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文化馆社会化发展机制的思考与建议

2022-05-27 19:57曹三强
参花(下) 2022年4期
关键词:淄博市社会化文化馆

一、引言

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是丰富公共文化服务内容,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的重要途径。如何利用社会力量以弥补政府投入不足,促进文化馆高质量发展,是当前急需解决的新课题。近年来,业界学者围绕文化馆社会化发展取得的成功经验、存在的问题、发展方向等问题进行分析与探讨,但缺乏必要的实证研究和个例分析,笔者以淄博市文化馆为例,对文化馆如何推进社会化建设,提出了具体的思考和建议,以求抛砖引玉,共同促进文化馆高质量发展。

二、文化馆社会化发展的理论基础

一些学者认为,我国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发展,主要借鉴了西方的相关理念,即政府在实施社会经济管理时,应将部分政府职能范畴内的项目通过社会转移或委托处理等形式转移出去,以达到提高行政效率,节约财政开支的目的。[1]其理论来源为新公共管理理论,这一理论主张政府采取多样化的供给方式提供公共服务,引进竞争机制,提高服务供给质量,提高服务供给效率。[2]

三、文化馆社会化发展的政策法律依据

近年来,我国也高度重视公共文化服务领域的改革创新工作,自2013年起陆续发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鼓励支持公共文化服务改变传统的政府供给模式,积极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建设,从顶层设计到制度规划,为推进包括文化馆在内的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2013年11月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首次明确提出“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的概念,提出要“引入竞争机制,推动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发展。鼓励社会力量、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文化体系建设,培育文化非营利组织”。

2015年5月发布的《关于做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的意见》,对建立健全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机制,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体系,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效能作出重要部署。

2017年3月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首次将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从政策管理提升到法律治理层面,从政府支持、培育社会主体、鼓励志愿服务、财政税收等多个方面,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

2019年10月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完善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2021年3月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明确规定,要“创新公共文化服务运行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和设施建设运营”。

2021年3月8日,《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中明确指出,要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力度,稳妥推动基层公共文化设施社会化运营,创新监管方式,规范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持续促进文化志愿服务特色化发展。

四、淄博市文化馆社会化发展的思考与建议

在国家政策法律的指引下,文化馆业界以及相关学者对文化馆社会化参与机制的建立进行了相关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总结了我国公共文化机构社会化实践的主要形式,主要有政府购买、政府和社会力量合作、社会力量独立建设、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融合、文化志愿者服务、众筹和基金会等6大类20余种。[3]为更好地满足群众对文化生活的新需求、新期待,本文以淄博市文化馆为例进行深层次分析,认为文化馆社会化发展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建设。

(一)成立艺术公益培训联盟,做大做强艺术普及品牌

扩大群众艺术普及范围,不断提升群众艺术水平,是各级文化馆的主要职责。文化馆现有的單一阵地服务,已远远不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必须转变传统工作理念,寻求新的艺术普及阵地建设。据初步统计,淄博市各类社会文化艺术培训学校上千家,淄博市文化馆可在全市先行筛选出30家具有较大规模、办学条件好、热爱公益的艺术培训学校,涵盖音乐、舞蹈、美术、书法、曲艺等主要艺术门类,后期可逐步扩大规模,形成“1+30+N”的群众艺术公益培训矩阵。社会艺术培训机构每周针对周边社区群众,免费提供不少于4课时、受益人数不少于100人的公益培训。同时,社会艺术培训机构的教师可作为市文化馆的文化志愿者参与文化馆公益培训。作为回报,淄博市文化馆可邀请联盟单位参加全市重大文化活动、广场文艺演出、大型艺术赛事活动等,同时联合《淄博日报》《淄博晚报》《鲁中晨报》、淄博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加大对社会艺术培训机构公益付出的宣传力度,群星剧场、排练厅等文化馆馆舍可优先安排联盟单位文艺演出等活动使用。由此,形成群众艺术公益培训联盟,解决文化馆阵地服务过于单一的问题,从而将艺术普及品牌做大做强,惠及更多的人民群众。

