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草苗民歌的田野调查与研究

2022-05-13 08:26高凯兴
中国民族博览 2022年4期
关键词:调查发展现状

【摘要】时代在前进,文化在进步,草苗民歌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特殊的瑰宝不能随着时代的发展而丢失,保护草苗民歌具有深远意义。为了保护草苗民歌,在理论基础的支持下让其更好的传承发展,为了对草苗民歌进行较为具体和深入的研究,并整理出文字材料为草苗民歌的传承和发展初步提供一定的理论基础。

【关键词】广西三江;草苗;草苗民歌;调查;发展现状

【中图分类号】J61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4198(2022)04-053-04

【本文著录格式】高凯兴.广西草苗民歌的田野调查与研究——以三江县八江乡布代村为例[J].中国民族博览,2022,02(04):53-56.

引言

草苗民歌作为草苗族的特有的音乐形式被草苗人视为骄傲,草苗人渴望自己的音乐被外界了解传播。为了给草苗民歌的传承提供一定的理论基础,笔者通过运用民族音乐学理论与方法进行田野调查,对草苗民歌历史、音乐特征以及传承现状进行梳理。发掘出草苗民歌不同与其他民歌的闪光点并将其推广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不仅可以进入高师教学课堂同样可以进入中小学的课堂教学。这为广西的音乐教育又增添了新的内容。目前我国大力提倡拯救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发掘原生态艺术,弘扬少数民族文化,本论文作为广西草苗民歌研究的理论依据为草苗民歌的发展方向作出简要论述。

一、草苗民歌的现状调查

(一)草苗民歌的起源

每种艺术形式的产生和发展都有特定的社会、历史背景和文化、生活背景,草苗民歌也不例外。前文中已经对草苗族的历史文化、民族的由来、语言风俗习惯等做了详细的介绍。李宗岗的《黔记》中记载了草苗族的由来,同时也有关草苗民歌的记载。《三江各族民歌》(中国歌谣集成广西分卷)中提到“草苗唱汉歌始于宋代末期,发展于明、清时期”,书中还提到“《草苗本族根基通志》记载“宋后歌其二,为‘花’和‘明’。”著名学者苏甲宗曾在中央民族学报中发表有关于草苗民歌的论文对草苗民歌进行了较为详细的介绍。由于历史和草苗族的由来众说不一,因此关于草苗民歌的由来并未有很多其他的历史文献记载。

(二)草苗民歌的传承

由于草苗民歌来源于人民的生产生活,表现了草苗人对生活的赞美,同时也是草苗人的特有的娱乐方式,所以大部分以口传心授的方式传承。其传承过程中并无家族、身份限制,以爱好为主。在调查中笔者发现,草苗民歌在传承中虽然并无家族限制,但是也有以家族的形式传承的现象存在。

2009年12月8日下午13时左右笔者到达三江县八江乡布代村布代城,得到了村主任龙建吉、支部书记吴启航村妇女主任等五位村干部的接待。随后村主任找来本村精通草苗民歌的4位老艺人在村主任龙建吉的家里进行了详细采访。在采访过程中笔者了解到,年轻村妇女主任龙新凤,有着一副好嗓子,同时也会唱很多优美的草苗民歌,据她讲述,在她很小的时候就已经开始跟祖母学唱草苗民歌了。草苗民歌的传承不仅仅局限于家庭,同时在歌圩、节庆活動和婚葬嫁娶中也经常演唱,因此这也成为草苗民歌得以延续被更多人所知道的重要媒介。由于草苗民歌大多以口传心授的形式传承,所以从古至今并无过多的文字记载。

