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借调单位的困扰

2022-05-12 02:11李浩瑄
廉政瞭望·下半月 2022年4期
关键词:基层单位骨干组织部

李浩瑄

郑鑫在某乡镇任党委委员,同时还是乡镇应急管理办公室的成员之一。应急管理办公室有4名成员,每个人都被安排有对口工作。

3月,进入春季森林防火期后,乡镇应急管理办公室也进入了一年中最繁忙的时期。可就在这个当口,负责森林防火工作的同事小林被上级林业局借调走了。

“一开始是县林业局要借调,我没同意,理由是森林火灾易发期,乡镇必须安排至少一名干部专门负责这项工作,小林被借走,岗位不能没有人。谁知,很快收到了第二道‘金牌,这次是市林业局森林防火办要求借调小林。”郑鑫说,“无奈之下,只能拆东墙补西墙,找了一个年轻的村干部顶上来。”

专家表示,在一些地方,“层层借调”并不是新鲜事。对于被借调单位而言,借调有利有弊,借调出去的职工在帮助上级工作的过程中,能锻炼才干,回来后对本单位工作有推动作用,但是借调期过长、借调职工过多,也给被借调单位造成困扰。

压力层层下传,借调却层层上移

某沿海城市前司法局局长向记者介绍,如果上级机关借调人员,是为了选调前的考察试用或者执行大型专项任务,考察或任务结束后,要么留下要么回去,这些借调期限相对较短,不会带来什么负面影响。但很多时候,上级单位纯粹以工作繁忙、人手不够为由,借调占用下级单位人员,而下级单位不便拒绝只得应允,奈何自身工作也无法完成,只得向更下一级单位借调人员。“如此层层借调,越基层的单位,越有苦难言。”

相比过去领导一句话就把人借走,近年来,各地均出台了相关政策对借调进行规范。

“拿我们市举例,2017年时,开展了集中规范借调人员专项工作,凡是机关单位要借调人员,首先要向组织部汇报,经过同意后与拟借调人选所在单位主要领导沟通,报经分管干部常委、副书记审批同意;借调超过一个月的,提交常委会研究。”一名区委组织部负责人于海坦言,尽管地方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从程序上对借调进行了规范,但是走程序并不难,一般情况下,只要上级单位提出人员借调需求,下级单位都很难拒绝,除非有“正当”理由。

上述原司法局局长就曾拒绝过“两办”借调任务,“两办”借人,一般是有新政策要出台,其中一项必经程序——合法性审查离不开法律专业人士的把关,从司法局借调人员是最佳选择。“但那次借人时正值机构改革,法制办、司法局、依法治区办3个单位合并了,当时正是工作的磨合期,咱们自己都快‘拉不开栓了,再被借调走几个人,工作别干了呗。”不过一年后,“两办”再来借人,该局长也无从拒绝了。

“两办(委办、府办)一部(组织部)一委(纪委)作为体制内公认的最忙单位,借调频率相对更高。”于海表示,“去年底开始,省上有一项集中攻坚项目亟需熟悉该工作的人参与,即便我是组织部负责人,却依然被借调走了3個月。”

不过,作为区县一级党委组织部,不仅可以从乡镇,还能从其它区级部门借调人手。然而对于借无可借的更基层单位来说,就无法轻松了。

“基层单位,特别是大一点的乡镇工作繁杂琐碎,工作量大。村一级组织工作人员的素质和文化程度参差不齐,基层单位的绝大多数工作不能简单传达上级精神、统计就交差,必须手把手地去落实。”郑鑫告诉记者,基层人手本就捉襟见肘,很多干部身兼数职,可是乡镇的年终考核都由“上面”说了算,“他们来借人,一般情况都不会拒绝。没被借走的人就要没日没夜地加班,工作量大,工作质量难免下降,但同时,各项检查、‘回头看并不会少。”

