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以乡镇(涉农街道)党(工)委为主体实施提升乡村治理能力“十百千万”工程,让乡村振兴成为全市党员、干部和群众的共同行动。
开展十星级文明户评选。各乡镇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制定《评选细则》,按照家庭申报、群众评议、村“两委”审核等“过程管理”,评定致富星、道德星、信用星、法纪星、義务星、健康星、优育星、科教星、团结星、新风星等十颗星,十星都达标的为“十星级文明户”,对荣获“十星级文明户”的家庭给予一定的政策扶持和经济鼓励。
实施村务工作百分比计分管理和无职党员百分制考评。各县区年初设置重点工作指标项目并赋予分值,一月一汇总,一季一评比,一年一评定。按照全年工作实绩完成百分比综合评分整体排名。采取“按需设岗、因事设岗、因人设岗”的原则,科学设置社情民意调解、政务工作监督、政策法律宣传、文明新风倡导、共同富裕帮扶、社会治理参与、环境卫生保护、流动党员服务等岗位,并将岗位具体职责、工作内容和目标任务进行细化量化,使无职党员人人身上有任务、人人身上有责任。
对村“两委”班子开展千分制考评。各县区以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部署下达的任务指标为基本标准,出台村班子千分制考评分工及计分标准,科学制定村班子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重点考核党的建设工作和行政业务工作,各项考评积分相加得出总积分,按总积分多少依次排出名次,按比例确定优秀村,并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