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遗背景下国家级芦笙传承人口述史研究

2022-05-13 05:24杨通俊张军平
文化产业 2022年12期
关键词:芦笙苗族文化遗产

杨通俊 张军平

非物质文化遗产,简称“非遗”,是一个国家和民族历史文化成就的重要文明标志。它是一种“活的”文化范畴,主要是由非遗继承人的劳动实践所体现的。这证实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具有多重意义价值,包括陶冶价值、艺术价值、文化价值、历史价值、科学价值和经济价值。《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颁布是确保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持续发展和传承的重要保护原则文件。非遗文化不仅是一种动态的体现,更是活态的文化形式存在,这有益于他们将天才般的个性与创造力渗透到传承实践活动中去,以确保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连续性,充分发挥其不可替代的关键作用。因此,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培养与鼓励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环节,也是有效传承和保护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目的之一。口述史是一种收集口述史料、利用口述史料研究历史文化的方法。当前关于芦笙文化非遗传承人的口述史研究仍属空白,这一方面为本研究留出了空间,另一方面也暗含了该研究的价值。

相关概念

口述史

口述史学是被当作一种通过采集和整理出来的书面形式的文献深入研究挖掘历史的具有可行性的研究方法。以采访的形式记录和整理的历史文本,是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做法是:访谈者在访问前,提前准备要询问的问题并在访谈过程中提问,然后通过音频或视频记录彼此的问题和答案。之后将采访中用到的录音带和录像带制作成抄本、摘要并对其进行总结,再存储在图书馆或档案馆中。

音乐口述史

音乐领域与口述史的关系尤为密切,是音乐发掘的重要领域之一。在音乐史研究当中,经常会用录音访谈的方式汇集口头记忆,包括和音乐有关的口头记忆以及具有历史记忆的个人主观观点,是由音乐家进行访问并记录和整理的一种音乐文本形式。本质上,它属于音乐学和历史学两门学科。口述历史之所以能在史学领域占有一席之地,是因为口述历史综合了“叙事”的历史学派与“论证”的双学科理论支点,具有即兴性、生动性、细节性和隐私性的特点。本课题的研究属于音乐口述史的范畴,是以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芦笙传承人口头记忆或民间音乐艺术家、音乐家以采访的形式进行并记录带有历史记忆的个人观点为基础整理出来的,是具有音乐学和历史学双重属性的一种文本形式。

芦笙传承人的区域分布及研究现状

贵州省是中国苗族的主要聚居地,也集中了全国苗族的三大方言以及各次方言和土语。目前,有关芦笙文化非遗传承人的口述史研究仍属空白。“芦笙文化口述”作为长者对后者“口述传授”的形式,尽管代代传承,但是学界对其的关注不够,特别是对非遗代表性项目——苗族芦笙国家级传承人的关注不够。因此,国家级“非遗”芦笙传承人口述研究必然具有很大的研究空间和研究价值。

芦笙是苗族最重要的乐器,是苗族先民在迁徙途中一件重要的信号联络工具,它是苗族的一种文化与象征,体现了苗族人民对美好生活、文化等民俗的向往。而由于它是在没有本民族文字记录的条件下所传承的苗族文化,所以加强对芦笙非遗文化的传承和对国家级传承人的保护就显得弥足珍贵,这不仅是彰显民族意识及提升民族凝聚力的需要,更是履行“舞乐传文”重任的需要。

杨宪明在《我国南方少数民族的“乐器说话”现象》一文中,列举了在恋爱生活和婚、丧、礼、祀等风俗活动使用“芦笙话”的例子,并给出了对应的诠释;赵塔里木、余顺顺在《苗族“芦笙说话”机制之解读》一文中提到,“芦笙说话”是人际交往中传递信息的一种手段,其语言信息是在特定的语境中发送和接收的;文章在音乐学和语言学相互结合的维度上研究了芦笙的音高与苗语语调的关系。文毅在《苗族民间舞蹈长衫龙的文化考察》一文中,认为芦笙舞是一种集舞蹈、歌词、音乐于一体的文化产物。学界目前对芦笙文化的研究主要集中在芦笙文化起源与传承、芦笙音乐文化内涵、芦笙的社会功能、芦笙舞蹈的表演形态、芦笙乐舞的审美价值等方面,而少有对芦笙文化非遗传承人口述史研究的成果。