(三)草苗民歌的发展现状

随着几百年民族发展的进程,草苗族一些特有的风俗习惯世代传承,草苗民歌也跟随着时代的变迁保留了下来。在喜庆节日,婚丧嫁娶或闲暇时人们都喜欢唱上几首草苗民歌助兴。

笔者在采访八江乡布代村布代城的支部书记吴启航老师时了解到,目前只有老一辈人懂唱草苗民歌。为了将草苗民歌进一步推广传承,在吴老师的带领下开展了歌声进学校的活动。本着自愿兴趣的原则,通过在学校的音乐课上,让一些对草苗民歌比较了解,并且会演唱歌曲的老歌师对学生进行培训。目前,八江乡中学的初中二年级和三年级已经开课。据笔者了解,八江中学是三江县苗族乡镇唯一一所音乐课上教唱草苗民歌的学校。虽然有吴老师这样热爱民族艺术并且致力于民族艺术传承的人在不懈努力,但是其力量还是较为微弱的,由于越来越多的草苗青年到外务工,草苗民歌的传承有着一定的年龄局限性。

二、草苗民歌的现状分析

(一)草苗民歌的音乐形态分析

1.草苗民歌的主要特点

笔者通过采访八江乡布代村布代城的几位老歌师并经过深入研究了解到草苗民歌的主要特点,草苗民歌属于无伴奏原生态民歌,旋律优美、动听,琅琅上口。演唱形式生活中一般为两人领唱,属于“一领众和”的形式也有一种形式是一人领唱,两人和,这种形式在一首描述草苗民歌的歌词中有记载(例1),在表演时旁边还有人伴唱。草苗民歌多用汉话演唱(即桂柳话),因此有“草苗自古唱汉歌”一说,有时带有草苗口音,另外还有一种演唱形式就是男女对唱、男与男对唱或青年与青年对唱等多种对唱形式。歌曲当中运用衬词如“哎、呀、、咧、啊”等。歌曲没有固定的节拍多为散拍子或混合拍子,多装饰音和双装饰音。学者苏甲宗在《中央民族学院学报》发表的《广西三江草苗二声部民歌》一文中写到草苗民歌有二声部的种类并在文中对其特点进行了介绍论述,但笔者在调查研究中发现草苗民歌大部分属于单声部歌曲,在采录资料过程中并未发现二声部民歌,只有几首歌曲属于男女对唱的形式,与二声部类似,但并不属于二声部民歌范畴。以上是草苗民歌特点的简要概括,除了这些主要特点,根据语言及演唱场合的不同草苗民歌还有详细的分类。

例1:

草苗自古唱汉歌,一人领唱众人和。

男低女高双声谱,七言四语有韵脚。

2.草苗民歌的分类

草苗民歌根据语言可以分为“明歌”与“花歌”两类,也称为“嘎明”与“嘎花”(草苗语,“嘎”为“歌”的音译,“嘎明”即“明歌”的意思,“嘎花”即“花歌”的意思)。明歌包括酒歌与闲歌(“明歌”的名称,有一种说法是它起源于明朝曲调明快因此而得名;还有一种说法是“明”字由“日”“月”两部分组成,“日”代表男性,“月”代表女性,它由男女对唱所以称之为“明”歌)。 “花歌”就是情歌,也称“伴花歌”。

由于演唱场合不同,它们的演唱语言、演唱形式、演唱场合也各不相同。在饮酒时演唱的歌曲叫做酒歌,闲暇时唱的歌曲叫做闲歌,谈情说爱时唱的歌曲叫做“花歌”。

3.草苗民歌的特点

例2:

莫曾弄瓦先弄璋,莫曾生女先生男。

如今得吃三朝酒,满屋欢喜乐洋洋。

(注:此歌词为喝满月酒唱的歌)

(2)“闲歌”同样运用汉语演唱,“闲歌”即闲暇时演唱的歌演唱形式及人数不限,依实际情况而定,大多为即兴演唱临时编排,因此也延续了草苗民歌的主要特点,节拍为散拍子,多装饰音主要以滑音为主,旋律音高随演唱者情绪有所变动。歌词句数依实际情况而定,歌曲多语气衬词“啦”“啊”之类。从谱例上看此曲属于D商调式,调式音阶为“2 3 5 6 1 2”由于曲子节奏多变其骨干音为“5”或“6”,其音高跳度由大字组的“6”到小字组的“6”音高跨度较大,但旋律起伏在二度到小三度之间,较为平稳,节奏较为丰富,其结束音在“商”音上。

