)、考究装饰图案等艺术特点。苏作乡村家具是做工手法最为成熟的定型家具, 它影响着整个江南地区乃至后面传入北方。苏州人杰地灵,文人墨客辈出,因此苏作家具的式样, 往往较为成熟多具文人气。从某种程度上说,明式家具可以说基本上就是苏作家具。苏作家具在较长一段时间都得到传承,由明至清至民国,都可以毫不费力地寻出一条清晰的变化轨迹(图1)。

与“苏作”相对应,“晋作”是中国北方地区的典型代表。由于山西历史上商贾辈出,富甲一方,导致家具生产的水平极高。有研究记载,北方乡村家具以“晋作”为首,其做工之成熟可以与“苏作”媲美[8]。相比南方地区乡村家具的娟秀,“晋作”家具略显粗狂和简略,造型中的过渡处理和细节也显得不拘一格,交代非常直接。“晋作”家具整体造型和工艺在晋南、晋北、晋中又各有差异,以河东地区最为讲究,产品类型也最为丰富。另外,“晋作”家具中出现了较多的漆家具,漆家具中,不太去计较家具的基材是硬木还是柴木,转而在家具表面的漆饰上下功夫,注重髹漆手法、漆饰图案、色彩等,这可能与当地盛产品质优异的天然漆料有关(图2)。

此后,东芝宣布将出售核时代,并于2017年12月宣布韩国电力公司(Kepco)为优先竞标人。但在英国政府2018年6月宣布将采用“受监管的资产基础”(RAB)的项目融资模式后,东芝宣布取消韩电的优先谈判权,为其他竞标者留出机会。

“广作”是该历史时间的一个特殊案例,并不是因为其品类也不是工艺,而在于它原材料的丰富以及由此所导致的与西方家具的堪比。至宋代后期和明代前期,我国对硬木家具的推崇已到了几近极致的程度。广州及周边地区既是中国珍贵硬木木材的主产地之一,又是中国向东南亚地区开放硬木木材资源的主通道和门户,获取硬木资源的条件自然得天独厚。因此,“广作”选择家具制作用材时的“豪气”自然就多了几分。这主要体现在家具形制的尺度上,与其它地域的家具相比,“广作”家具的豪华气派一目了然,甚至完全可以与当时西方家具的奢华相媲美,并一度成为我国与西方家具相抗衡炫耀的代表。“广作”的这种壮硕与豪华虽然直至清代中期才得以完全展现,但在明代前期已初现端倪,且与中国其它地域的家具风格迥异[9](图3)。

当然需要说明的是,虽然该时期以上述三者为典型代表,但该时期中国的乡村家具已呈现百花齐放的态势。如以宁波地区为代表的“甬作”、温州地区为代表的“瓯作”、福建及沿海地区的“闽作”、河北包括京津地区的“冀作”、山东地区的“鲁作”、陕西地区的“陕作”、四川地区的“川作”等,也可谓是各领风骚[10]。

■图10 体态夸张的乡村“案”

■图11 与“炕”相关的案

3 中式乡村家具的概念提出及其内涵归纳

3.1 中国式乡村家具的概念

明确了抽象化的思维方式和方法,选择了具体和较为明确的研究对象和样本,借鉴世界家具史上相关研究案例,可以给出“中式乡村家具”的概念:发生在中国广大乡村地域,共同促成中国明式家具风格形成和成熟的,具有充分反映乡村本土生活方式和生活行为,合理利用本土材料等地域特征的家具统称为“中国式乡村家具”。

3.2 中式乡村家具的共性内涵

适应日常生活行为的功能:家具虽然有标识社会身份、地位和显示财富的意义,但无论如何实用功能是放在第一位的,否则家具就将成为一个无用的摆设。证实中国乡村家具以功能和实用为核心的案例举不胜举。这里以最常见的床榻、椅凳类家具和乡村家具中最为独树一帜的“杂类”家具为例。姑且不说“塌”是“床”的基本原型的话题,单就论床在中国各地的呈现方式就足显乡村家具对日常生活功能的重视:寒冷气候下方便座、卧行为转换的北方“罗汉床”(图4),防蚊虫、抵风寒、强调私密的南方“架子床”(图5),对私密隐蔽有更高要求的大户人家所采用的“房中有室”格局的“拔步床”(图6)无一不是源于日常生活场景。椅凳是最为常见的家具类型,乡村家具中的椅凳并没有束缚于王室官宦家具中对于椅凳的“清规戒律”,而是任由制作者自由发挥,以贴合具体的使用行为为基本原则,造就了丰富多彩的各式乡村椅凳(图7)。更多的所谓“杂类”家具如南方常见的儿童摇篮、立桶和方便洗漱的洗脸架等(图8),更是生动形象,一件家具体现着一种生活行为。

就地取材的用材特征:对于选材来说,长期以来,逐渐形成了“资源多、实用、耐用、成本低”等原则,对照该原则,“就地取材”或许是最直接的路径。这方面的案例很多。例如当硬木用材大行其道的时候,“苏作”并未放弃对江南本土材料的青睐,“晋作”甚至仍近乎固执地使用当地的特产——核桃木。南方多地还有使用资源较为丰富的竹材、藤材、石材的记载。

