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红宇,沙家辉
(贵州大学 法学院,贵州 贵阳 550025)
《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方大会第十五次会议(CBD COP15)于2021年10月11日在中国昆明召开,13日会议通过了《昆明宣言》。面对2011——2020年《生物多样性战略计划》中“爱知目标”无一实现且个别纲要目标明显恶化的严峻挑战。《昆明宣言》的通过彰显了缔约方各国为应对生态环境危机,进而持续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决心。中国作为《昆明宣言》的主要起草国、发起国,是世界上生物多样性资源最丰富的国家之一,在生物多样性保护领域的积极作为,是助力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伟大愿景的强大动力。在中国实践的语境下,各级政府政策的出发点是充分认识到生物资源保护的迫切性,落脚点则是将生物多样性保护纳入政府“主流化”决策之中。为此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2021年10月19日出台旨在加强我国生物多样性保护的专项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意见》。文件重点强调了相关中央机关要在“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国家委员会(国家委员会)”的协调下聚焦重点、相互配合。国家委员会虽已有建制,但因为国家部委机构间主体功能发挥不充分、成员分工不明确、权责分配不清晰等问题,使得现阶段国家委员会专职职能实现不显著。为此若要充分发挥国家委员会的主体作用,有必要寻访“他山之石”再结合本土实践,进而构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中国模式。
法国是世界上率先关注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国家之一,其实践模式在数百年的时间里几经变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