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空间生产理论反思重构艺术乡建之路

2022-05-16 14:30陈梦笛
艺术科技 2022年1期

摘要:空间是乡村建设的物质载体,文章以乡村空间建设为研究对象,基于列斐伏尔的空间生产理论对国内的艺术乡建现状进行分析,从经济、政治和生态三个维度进行反思,进而提出“关照多元主体性”的艺术介入思路,尝试重构更具普适性的艺术乡建路径。

关键词:空间生产理论;空间重构;艺术乡建

中图分类号:TU982.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9436(2022)01-0-03

0 引言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列斐·伏尔(法国思想大师,西方学界公认的“日常生活批判理论之父”,区域社会学特别是城市社會学理论的重要奠基人)提出,“空间生产模式已由先前的空间中事物的生产转变为空间本身的生产”。面对愈发发达的工业社会,他认为空间生产不仅是生产力的体现(自然空间与社会空间经过人类实践与物质交换成为具有社会意义的具体内容),而且蕴含着生产关系(空间生产是人类活动,是物质生产的重要方式,不断满足人类日益增长的发展需要)。在理论论述中,列斐·伏尔从经济、政治、生态三个维度反思了当时社会的空间生产问题[1]。

近年来,我国脱贫攻坚战大幅推进,乡村振兴工作逐渐深入全国各地的乡镇地区。对于全面脱贫后的乡村振兴工作而言,文化艺术扶持逐渐成为其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然而,逐渐兴起、备受追捧与提倡的艺术乡建,在空间的设计、生产与运用上并不尽善尽美,待热血与情怀冷却,当下国内的艺术乡建不论是在经济、政治还是生态层面,似乎都在逐一印证列斐·伏尔曾在其“空间生产理论”中提出的批判与反思。

1 空间生产理论下的艺术乡建现状

1.1 艺术介入乡村的问题类型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正因如此,如今全国的乡建项目百花齐放,以艺术为媒介参与的乡村振兴项目更是不胜枚举。然而中国当代艺术家渠岩在《乡村危机,艺术何为?》一文中提到,“艺术活动难以有效解决乡村长期积累的问题,也忽略了乡村的精神复兴与文明建构,忽略了乡村的历史脉络与文化差异,忽略了乡村信仰体系和礼俗社会的特性,忽略了乡村以村民为主体的诉求与愿望”[2]。由此可见,在这样一片艺术乡建繁荣景象的背后,如果采取以下几类艺术介入乡村的方式,不仅其形式与内容单一且雷同,文化基础缺失,宏观设计也亟待引导与推敲。

1.1.1 重构乡村空间

以文旅发展为名头,利用城市近郊土地资源开展的乡村振兴工作,或由政府主导统一开发,或是依托房地产项目,大多主张修复或重建乡村空间。这些被冠以“度假村”“文化休闲小镇”“花都”“花世界”等后缀的文旅项目,与多年前饱受诟病的网红城市旅游商业街(它们虽然大多依托历史古迹而建,但最终提供的产品与服务沦为千篇一律的小商品、小吃店的“逛吃消费一条街”)如出一辙。

这些是美丽城镇建设、城乡一体化建设下的产物,也是政府或企业寻到政策利好条件后的盲目开发。或许在如此大力的改造后,空间“洋气了”,也带来了更好的经济效益,只是空间中原本的人和物也被悉数替代。

1.1.2 下沉艺术展演

为积极响应和落实公共文化服务,部分地区的城市艺术展演资源逐渐向乡村地区倾斜。然而,以“送戏下乡”为首的一系列艺术展演流于形式,往往只是满足地方的政策性要求,不仅与乡村、村民的生活了无瓜葛,不尊重在地文化的艺术下沉,更无法切实地在乡村建设层面有所作为。

除此之外,大多数作品从城市直接投放到乡村,而作为展演主阵地的乡村,村民的切实诉求无人过问,村民集体“失语”。类似的艺术乡建留存在新闻稿、宣传视频和地方工作报告中,就是没有在村子里真真切切地留下深远的印记。

1.1.3 消耗乡村资源

部分艺术家或者艺术团体以艺术惠民为由走进乡村进行艺术创作,看似为利好事件,然而由于有关条文存在不足,艺术家们的行为不受法律或道德约束,他们一方面肆无忌惮地利用乡村天然的生态与人文资源大搞个人创作,另一方面对自己扰乱乡村生活秩序和自然环境的行为毫不在意。他们日复一日进入乡村开展低投入高回报的商业行为,不仅没有达到“艺术介入乡村”的初衷,反而对乡村资源造成了极大消耗与浪费。