(二)建设小而美的文化驿站,拓展公共文化服务空间

鼓励社会资本、引入社会力量投资兴办文化设施,是对政府投资兴建公共文化设施的有益补充,是解决政府投入公共文化资金不足的有效途径。淄博市文化馆应学习借鉴温州“文化驿站”成功模式,采取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方式,鼓励在都市商圈、文化园区、休闲公园等区域,引入社会力量创新打造一批融合图书阅读、艺术展览、文化沙龙、轻食餐饮等服务的“文化驿站”,建设小而美的公共文化艺术空间。淄博“文化驿站”的建设,可与“城市书房”建设融合利用,利用前期已建成的紫园、云泰、天鸿等20余家城市书房,改变城市书房单纯的图书借阅模式,组织音乐、书画、摄影、非遗、诵读、讲座等为主题的文化活动,吸引更多年轻群体尤其是青少年学生的广泛参与,将传统的文化活动做成内容生动、形式互动、浸润体验的群众文化分享会,做好“动”与“静”的结合,打造15分钟公共文化服务圈。

(三)加强社会协会合作交流,促进公共文化提质增效

当前,文化馆尤其是区县文化馆,由于机构编制名额限制,业务干部的专业主要集中在音乐、舞蹈、美术等门类,淄博市文化馆也不例外,业务干部专业主要集中在声乐、钢琴、舞蹈、美术、书法、创作等艺术门类,具有广泛群众基础的民族器乐、曲艺、戏剧、摄影等艺术门类的人才较少,难以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需求。故而,文化馆应打破不同行业管理部门的限制,积极探求与文联、教育、体育等部门的合作,搭建文化交流合作平台,共同举办文化活动,促进公共文化提质增效。比如,由淄博市文联管理的各艺术家协会是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繁荣全市文化艺术事业的重要力量。目前,淄博市文联建设有淄博市作家协会、美术家协会、书法家协会、音乐家协会、摄影家协会、舞蹈家协会、戏剧家协会、曲艺家协会、赏石盆景花卉艺术家协会、刻瓷艺术家协会、民间文艺家协会、电影电视家协会、动漫艺术家协会、雕塑艺术家协会等专业艺术家协会。文化馆可提供展厅、馆舍等平台,借助各艺术家协会的专业力量,共同谋划群众艺术普及、文化活动开展等活动。另外,文化馆也应加强与淄博市广场舞协会、淄博市武术协会、淄博市空竹协会、淄博市健美操协会、淄博市跳绳协会、淄博市民族传统体育协会等市级单项体育协会的合作,联手举办更多的群众文化活动。

(四)广泛招募文化志愿者,充实公共文化服务队伍

文化志愿者是开展群众艺术普及的重要力量,可以有效弥补文化馆专业人才力量的不足。与先进地区文化馆相比,淄博市文化馆文化志愿者队伍力量还显不足,且志愿者主要集中在音乐、舞蹈、美术、书法等项目,下一步应学习借鉴东莞市文化馆的成功经验,面向山东理工大学、淄博职业学院等高校、中小学教师,以及全市各艺术家协会、社会艺术培训机构、社会各界群众,广泛招募文化志愿者,成立淄博市文化馆文化志愿者协会。在志愿者协会的基础上,成立舞蹈、声乐、器乐、美术、书法、摄影、戏剧、曲艺、朗诵等分会。建立完善文化志愿者奖励制度,以文化志愿者协会为依托,培育一批有特色、有影响、惠民生的文化志愿服务项目。据调查,山东理工大学美术学院设有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等专业,现有本科生及研究生近1200人。山东理工大学音乐学院设有音乐学(师范类)、音乐学民乐方向(非师范类)、舞蹈表演等专业,在校本科生、硕士研究生近600人。淄博职业学院设有艺术设计系、动漫艺术系、陶瓷琉璃艺术系以及文化传媒等专业。这些优秀的在校学生,具有从事公益志愿服务的强烈愿望,完全可吸纳为文化馆的文化志愿者。