(3)“花歌”即谈情说爱时唱的歌,多用草苗语演唱,有些无法用草苗语演唱的就用汉语替代,演唱形式为男女对唱,共四句“花歌”只合适年轻人唱,可对唱、合唱、独唱。“伴花歌”歌词跟对联、诗歌骈句十分相似,用一问一答的形式,既可单独成句,又可联系成篇(例3)。有的歌是沿用现成的名句组成,寓意常常很深,如“山藤攀树容易攀,要树攀藤难上难”就是沿用于歌剧《刘三姐》。有的运用夸张、借寓的手法综合生产耕作当中的生活经验、经历经过千锤百炼而成,含义深奥,寓意深远,比如“阿哥想我就像一滴泪水一张白纸渗不透,妹我想你泪水渗透九层垫被养得鱼”,足以阐明姑娘想情郎之心天日可鉴。而大多的歌则是在对歌中随机应变即兴创作来,只求琅琅上口即可,含义并不深刻。[4]

(二)草苗民歌与普通苗歌的区别

1.草苗族与普通苗族的区别

语言上的不同,前文中说到,草苗族是“讲侗话唱汉歌”,草苗族人的语言属于壮侗语支,也夹杂汉语(即桂柳话),也称作“草侗语”。 三江县北靠黎平,《侗语研究》中记载,黎平县亚罕一带的苗族当地侗族称他们为miu55、maɡ323,即“草苗”他们讲的全是侗语,接近于北方方言。由此可见草苗族与普通苗族在语言上是有区别的。

婚恋风俗异同,草苗族一般为自由恋爱,突出特点是族内通婚不嫁外族。而普通苗族大多为父母之命,媒妁之约。草苗族青年男女婚前恋爱从行歌坐夜、走寨、坡会、圩日中选择意中人,“行歌坐夜”中男女青年对唱情歌,而普通苗族也有在“花山节”上对歌的习俗,这与草苗族有一定的相似之处。

节日不同,普通苗族最盛大的节日要数花山节,这个节日在每年的大年初二开始,举办五天至一个星期。在节日里人们载歌载舞,花山节上还有男子女子对山歌,男子们身背乐器,跟着节奏伴随女子跳起欢快的苗族舞蹈。苗族要在腊月初一过苗年。除了这些节日苗族还有“跳月”“芦笙节”“赶秋节”“姊妹节”等重大节日。而草苗族的節日跟汉族大致相同,草苗族不过苗年但它也有特殊的节日“新谷节”即谷子成熟庆祝丰收。

2.草苗族民歌与普通苗歌的异同

(1)歌曲种类的异同

普通苗族民歌从音乐构成来分,苗族民歌可以分为单声部歌曲和多声部歌曲两大类;按民族习惯,苗族民歌可以分为古歌、飞歌、礼仪歌、情歌、劳动歌等。古歌主要述说民族历史,具有传授民间历史、教育后代的作用;飞歌属于山歌的一种,常演唱于山间田野;礼仪歌包括酒歌婚丧歌,演唱于节日酒宴、婚礼、丧葬场合;情歌是青年人谈情说爱的歌曲,又称盘歌;劳动歌是在劳动中产生、并在劳动中演唱和流传的歌曲。[5]从种类来看,苗族民歌中礼仪歌中的酒歌与草苗民歌的酒歌功能相似,而盘歌类似于草苗族“行歌坐夜”时演唱的“花歌”。由此可见,从民歌的类型、演唱场合、来看草苗民歌与普通苗歌有异曲同工之妙。

(2)音乐特点的异同

苗族民歌在调式音阶上主要是三音列、四音列和五声音阶,使用最普遍的是徵、羽、商以及商徵、羽商混合调式。苗族民歌的起音以徵、商、羽三音开头的比较普遍,转调经常发生在结束句。其旋律线条也宛如起伏跌宕的山岭沟壑,呈现跳跃性的音乐特征。比较典型的飞歌,以徵音为中心先向上直接跳进到宫音,向下则以宫、角两音作为过渡,又结束在徵音上。节奏和节拍,总的来说,苗族音乐可以分为散板和有版两种节拍。歌曲的演唱强调即兴性,因此,节奏和节拍都比较个性化。[6]根据前文对草苗民歌音乐形态分析,草苗民歌与普通苗族同样都属于民族调式五声音阶,不同的是草苗民歌结束音在羽音上。由于同为少数民族民歌,草苗民歌与普通苗族民歌在节奏和节拍上都具有个性化,歌曲演唱即兴性都较强。