1.2 立足空间生产的问题反思

不难看出,部分存在问题的艺术乡建项目不论是在经济、政治还是生态层面都存在发展困境。

1.2.1 经济维度

空间生产逐渐成为获取更多经济效益的方式之一。随着文旅小镇等一系列乡村空间重构项目的规划、建设和关闭,空间生产成了多方在顺应社会发展的同时实现经济利益的方式和媒介,也成了生产和消费的目标及本身。然而只是一味追求获得更多利润而采取的空间增值行为似乎并不是艺术乡建的长久之计,城市空间向不发达地区的规划和扩张有待商榷。

1.2.2 政治维度

空间生产是如今社会进行政治统治的一种方式。列斐·伏尔认为空间生产可能成为意识形态的体现和权利的彰显,也是社会阶层之间的斗争之地。当下,不论是城市还是乡村,地方的发展规划由政府统一决策部署,这本是为了各地区能够更好地协同发展,但由于部分中间部门和机构的“懒政行为”,政策没有得到更为精细化、在地化的处理和落实,导致乡村空间在生产开发上同质化、单一化现象严重。除此之外,国家借助其行政力对文化事物进行同一的部署与改造,或许会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乡村与村民对文化的自主选择权,从而在根源上弱化艺术乡建实践主体的原生动力。

1.2.3 生态维度

空间生产的过度开发使资源丰富地区开始出现生态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一方面,城市化进程使得部分空间和空间内容的工业化生产加速,废弃废水超额排放,农田植被几近破坏;另一方面,部分积极号召打造生态文旅的项目,也一边拉平原有乡村生态,一边费时费力费资源地在原地重新制造出新的绿色风景线。在空间生产如火如荼进行的同时,为克服生态危机和实现乡村可持续发展,关注空间生产生态化发展刻不容缓。

基于万事万物的因果效应,以上种种发展困境也会反作用于村民自身,加深当地人“失语”现象。居民的言行会陷入较为保守与固化的局面,鲜少主动需求,自我意识较弱,内生动力不足,对政府的长期依赖,使其内生动力十分欠缺,对更多的更高层次的精神追求渴望较小。人民群众作为需求侧没有充足的内生动力,供给侧将更难寻觅合适的内容与模式与之匹配。这俨然是上述问题乡建类型的恶性循环。

2 关照多元主体性的艺术乡建思路

以2004年为起始年(2004年12月,党中央、国务院提出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政策后,农村迎来了较好的发展环境),政府、企业和村民各自以不同的角色参与到乡村建设中。艺术乡建的各个參与主体在乡村空间这一场域不断发生互动关系,他们在为满足切身需要不断交互的同时,也受到外部因素(制度、规则、意识形态等)的影响,相互制约。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中国文化研究中心在站博士后刘姝曼在《乡村振兴战略下艺术乡建的“多重主体性”——以“青田范式”为例》一文中提出:艺术参与乡村振兴,在一个尊重多元差异性、地方性知识及生命尊严的价值体系中……是带动一种社群共同参与的力量,借由多主体参与或融合,整合了政治、经济、文化等多元因素的复杂共同体的塑造[3]。

因此,笔者试图建立起关注不同艺术乡建参与主体的主体性思路(见图1),形成政府与企业、项目组与艺术家、村民与游客之间相互理解、尊重、制约的三足鼎立局面,以此更好地化解前文提及的种种问题。

2.1 供给主体的全局观——政府/企业

首先,企业或政府作为艺术乡建的供给主体,应当帮助空间生产过程中各要素共存共生。在乡村空间再生产的活动中,政府通常扮演内部引导者角色,而企业则是外部推动力。各层级部门的管理者首先应树立全局观念,以“共生思想”(黑川纪章在20世纪80年代提出,其建筑设计的理论核心为异质文化的共生、人与自然的共生等)介入乡建工作的统筹与部署,合理配置资源。政府以引领和监管为主,充分发挥政策咨询和公共管理的职能,启蒙乡村智慧。乡镇与乡镇之间存在文化、地理位置和经济水平的差异,一个成功的文艺乡建案例不一定适合直接向千千万万个乡镇复制。换言之,乡镇的文艺乡建工作是因地制宜的,政府须摒弃一劳永逸式将政策内容复制粘贴的工作模式,企业也须坚持“文化+商业”“社会+经济”的供给理念。作为供给主体,政府和企业的工作不仅要对地方的经济发展作出贡献,也不能抛下社会语境下的人、文化与自然。