(五)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提升公共文化管理水平

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弥补人员力量不足,是新建文化馆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支持社会化发展的常用手段。淄博市文化馆现有馆舍面积10000余平方米,仅仅依靠现有的人员编制和专业人才力量,部分场馆设施难以充分利用,导致公共文化服务效能发挥不足。考虑到工作实际,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从社会机构聘用人员对淄博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展厅、美术展厅等场馆,进行日常管理与服务,以保证全年常态化对外开放。群星剧场、文化讲堂等馆舍和文化活动的组织开展,可采取利用政府购买服务或服务外包的方式,聘请第三方专业文化机构,常年举办群众艺术公益讲座或小型文化演出,打造“群星讲堂”公益培训品牌和“周末小剧场”文化活动品牌,让公共文化设施更好地服务群众。

(六)加大社会免费预约力度,提升公共文化的服务效能

受制于传统理念,从方便自身管理的角度看,大部分文化馆的馆舍尚未对社会完全预约开放,造成公共文化资源利用不足。淄博市文化馆应充分利用山东公共文化云、官方微信等信息平台,加大线上预约力度,让群星剧场、美术展厅、舞蹈排练厅、合唱教室、数字化教室等更多的馆舍资源充分利用。社会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社会公众等均可采取预约的方式,无偿使用相关馆舍资源,组织开展经典诵读、阅读分享、公益音乐会、艺术沙龙、手工艺作坊、小剧场话剧等体验式、互动式的艺术普及活动。同时,文化馆应进一步加强慕课、学才艺、短视频等线上艺术资源的推广力度,让更多群眾更加方便、快捷地享受公共文化服务。

(七)积极培育社会责任,提升群众公共文化的社会参与度

文化馆社会化发展的目的是调动人民群众参与公共文化的积极性,从而让公共文化发展成果惠及更多的群众,提升群众的文化获得感、幸福感。当前,群众对公共文化活动的了解还不够深入,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不够高。淄博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展厅位于市文化馆,通过“生活中的淄博、陶瓷与琉璃、音乐与戏剧、花灯与芯子、饮食与医药、历史与传说、传承与创新”等七个空间,对市级以上重点非遗项目予以展陈介绍。由于资金等因素制约,目前大部分展品以借展的形式进行展览,造成展品不够丰富,展览不够稳定。建议将淄博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展厅改为淄博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博物馆,利用《淄博日报》《淄博晚报》《鲁中晨报》等主流媒体以及自有媒体常年进行广泛征集,加大对非遗展品捐赠的宣传力度,吸引更多的非遗传承人、民间艺人进行代表性非遗文创、手造作品的捐赠,丰富非遗博物馆的展品、藏品,提升展览的数量与质量,让更多的人参与到非遗的传承与保护工作中。

五、结语

总体看来,在当前,我国已经出台了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系列政策和法律法规,部分城市的文化馆在探索社会化发展实践过程中也积累了成熟的经验和做法,有效提升了公共文化的社会参与水平,但仍存在着政府保障措施须完善、社会主体专业化水平须提升、社会参与热情须提高等问题。[4]下一步,各地区文化馆应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完善文化馆社会化参与体制机制,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文化生活的新要求、新期待。

参考文献:

[1]汪玉凯.西方公共管理社会化给我们的启示[J].陕西省行政学院,陕西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1999(03):10-12.

[2]余雁舟.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浅析[J].中共乐山市委党校学报(新论),2021,23(01):79-85.

[3]关思思,刘晓东.我国公共文化机构社会化发展的主要形式及特点[J].图书馆建设,2020(04):23-29.

[4]范周,王硕祎.创新与突破:我国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发展的思考与建议[J].图书馆研究与工作,2020(08):5-10.

(作者简介:曹三强,男,硕士研究生,淄博市文化馆,馆员,研究方向:群众文化理论)

(责任编辑 张云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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