三、对草苗民歌调查现状的建议

(一)草苗民歌的传承途径及保护草苗民歌的意义

通过对草苗民歌的起源、传承的研究,笔者认识到草苗民歌与人民的生活息息相关,其传承方式大多为口传心授。其传承途径主要通过家族、人与人之间的交流交往、村寨组织,大多为口头传播即兴演唱。在调查中笔者发现,由于草苗民歌传承的特殊性,草苗民歌几近面临着失传的危险,对于如何拯救草苗民歌怎样找到合理的措施将草苗民歌更好的传承迫在眉睫。

由于草苗民歌并未有家族传承的习俗,大多为个人爱好、生活娱乐需要演唱。随着时代的发展,文化的交流,草苗族人接触到更多种的歌曲形式,流行音乐也被越来越多的年轻人接受和喜爱。草苗民歌也不再是草苗人唯一的娱乐方式。人因功能弱化而衰老,花因功能弱化而枯萎,一种艺术形式也会因功能弱化而衰落。如今能演唱草苗民歌的老歌师随着年龄的增长相继离世,而真正喜爱草苗民歌学唱草苗民歌的年轻人越来越少。20世纪五十年代盛传于黎平县东部几十个草苗村寨的各类草苗族民歌如今已销声匿迹,三江县境内的草苗民歌也面临着绝迹的危险。目前我国大力提倡拯救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发掘原生态艺术,弘扬少数民族文化。2003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世界大会上通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2005年11月7-8日,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在法国巴黎召开了一次专家小组会议又为“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向前迈进了坚实的一步。时代在前进,文化在进步,草苗民歌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特殊的瑰宝不能随着时代的发展而丢失,保护草苗民歌具有深远意义。

(二)草苗民歌进课堂的可行性

如今流行歌曲进入了中小学音乐课堂,并且取得了良好成效。笔者不禁思考一个问题,民族歌曲尤其是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草苗民歌有没有进入课堂的可行性呢?在翻阅《中国音乐》(2009年第二期)总第一百一十四期)时,笔者看到一篇名为《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进入高师音教课堂的思考》的论文中写到“全球化的发展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存构成了严重的威胁,其保护传承工作急需高师音乐教育的积极参与,而高师音乐教育中民族特色的缺失也呼唤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能够进入高师音教课堂”,文中对高师音教课堂的实践进行初步的探讨。《艺术类院校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一文中也阐述了非物质文化遗产进入高师音乐教育的观点。通过翻阅相关资料笔者发现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把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教学内容进入课堂成为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一个新的途径。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不仅可以进入高师音乐课堂,同样也可以进入中小学音乐课堂。为了保护草苗民歌,让其能有更好的传承空间,作为局内人的三江县八江乡布代村吴启航老师一直致力于对草苗民歌的总结和教学已初见成效,由此可见草苗民歌作为独特的教学内容进入课堂也具有相当大的可行性。

(三)保护草苗民歌的措施

充分了解了保护草苗民歌的重要性后,我们认识到寻找一些快速可行可靠的措施刻不容缓。通过思考,理论联系实际,笔者对保护草苗民歌提出两点建议。

1.加强整理与搜集

虽然草苗民歌进入课堂具有一定的可行性,但是缺乏相应的文字资料作为课本教学。由于草苗民歌具有即兴性强、口头传唱的特点,很多民歌散落在村寨。因此要对草苗民歌进行全方位无一遗漏的搜集整理。对著名的歌师及作品要逐一搜集其作品,建立民歌档案,同时要采用摄影、摄像、录音、录制光盘等现代化的手段将那些流传在村寨的原始民歌原汁原味保存下来并整理出相应的文字资料。