國家级芦笙传承人口述史研究价值

理论价值

芦笙文化随苗族同胞几千年的迁徙历史代代相传。对于苗族来说,芦笙是苗族文化的重要标志,不仅体现在团结苗族人民自身上,还体现为其在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中发挥了巨大作用,是苗族人民生存的精神支柱和不朽的民族象征。加强国家级“非遗”芦笙传承人口述史研究,必然会为苗族芦笙文化的传承和保护提供一种新的思路和途径。芦笙语意、芦笙乐舞内涵、芦笙制作技艺等文化的创造者多是苗族默默无闻的民间艺人。对芦笙传承人群体特别是国家级“非遗”芦笙传承人的口述资源进行挖掘整理,能够进一步丰富苗族芦笙文化的内涵,把握苗族芦笙文化的发展脉络和未来走向。

实际价值

一方面,通过对具有代表性的国家级“非遗”芦笙传承人的口述史进行研究,可以为苗族芦笙文化研究提供“活态”对象和背景资料,为丰富苗族音乐史提供佐证资料,同时也可以以此为例,为贵州其他少数民族民间音乐艺术家在口述史方面的研究提供借鉴。

另一方面,通过对具有代表性的国家级“非遗”芦笙传承人的口述调查研究,可以唤起民间音乐从业者的文化意识,激发民族音乐研究者的研究热情,从而促进各级政府部门和人民群众积极行动,主动参与民族民间艺术文化的传承和保护。

重点难点

本项目的研究重点。本项目研究的着力点在于国家级“非遗”芦笙传承人口述中的历史记忆。要确保口述记忆的完整性,做到传承人口述记忆完整和问题设计科学,关键在于做好以下工作:一是与受访者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以确保沟通顺畅;二是根据研究内容需要科学设计问题,以保证采访提纲全面;三是引导受访者同采访者进行深度访谈,以确保获取的口述资料客观真实;四是根据访谈情况,补充和修正事先设计的问题。

本项目的研究难点。一是与非遗芦笙传承人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及解决调研过程中存在的语言沟通问题。二是对非遗芦笙传承人口述中的人、事、物的相关历史信息进行甄别、筛选及正确引导,以期获得客观、真实的口述资料。

研究内容

该项目的研究对象

以“贵州境内的毕节市纳雍县猪场乡新春村、黔东南雷山县排卡村、丹寨县排调镇麻鸟村、丹寨县龙泉镇排牙村、凯里市舟溪镇新光村、黔南州贵定县谷撒村”等地国家级“非遗”芦笙传承人(含乐舞传承人、芦笙制作技艺传承人、芦笙舞蹈传承人)为研究对象。

该项目的研究方法

主要采用与国家级“非遗”芦笙传承人面对面口述采访的形式,挖掘、收集、整理苗族芦笙文化的发展、传承、保护情况。

该项目的研究内容

主要包括各方言区苗族芦笙的源流(传说、历史文献记载);迁徙经历;芦笙的衍变与现状;传承者的生活经历及研习经历;芦笙的演奏技艺;传承者的后裔传承系谱。

研究思路

首先,结合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和所教专业、研究条件、前期成果以及课题组成员的地缘优势,切实做好研究课题,各司其职,明确任务,落实到人。

其次,阅读相关文献,了解国内外研究现状,借鉴其他音乐文化口述史研究的方法和思路,为本项目研究夯实基础。

最后,拟入乡间进行调查和研究提纲。本项目将根据贵州省各地区的国家级“非遗”芦笙传承人分布情况,拟定详尽的田野调查和访谈提纲。着力对如下有代表性的传承人展开自述采访。

莫厌学,男,苗族,贵州雷山人,第一批國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苗族芦笙制作技艺代表性传承人。自幼跟随家人学习祖传的芦笙制作技艺,从事芦笙制作已有四十多年历史,积累了丰富经验。他制作的红木笙脚十五管芦笙被贵州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作为十大民间工艺精品收藏。2002年以来,他多次获得奖项,曾获“贵州省十大民间工艺大师”“贵州省民间高级工匠师”等殊荣。

余贵周,男,苗族,贵州丹寨人,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苗族芦笙舞(锦鸡舞)代表性传承人。他自幼喜爱吹奏芦笙,从1980年起便开始跟随父亲学习芦笙制作技艺和芦笙舞。他在舞蹈时能够以特大号、大号、中号、小号四支规格不同的芦笙为主要乐器,演奏出节奏欢快流畅、音质委婉悠扬的多音混合曲。

李金英,女,苗族,贵州丹寨人,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苗族芦笙舞(锦鸡舞)代表性传承人。李金英1975年开始跟着母亲学习制作锦鸡服饰,学跳锦鸡舞,每逢佳庆节日,她都会去芦笙场上跳芦笙舞。她跳舞时,下肢颤膝而舞,双手微垂短裙两旁,随乐而舞,舞姿自然优美。

