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定不移推进正风肃纪反腐

2022-04-30 08:23王双全
新湘评论·上半月 2022年4期
关键词:纪检监察监督政治

王双全

2022年,全省纪检监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永葆自我革命精神,坚持严的主基调,坚持稳中求进、坚定稳妥,坚持实事求是、守正创新,坚持“三不”一体推进,坚定不移推进正风肃纪反腐,持续深化清廉湖南建设,不断提升纪检监察机关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在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湖南建设中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落地

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学深学懂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战略思想,深刻把握党的自我革命的重大意义、科学内涵、实践要求,深刻把握我们党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的历史逻辑,深刻把握全面从严治党发挥政治引领和政治保障作用的机制机理,深刻把握纪检监察工作在推进党的自我革命中的职责任务,清醒认识依然严峻复杂的斗争形势,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决不能滋生已经严到位、严到底的情绪,保持战略定力,坚决消除存量、遏制增量,一刻不停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

围绕“国之大者”强化政治监督。督促各级党组织聚焦“三新一高”等“国之大者”,扛牢“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着力发现和纠正政治偏差,防止和克服不良倾向,引导督促党员、干部时时处处向党中央看齐,扎扎实实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坚定不移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前进。抓紧抓实违规举债、虚假化债问题专项监督,彻查典型案件,严惩以权谋私、失职渎职行为,督促各地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千方百计化解好存量风险。巩固深化“洞庭清波”专项行动,切实加强涉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的监督问责,将尾矿库安全问题等纳入整治范围,持续推动湖南“一江一湖四水”全流域系统治理。进一步推进粮食购销领域专项整治,深挖严惩“粮耗子”。深化涉煤涉矿涉砂问题专项治理。

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保持高度政治警觉,对在党内搞政治团伙、小圈子、利益集团的人高度警惕、毫不手软,坚决防范查处“七个有之”问题,全面净化政治生态。严格督促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等制度,推动把纪律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切实加强换届风气监督,以湖南党的二十大代表推选和人大、政府、政协换届为重点,严把政治关和廉洁关,落实最严格的监督,严查违反“十个严禁”的人和事,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确保风清气正。

加强对“关键少数”的监督。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五个强化”要求,严格执行“十必严”措施,持续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常态化开展上级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同下一级“一把手”履行主体责任专题谈话,推动各级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一把手”第一责任落实落细。落实市州纪委监委对县市区政府“一把手”的监督责任,强化近距离日常监督。做实政治生态常态化监测分析,对各级领导班子成员精准开展“廉政画像”。

保持“严”的氛围和“惩”的力度,在“三不”一体推进上取得更多制度性成果和更大治理成效

确保压倒性力量常在。清醒认识反腐败斗争严峻形势和新的阶段性特征,保持反腐败政治定力,永远吹冲锋号。坚持全面从严治党首先从政治上看,注重从政治问题查起,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一把手”腐败问题。紧盯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地方、领域、行业,重点查处金融、国企、高校、政法、经济开发区等领域和基础设施建设、公共资源交易等方面腐败问题,持续深化工程建设招投标专项整治。重点查处“影子公司”“期权腐败”“交易型腐败”、政商“旋转门”、利用影响力谋私贪腐等新型腐败、隐性腐败,坚决查处破坏政治生态的“掮客”。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不法利益和国家损失一起追,完善行贿人“黑名单”制度,全方位實施联合惩戒,坚决斩断权力与资本勾连纽带,坚决防范领导干部与资本利益集团不当交往。严查领导干部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继续抓好“裸官”治理,持续开展“天网行动”,深入治理国企境外腐败,一体推进防逃追逃追赃工作。

强化系统治理。将正风肃纪反腐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治理、推动发展贯通起来,提升反腐败治理效能。完善“四种形态”运用机制,以高压态势、严查严处为坚强后盾,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强化日常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谈话函询、提醒纠正,促进党员干部更加相信依赖组织,更加严格要求自己。优化“查剖改”流程,制定加强以案促改促建促治、规范纪检监察建议的具体办法。加强同级同类警示教育,开好案后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化运用忏悔录、警示教育片,提高覆盖面和有效性。会同组织部门加强对年轻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引导督促年轻干部扣好廉洁从政“第一粒扣子”。

培土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堤坝,久久为功纠“四风”树新风

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决纠治影响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漠视侵害群众利益、加重基层负担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入整治损害党的形象、群众反映强烈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坚决查处不尊重规律、不尊重客观实际和群众需求的乱作为问题以及推诿扯皮、玩忽职守、不思进取的不作为问题。加大查处问责和通报曝光力度,对顶风违纪收送红包礼金、违规吃喝等顽疾严肃惩治、绝不手软。深入基层开展蹲点调研,改进特约监察员、基层监测点履职运行办法,探索试点大数据比对分析,精准发现和查处“四风”苗头性、倾向性、隐蔽性问题,既防“旧病”复发,又治隐形变异。持续治理“文山会海”、督检考过多过频、“指尖上的形式主义”等问题,切实为基层减负。