2.开辟多方位传承途径

对草苗民歌的整理與搜集的最终目的还是要服务于教学。对草苗民歌的保护也是为了让这一非物质文化遗产对草苗文化的传承发展为少数民族音乐传承的多元化作出贡献。

除了作为教学内容在课堂上传播之外,同时也应该为草苗族民歌创造其他的传承途径,例如,在重大节日时,将草苗民歌编排成节目在聚会上表演。三江县八江乡文化站站长吴仕贤老师也为保护草苗民歌不懈努力,他把编排好的草苗民歌带到三江“花炮节”上去表演让更多的人认识草苗民歌领略草苗民歌的魅力;通过讲解的形式让草苗人认识到草苗民歌的重要性;开展民歌竞赛提高草苗人民对草苗民歌的兴趣;如今青年歌手大奖赛上经常可以看到原生态民歌的身影,通过编排和练习,我们也可以将草苗民歌搬上比赛擂台,让奇特的草苗民歌被更多人认识和喜爱;通过互联网让更多人了解草苗人了解草苗民歌。孔子曰,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只有让越来越多的老百姓知道草苗民歌、了解草苗民歌、喜欢草苗族民歌,他们才会自觉地利用草苗族民歌歌这一艺术形式。

3.提高政府及文化管理部门对草苗民歌的重视程度

在田野调查采访中,笔者了解到,草苗民歌并未引起当地的政府文化部门的高度重视。笔者调查采访的第一站是三江县文化局办公室,当笔者向办公室负责人了解草苗民歌时,她对草苗民歌并不是很了解,而且几乎没有记载草苗民歌的影像资料。通过在三江县博物馆查阅资料,笔者也没有发现对草苗民歌的记载。庆幸的是八江乡文化站长吴仕贤老师一直致力于草苗民歌的创作和表演的编排,得以让笔者在“三江侗族花炮节”上一睹草苗民歌的风采。在调查和研究中笔者发现,能够引起政府及文化部门的重视将对草苗民歌的传承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只有政府及文化管理部门提高对保护草苗民歌的保护意识,提出相应的保护政策,发挥其组织领导作用,将成为草苗民歌的传承发展重要保证之一。

四、结语

以上是笔者通过对广西三江县八江乡布代村草苗村寨草苗民歌进行实地调查后对草苗民歌起源、传承、及发展现状作出的粗浅分析与研究。以一个局外人的身份来看笔者认识到草苗民歌作为少数民族民歌中的一员,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较为重要的保护意义。作为局内人的草苗人也需要外界了解他们接受并认可他们的音乐。草苗民歌能够进入课堂将为广西的音乐教育提供新的教学内容,为我国丰富的的民族音乐的传承发展之船开辟新的航道。希望通过此次的研究探讨,能引起各级政府和文化部门对草苗民歌的重视、支持,同时也希望更多的专业人士对草苗民歌的进一步挖掘、整理、提炼和创作作出更多贡献。

冯骥才先生曾大声疾呼:“每一分钟,我们的田野里、山坳里、深邃的民间里,都有一些民间文化和遗产死去。它们失却得无声无息,好似烟消云散。能够让自己的文化损失在我们这一代人的手中吗?能够叫后人完全不知道这些伟大的文明创造吗?”保护我国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这块瑰宝需要我们每个人不懈的努力!

参考文献:

[1]田联韬.中国少数民族传统音乐(上下)[M].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1.10.

[2]袁炳昌 冯光钰.中国少数民族音乐史(上下)[M].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1998.1.

[3]杜亚雄.中国少数民族音乐概论[M].上海:上海音乐出版社,2002.

[4]杜亚雄.中国少数民族民间音乐概述[M].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1996.

[5]樊祖荫.中国多声部民歌概论[M].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1994.

[6]张中笑 罗廷华.贵州少数民族音乐[M].贵州:贵州民族出版社,1989.

[7]吴泽霖 陈国钧.贵州苗夷社会研究[M].北京:民族出版社,2004.

作者简介:高凯兴(1987-),女,河北石家庄,石家庄市藁城区九门回族乡前堤里小学音乐教师,本科,中小学二级教师,研究方向为民族音乐,中小学音乐教育,家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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