2.2 实践主体的在地化——项目组/艺术家

项目组和艺术家是艺术介入乡村建设的实践主体,在政府和企业的政策引领与资源支持之下,项目组与艺术家对不同乡村空间的再生产活动进行设计与实地落实。在笔者看来,粗略的政策解读和观念渗透只能对人们产生微弱且缓慢的实际影响。因此,作为实践主体,项目组和艺术家们需要建立艺术人类学的实践意识,培养民族志的研究能力,将具体方案的策划与设计建立在分析总结田野调查研究结果的基础之上。方李莉在《美术观察》杂志的访谈中表示:在任何项目实施之前,都要开展调查研究工作,了解当地村民们的生活现状和生活需求,同时激发他们自身的创造力,关心和重视他们的创造性劳动[4]。艺术乡建的空间生产工作的核心是乡村,实践者需要尊重村里的一切,像精准扶贫一样,最大限度地将在地化内容实现精准配送。一味改造重建和大力开发远脱离原住民生活日常的“空降”艺术项目或艺术家行为不一定能为乡村真正带来稳定收益,而每一个根植于乡土文化、造福于一方人的艺术乡建方案一定是需要实践主体不断深挖发展内核与地区群落生态之间更深层次关联的。

2.3 需求主体的参与性——受众(村民/游客)

受众由村民和游客两部分构成,二者是艺术乡建活动的需求主体。在整个乡村建设的过程中,受众需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一方面向供给主体表达需求,另一方面有意识地对实践内容作出积极反馈。然而,现阶段村民与游客“进入‘都市’的权利”(这里的“都市”是意指,借列斐·伏尔在《空间生产理论中》中“都市之外的人进入都市的权利”的原意,指代获得一项本该拥有的共同权利)亟须被唤醒。尤其是村民,他们对生存空间与精神空间的权利意识较为薄弱。通过乡村的个别组织——乡贤、乡村精神领袖或能人高手的带动,实现需求主体从旁观到参与,从事不关己到事事关心转变。乡村和乡土文化是来到这个空间的人的精神堡垒,重视他们的主体性与参与性,让他们从艺术乡建中有所收获,乡村空间再生产才有意义。只有激发需求主体的活跃性,才能够充分调动起乡建项目亲历者的文化自觉意识,从而将不同的意见和建议向政府与企业及时输出、有效反馈。只有这样的艺术乡村建设才会形成良性循环,才是有活力和可持续的[5]。

3 结语

“艺术赋能村民,村民振兴乡村”,以牺牲村民主体精神与乡村财富换取的乡建发展得不偿失。文章从列斐·伏尔的空间生产理论角度分析了当下国内艺术乡建的空间生产带来的经济、政治和生态维度的问题和现状(出现问题的艺术介入类型往往脱离了乡村实际情况,各参与主体都只专注自身,或是政策覆盖,或是艺术追求,或是经济效益,或是被动接受),并基于现实困境,提出关照多元主体性的艺术乡建思路,尝试构建从供给主体到实践主体再到需求主体的闭环式的艺术乡建思路。

中国人自古以来就有乡土情结,村子和土地是生命之根,也是文化之根。乡村有着最广阔的土地资源,是数以万计村民赖以生存、繁衍的物质家园和精神寄托,或许有朝一日,这里会成为“人类社会再次寻找到的新的发展模式下的一块包含农业文明智慧的生态之地”。正因如此,乡村经不起一时兴起的乱砍滥伐和大肆扩建。反思重构中国乡村的艺术乡建之路显得尤其必要,乡村传统文化失落、村民漠然无动等现实状况都需要以更合理的方式进行有效调节。

参考文献:

[1] 孙全胜.空间生产:从列斐伏尔到福柯[J].江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32(4):89-95,126.

[2] 渠岩.乡村危机,艺术何为?[J].美术观察,2019(1):6-8.

[3] 刘姝曼.乡村振兴战略下艺术乡建的“多重主体性”:以“青田范式”为例[J].民族艺术,2020(6):135-143.

[4] 李修建.方李莉:艺术乡建的人类学视野、方法与观念[J].美术观察,2019(1):18-21.

[5] 王宪舟,王昕晨,夏晋.保护乡村主体尊严:艺术乡建的合理路径探析[J].艺术与设计(理论),2021,2(1):30-32.

作者简介:陈梦笛(1998—),女,江苏扬州人,硕士在读,研究方向:公共艺术教育、文化艺术乡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