持续输出人才,反被批骨干流失

借调也是“掐尖”,对于上级单位来说,“千淘万漉”借来的一定得是能干活的人,是被借调者原单位里的骨干。

前年,王寒所在的市为了提升乡村风貌和改善优化农村人居环境,开展了“三清三拆”专项整治行动,考核自然少不了,整治成效还直接和乡镇领导干部的年终绩效挂钩。“但是那一年,我们镇最多时有两个年轻人被借调,走村入户工作很难开展。”王寒说,年轻干部、业务骨干被上级机关借走,严重影响了乡镇工作开展。“最后考核顺利过关了,只不过我们这些留在乡镇的人加班成了常态。”

专家分析,借调人员往往是下级机关的骨干,否则也没多少借调的必要。大量人才和新鲜血液被抽空,下级机关的运行效率和办事能力会显著下降,而基层单位是直接服务人民的重要关口。河南大学党委宣传部部长王明钦就表示,一旦借调变为“长期性”、“常态化”的行为,便会造成借出单位“失血”过多。

甚至,有个乡镇党委由于被借调人才过多,还收到过上级组织关于“业务骨干流失严重”的提醒谈话。这名镇党委书记感慨:“我们看起来是个大镇,不少县级部门缺人了,第一反应就是来我们这里借,我们能不放吗?通过借调,一部分能力强的干部被上级单位正式吸纳,而另一部分既留不下又走不了的借调干部难免心灰意冷,即使最终回到原单位也可能消极怠工,甚至产生干脆离职走人的想法。”他说,这在客观上造成了基层业务骨干的流失,甚至于会影响单位的整体考核。

有人逆向争取借调,增添基层工作阻力

谢鹏在某市委办公室工作,他向记者透露,上级机关有借调需求时,也有基层单位想方设法把人送到“委办”来,“这是个别机关单位和乡镇的领导的‘小心思,把自己人放进‘两办,有利于‘打听消息,或者争取领导前来调研的机会。”

“这部分被送来的人往往肩负‘重任,被借调单位在推荐人选时,也更青睐于善于维护人际关系的人。但要是来了后事情干不好,还爱偷懒,作为上级机关当然会感到被敷衍。”谢鹏说,被借调的人往往就代表着原单位的形象。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借调可以跨部门、跨行业,甚至一些市直机关,还会长期从企业借调工作人员。“能从企业借调人员的机关单位往往都有分配项目、资金的权力,企业在业务直管机关单位中安排自己人,跑项目、要资金、打听消息,都会方便很多。但长此以往,危害不可小觑。”一名派驻企业的纪检组长表示。

一名市委组织部副部长表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都是定编,凡进必考,内部遴选也需要考试,而借调则是不通过考试进入上级单位的一种形式。

“有人不想被借调,也有人找亲戚、找朋友,甚至不惜违纪花钱想被借调到更好的单位。”该名副部长分析,有“关系户”通过借调先将一只脚迈进上级单位混日子,等待编制出现后,再通过人事调动填补进去。“劣币驱逐良币,久而久之,那些和‘关系户一起被借调的,真正有能力的干部会被消磨掉工作积极性。而且,如果基层单位或者事多辛苦的单位里人人都想方设法地离开,势必也会给单位工作开展增添阻力。”

无序、随意的借调,甚至在借调上动起了“歪”心思,这无疑背离了行政机构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的基本方向。2020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中明确提出借调单位和党员干部不得干预借调人员岗位调整、职务晋升等事项。一些地方也出台相应的规范政策,比如2019年6月,江西省纪委监委印发《江西省纪委监委机关借调工作人员“七个不准”》,其中规定,不准向省纪委监委机关或借调部门提请岗位调整、职务晋升、工作调动等事项;不准超越借用人员职权表态或处理工作事项。这为借调工作人员打了预防针、念了“紧箍咒”。

“但究竟一个单位能够借多少人,借完能不能留下,能留多少人,目前依然没有统一明确的规定。”谢鹏说。(应受访者要求,文中部分人名为化名)

猜你喜欢
基层单位骨干组织部
清除无形的牌子才能保证真正减负
让学员骨干在管理工作中唱“主角”
山西省高等职业教育骨干专业建设项目名单
基层单位国库集中支付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思考
对青年骨干人才培养的几点探讨
同贺单位
关于基层文艺骨干培训的几点思考
企业基层单位两学一做中领导的作用
会计核算质量在国土系统基层单位中的分析
2015年全国党员教育电视片观摩交流活动入选作品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