大力弘扬时代新风。坚持边查处问题、边完善制度,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做好容错纠错、澄清正名工作,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干事者撑腰。着力构建亲不逾矩、清不远疏、公正无私、有为有畏的新型政商关系,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加强领导干部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加强正面引导和宣传,以优良党风带动政风、引领社风民风。

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坚决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以严密监督助力乡村全面振兴。持续开展专项监督,着力解决思想上不重视、行动上不积极、工作上不得力等突出问题,推动各级党组织坚决扛起乡村振兴政治责任。重点检查党中央惠民利民、安民富民和促进共同富裕各项政策落实情况,严肃查处借乡村振兴之名搞项目谋私、截留挪用专项资金、克扣群众利益等问题,坚决清除妨碍政策落实的“绊脚石”。

深入开展民生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高度关注群众所思所盼、所愁所忧,紧盯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突出问题,深入开展惠民惠农资金“一卡通”“清廉医保”、养老领域突出问题等专项治理,对在民生“奶酪”上动心眼、打主意、下黑手的决不放过,对履行监督管理责任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责问责。巩固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常态化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畅通信访举报渠道,着力化解越级访、重复访,持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让群众从一个个具体问题的解决中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

强化基层监督。统筹基层纪检监察、巡视巡察力量,推动村级党组织配齐配强纪检力量,健全县乡村三级联动监督机制,深入推进县乡纪检监察工作一体化。将“互联网+监督”平台与相关系统平台深度对接融合,拓宽群众监督渠道,着力破解“熟人社会”监督难题。

坚决贯彻巡视工作方针,充分发挥巡视巡察党内监督利剑作用

深化政治巡视巡察。始终坚守政治定位,聚焦“两个维护”根本任务,围绕“国之大者”,紧扣省委决策部署,高标准制定巡视巡察工作五年规划。完成对70个左右党组织的常规巡视,开展违规举债、虚假化债问题专项巡视。

强化监督整改治理。深入落实党中央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促进监督、整改、治理有机贯通。完善党委常委会、巡视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听取巡视巡察整改情况汇报制度,压实党委(党组)整改责任,推动落实党委和政府分管领导履行“一岗双责”推进巡视巡察整改工作机制。针对共性问题发出巡视建议书,推动主管监管部门深化系统治理。

推进巡视巡察上下联动。总结推广湘潭试点经验和制度成果,更好发挥市级巡察机构在上下联动中的承上启下作用。制定党委(党组)书记履行巡察工作主体责任清单。加强对巡视巡察干部分级、分类培训,规范省直单位内部巡察,推动巡察村居高质量全覆盖。

强化“四责协同”联动效应,扎实推进清廉湖南建设

压紧压实清廉湖南建设责任。落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責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和纪委监督责任,强化行业管理、属地管理和省市县三级联动,做到“抓系统就要抓创建,管行业就要管清廉”。制定实施好考核评价办法,对推进清廉建设不务实、不尽力、不到位的依据有关规定追责问责,形成工作闭环。

打造清廉单元建设标杆。鼓励基层创新、先行先试,积极探索各领域清廉标准和建设目标,将清廉机关、企业、学校、医院、乡村等清廉单元建设落细落实。督促深化党务政务公开,加强公共资金资产资源监管,扎紧约束权力的制度笼子,培树一批群众身边“小微权力”廉洁规范运行的清廉单元样本。

大力弘扬廉洁文化。落实党中央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注重发扬革命传统,传承红色基因,夯实清正廉洁思想根基,厚植廉洁奉公文化基础,培养廉洁自律道德操守,发挥廉洁教育基础作用,弘扬崇廉拒腐社会风尚,推动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深入开展,让以清为美、以廉为荣在三湘大地蔚然成风。

切实强化自我监督约束,保持忠诚干净担当政治本色

锤炼政治品格,练就高强本领。省纪委常委会示范带头,常态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做实做深机关党的建设。坚持边学习、边调研、边工作、边总结,深化全员培训,学习运用纪委工作条例、监察法实施条例、监察官法,掀起新一轮党章党纪和法律法规学习练兵实战热潮,进一步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加强案件监督管理,持续开展评查,不断提升办案质量,严格执行涉案财物管理规定。加强信息化建设,拓展大数据应用。加强留置、谈话场所建设和看护队伍管理,坚决守牢安全底线。

强化系统集成,促进协同高效。深入开展“小巡视”调研督导,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分类施策推进派驻机构改革,加强对驻在部门机关纪委履职情况的监督指导,全面加强国企、高校纪检监察工作,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制定加强“四项监督”统筹衔接意见,深化探索“室组委”联动监督、“室组地”联合办案等制度机制,在决策部署指挥、资源力量整合、措施手段运用上强化协作配合。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积极探索加强党内监督和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调的有效路径,重点强化纪检监察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调。

严格自我约束,自觉接受监督。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坚持以党性立身做事,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自己,刚性执行纪检监察干部“负面清单”制度,坚决查处违纪违法、失职失责行为,切实做到“三防”“四慎”。关心干部工作生活,注重在基层、办案一线和急难险重任务中锻炼培养、考察识别和选拔使用干部,开展先进典型评选表彰活动。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和社会各方面监督,刚正不阿、秉公执纪、谨慎用权,当好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转自《湖南日报》,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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