王景才,男,苗族,贵州纳雍人,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苗族芦笙舞(滚山珠)代表性传承人。滚山珠是将芦笙吹奏、舞蹈及杂技技巧融为一体的表演形式,其中“滚山珠”“双飞燕”“倒栽桩”“叠罗汉”是在文化碰撞中形成的最富创新性的高难度芦笙舞蹈,具有较高的观赏价值。2000年以来,他为家乡培养了多名表演滚山珠舞蹈的能手,为地方民族文化传承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

兰衡,男,苗族,贵州省贵定县谷撒村人,第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苗族芦笙舞(鼓龙鼓虎-长衫龙)代表性传承人。他四岁开始跟随父亲进行长衫龙的学习,十岁就可以独自表演。2000年9月,他留在本寨谷撒校点代课,坚持“鼓龙鼓虎-长衫龙”的传承工作。多年来,他共教授了约2500名学生学习“鼓龙鼓虎-长衫龙”舞蹈,还运用假期、节假日等时间到各苗族村寨无偿为村民进行舞蹈培训,为“鼓龙鼓虎-长衫龙”苗族芦笙舞的传承和发展默默奉献。

杨国堂,男,苗族,丹寨县龙泉镇排牙村人,第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芦笙音乐(苗族芒筒芦笙)代表性传承人。他自幼对吹奏芦笙和芦笙的制作技艺有着浓厚的兴趣,他勤学研习,对苗族芦笙制作有着较为前沿的思想理念。他制作的芦笙形制精致,笙簧料材讲究,音色、音准优美协和,成为中小学、大专院校教学乐器,对地方民族文化进校园起到了助推作用。几十年来,他先后培养出演奏家、制作师、民间芦笙表演者等,为苗族芦笙音乐文化的传播作出了突出贡献。

潘柔达,男,苗族,贵州省凯里市舟溪镇新光村人,第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民族乐器制作技艺(苗族芦笙制作技艺)代表性传承人。50多年来,潘柔达亲手制成的芦笙超过3万把。而现在已七十多岁的潘柔达,仍希望尽余留之力,培养出更多芦笙生产传承人,把苗族芦笙文化推向更广阔的文化舞台。

研究方法

调查:本项目主要采用访谈法、参与观察法等实地调查方法,具体表现为记录访谈,收集芦笙代表性传承人的口头记忆和个人或集体的历史记忆观点。

书写方面:利用民族音乐学方法,对研究涉及的人、事、物的历史信息进行收集整理。从人类生态学视角,分析和揭示苗族芦笙文化的演变、发展以及传承和保护情况。

核心观点及创新性

核心观点:芦笙的发展归根结底是人的发展。苗族芦笙乐舞技艺是一门肢体语言艺术,与人的思想意识密不可分,是人内在情感的外在体现。当然,对芦笙文化研究的核心是人,因此对传承人口述史进行研究也必须牢牢把握人这一核心。苗族芦笙乐舞技艺是其所属地域、所属民族的文化载体,是以人为本的“活态”文化遗产。

创新性:运用现代口述方法(如录音访谈等)对贵州省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芦笙传承人进行专题研究在学界尚属首例。运用历史学、人类学、生态学的理论与方法对贵州省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芦笙乐舞文化进行文化解读也是本项目的创新点。

贵州国家级芦笙传承人对人类音乐口述史的研究具有很高的理论和实践价值,用故事挑战过度笼统的理论,以故事情节表达和解释一些一般理论,能够提供更多形塑更胜理论意识的有效途径,能为贵州苗族芦笙传承音乐的研究提供更多“生活”素材,积累研究经验,唤起社会和艺术家的文化意识,从而促进对民族音乐的传承和保护。它不仅是对贵州国家级芦笙继承者对芦笙的继承状况的收集,从历史的角度来看,其意味着人们可以从继承下来的芦笙文化中了解贵州苗族芦笙文化展示的民间音乐中蕴含的核心文化理念。目前,学术界对贵州苗族芦笙传承人中的音乐艺术家的生存发展状况了解不足,且相关文献较为稀缺,为本研究留出了研究空间和研究价值。

参考文献

[1]贵州省音乐家协会,杨方刚.芦笙乐谭(芦笙篇)[M].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2010.

[2]中国音乐研究所.苗族芦笙[M].北京:音乐出版社,1959.

[3]王平波.贵州苗族芦笙[M].贵阳:贵州省群众艺术馆,出版时间不详.

[4]王平.黔东南非物质文化遗产集锦(2)[M].贵阳:贵州民族出版社,2008.

[5]李建富.贵州芦笙舞乐文化研究综述[J].民族音乐,2014(05):47-49.

[6]臧艺兵.民间歌手研究的口述史模式——理论视角与方法[J].音乐研究,2005(04):21-2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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