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诚,蒋艳琼(湖南省常德市第一人民医院,湖南 常德 415000)
在妊娠后首次确诊或发生糖尿病,即确诊为妊娠期糖尿病。伴随孕妇年龄的逐年递增,机体胰岛素受体、亲和力经观测均呈下降状态,GDM的发病率随之增加[1],一项流行病调查显示,高龄组血糖异常的阳性率为年龄<35岁组的2倍以上[2],本研究妊娠期糖尿病发病率为25.28%。高龄是GDM发生的独立高危因素[3],应早期筛查及干预,在孕早期行空腹血糖监测,可对不良妊娠结局起到良好的预防作用。本文旨在探讨孕早期空腹血糖在高龄孕妇人群中对GDM的预测价值。
1.1 资料来源 选取2020年3月-2021年10月在常德市第一人民医院产检并分娩178例高龄孕妇为研究对象,年龄35-48岁,平均36(36,38)岁;孕周30-40.6周,平均38.5(37.6,39.2)周。本研究方案已递呈医院伦理协会,经审批通过,允以实行,患者知情同意。
1.2 入选标准
1.2.1 纳入标准 ①孕13周以前建册;②自然受孕;③单胎妊娠;④年龄≥35岁。
1.2.2 排除标准 ①孕13周前未查空腹血糖者;②孕前即已明确为糖尿病患者,经诊断确定为甲状腺疾病或心肝肾脏器存在严重功能障碍者;③孕前长期服用利尿剂、糖皮质激素等可能影响糖代谢药物者;④24-28周内未做OGTT者。
1.2.3 妊娠期糖尿病诊断标准[4]孕24-28周,采用OGTT试验,以葡萄糖氧化酶法行空腹血糖指标水平的测定,喝糖水后1小时、2小时血糖及正常上限值分别为5.1mmol/L、10.0mmol/L、8.5mmol/L,以上有1项达到或相较上限有超出,即确诊妊娠期糖尿病。
1.3 方法 收集所有高龄孕妇年龄、身高、体重、孕前BMI(Body Mass Index)(孕前BMI=孕前体重/身高²)、孕早期空腹血糖、妊娠期糖尿病、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发生情况,同时记录分娩方式、新生儿体重、新生儿窒息及新生儿低血糖有无发生及具体发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