严谨理性的结构与工艺特征:中国传统家具以木质家具为主,在木器结构的长期演变和进化中(包括木建筑对木家具的影响),适应木器构件各种构成形式(接长、拼宽、交联等)和受力方式(抗压、抗拉、抗弯、抗扭、抗剪等)的榫卯结构渐成体系。这种榫卯结构即使用近代科学理论加以验核,仍然具有高度的科学性和严谨性,这既反映了中国古代木工匠人的绝顶智慧,也充分肯定了历代匠人在技艺的赓续和传承中“身手相授”的中国式机制,使得榫卯结构及其加工技艺在全国范围内得以普及和延续。因此,我们会发现:即使不同地域的家具,它们在结构形式上都有高度的相似性。除去木结构形式的统一性外,反映家具加工的关键加工工艺如原木剖分、木材的自然干燥与陈放、榫头与榫眼的配合公差等也均遵循基本相同的原理,只不过是按照原料种类的不同区别对待。可以说,这种规范、严谨的“匠人精神”的体现是中国式乡村家具的又一普遍共性。

3.3 中式乡村家具的审美特征

“中式乡村家具”作为一种具有风格意义的存在,其审美特征可以归纳为如下几点:

崇尚自然美:对自然美的崇尚主要反映在三个方面:一是强调对家具材质自然美的体现,所有木家具都十分注重木材表面纹理和花纹的选择和利用。二是崇尚纯手工制作,当然这或许与当时的技术水平有很大的关联。三是在家具装饰和细节上对自然要素的运用。一般装饰件的材质和装饰用材都会选用天然材料,如石材、贝类,而金属饰件较少用于乡村家具中。装饰纹样一般选择动物、植物、藤草、花卉类等自然纹样(图9)。

形态的舒展美:一般说来, 乡村居住环境宽松, 居室面积大, 所以家具设计夸张十分必要。是因为家具是居室中直接装饰手段, 又是最为实用者。譬如官帽椅。这类如宋官帽翅式搭脑的椅具, 由宋到明至清, 甚至至今仍在乡村有着旺盛的生命力, 存世量极大就可以说明这一点。官帽椅除搭脑伸出,扶手亦伸出,设计夸张, 连此类椅的俗称“四出头”都饱含夸张之意。这种四出头椅出现在乡村的几率较多。又譬如各式案,案与桌的区别在于腿的位置,四条腿紧抵四角的为桌,而腿在中间面向两头伸出者为案。案在乡村的比例远多于桌,案造型舒展,体态夸张,适应乡村的居住环境(图10)。与此相反,城市家具在设计上收敛很多,城市人口密集,居住面积相应减少,城市人会尽可能去利用空间,让每一件家具都物尽其用,任何多余的枝丫造型都会被删去,城市家具喜欢方正规矩,方角柜比圆角柜受欢迎,他们不能忍受两圆角柜之间永远不能拼拢的缝隙。

灵动美:灵动美一是指乡村家具整体造型的灵动感,但这与同时期的城市家具相差不大,城市家具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因为乡村家具是城市家具的原型和基础,而我们可以推断从乡村家具到城市家具一般都会经过设计的升华。这里着重要强调的是工匠们在制作乡村家具时的及时发挥。因为这种行为在城市家具制作过程中往往是有所限的。

融入民俗的文化美:“民俗”是指创造于民间的具有世代相习的传承性的事象,它更多地是以各种生活文化形态来呈现和反映,而家具是与人们生活文化密切相关的器物,由此可以推断,乡村家具可能本身就是一种民俗,或者是其它民俗形式(如神话传说)的承载体[12]。

与民俗有关的内容反映在家具品类、功能、造型形式、用材等多方面,更多是反映在家具的装饰中。如北方乡村常见的与炕相关或围绕着炕而设计的卧具(图11),南方专为新娘制作的起解不用走出新房的组合式床,与“冠”“官”谐音、谐意、谐形的大床和椅子顶子(顶部构件),专为所谓辟邪的桃木家具等等。至于与“共枝连理”“福禄寿喜”“麒麟送子”等相关的装饰题材和图案就更加举不胜举了。

不可否认,民俗有时候也表现出一些俚俗甚至是低俗,神话传说、封建迷信等毫无科学道理的内容和形式,也时常会出现家具中,有人据此就武断认为乡村家具就是简单、低俗家具的代名词,殊不知其中所蕴含的丰富文化内涵。

这种与民俗有关的内容既是乡村家具的外部特征,也是乡村家具重要的审美内涵。

4 结语

综上所述,所谓中式乡村家具,就是指发生在中国广大乡村地域,共同促成中国明式家具风格形成和成熟的,具有充分反映乡村本土生活方式和生活行为,合理利用本土材料等地域特征的家具。

提出该概念的直接意义在于将对象具体和明确化。即为一些中国传统家具事象贴上了一个明确的标签。这方便于以后研究工作和相关表述。它更深刻的意义还在于引导对于家具史学研究的深入和细化,对于丰富多彩的中国传统家具,不能仅停留在“明式家具”“清式家具”等泛意义的层面上,只有更深入地分析,才能发现和剖析更深层的奥秘,也才能对当今的传承有深刻的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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