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金莲与林黛玉形象的本我与自我比较

2022-05-27 23:10丁雪露
文学教育·中旬版 2022年5期
关键词:自我潘金莲金瓶梅

丁雪露

内容摘要:本文主要从“自我”和“本我”的角度解读潘金莲和林黛玉两个艺术形象,林黛玉和潘金莲在形象解读中并不是毫无关联的,其实他们正体现了小说人物塑造从“本我”到“自我”的一个过渡,这种人格的选择不仅导致了人物的性格特征,也暗示着小说中人物的命运。从另一方面看,“本我”型人物的塑造更能凸显人物内心的矛盾和挣扎,这意味着《红楼梦》小说人物塑造的成熟。

关键词:《红楼梦》 《金瓶梅》 自我 本我 林黛玉 潘金莲

本我、自我和超我是弗洛伊德精神分析学说的重要概念。本我代表着思绪的原始程序——人最为原始的、属满足本能冲动的欲望。自我是人格结构的中间层,它是本我的调节,以合理的方式来满足本我的要求,超我则追求完美原则。从本我和自我这一心理学的角度来解读《金瓶梅》和《红楼梦》这两部传统小说里的重要女性角色潘金莲和林黛玉,是因为这两个艺术形象较为清晰得呈现了人物性格特征从”自我”到“本我”的变化,而“自我”是由“本我”分化出来的,所以,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潘金莲和林黛玉并不是截然相反,没有潘金莲的淫和欲,就很难蜕化出林黛玉的情和泪,由此可见《红楼梦》对《金瓶梅》的继承和改造。关于《红楼梦》“脱胎”于《金瓶梅》的说法,最早由脂砚斋提出。其在庚辰本《红楼梦》第十三回眉批中指出曹雪芹在创作手法上“写个个皆到,全无安逸之笔。深得《金瓶》壸奥”。[1]而林黛玉人格中的“自我”恰恰是得潘金莲之“本我”的“壶奥”而呈现出人物心理的张力。

一.小说中“自我”与“本我”的人格呈现

根据弗洛伊德的观点,本我追求的是享乐原则,意为追求个体的生物性需求,如食物的饱足与性欲的满足,以及避免痛苦。它是欲望的化身,是人格结构的最底层,是由先天的本能、欲望所组成的能量系统,本我是无意识的、非社会化的和混乱无序的。自我则遵循着现实的原则,现实原则暂时中止了快乐原则的要求。由此,“个体学会区分心灵中的思想与围绕着个体的外在世界的思想”[2],自我是在自身和其环境中进行调节。由此可见,追求性欲和衣服头面的潘金莲和在礼教与自由爱情追求的矛盾之中挣扎的林黛玉无疑比小说中的其他人物更深刻地体现了从“本我”到“自我”的人格分化。

从所遵循的处事原则上看,潘金莲无疑是以“快乐”作为自己的人格准则的,为此他不惜为放弃道德、理性和亲情。她的人生追求也很简单,一为最基本的生活需要,衣服、头面食物,二为性欲。她为了自己的私欲,联合西门庆毒死亲夫武大郎内心却毫无负罪感,甚至在给武大郎作水陆道场期间,还在卧房与西门庆交欢。她对自己的行径也毫不避讳,不在乎世人的眼光和他人的看法,在与孙雪娥的争吵中直言:“比如我当初摆动死亲夫,你就不消叫汉子娶我来家。”[3](第十一回),西门庆因被李桂姐缠住,她见玳瑁猫儿交欢,便心痒难耐,便有了和琴童偷情之事。之后她更是和西门庆女婿陈敬济有私,西门庆身体不支,她毫无同情之心,给他下猛药,为满足自己的性欲万般摆弄西门庆,西门庆之死不可不说与潘金莲毫无关系。西门庆死后她毫无伤心之色,立即和陈敬济搞在了一起,她跟陈敬济被赶出家门,在等待陈敬济解救之时,又去解渴王潮儿。终其一生,她是被“性欲”所主宰的人。

与潘金莲不同,林黛玉则一直让现实原则压制着快乐原则,她追求的是跟寶玉之间的爱情,为此她只能从精神上对妇女规范作出抵触,却不敢有越轨的举动,所以内心一直处于矛盾的状态。贾宝玉和林黛玉一读《西厢记》,看完了书,黛玉“却只管出神,心内还默默记诵”,她何尝不知道此书在当时那个礼教森严的社会不是她该读的,但是她还是遵从了自己的潜意识对情欲的渴望,当宝玉问她这本书好不好时她会说:“果然有趣。”这也是她性格中“本我”一面的无意识表达,宝玉更进一步说道:“我就是个‘多愁多病的身’,你就是那‘倾国倾城的貌’。”[4]林黛玉的第一反应是“连腮带耳通红”,然后才是内心理智的一面把她拉回了现实,她中止了对爱情的幻想,开始责怪宝玉欺负她,要告诉舅舅去。宝玉离开后,她自己听了《牡丹亭》的曲子,不禁又“心动神摇”了,这里就深刻的展示了林黛玉内心“自我”和“本我”的交锋,越当情欲的诱惑力加强的时候,她越会意识到礼教的束缚之严,由此她的情欲更多的是由“自我”来主宰,林黛玉在潇湘馆“因困发幽情”不自觉吐出“每日家情思睡昏昏”之时,可见她作为一个闺阁少女难以掩盖的对爱情的渴望,这一刻她是“欲”的,但宝玉回应她的爱情向她的丫鬟紫鹃说道:“好丫头,‘若共你多情小姐同鸳帐,怎舍得叠被铺床?’。”[5]她再一次退缩了,林黛玉始终做不到像潘金莲那样毫不顾忌她所处的现实环境而去大胆追求自己的爱情,她的内心越想接近宝玉,外形越表现的背道而驰,宝玉挨打,黛玉哭得两只眼睛“肿得桃儿一般”,有人来了,她就悄悄走开,生怕别人发现她异常的情感,也正是这种不停的对自己情感的压制,使得她在获得自己想要的东西上没有潘金莲那么顺利,把自己和宝玉两个相爱的人置于不断的矛盾和猜测之中。

由上观之,如果说潘金莲是不顾一切的争夺和抗争,林黛玉就是歇斯底里的颓废和自戕。潘金莲追求的是欲望,男人于他而言不过是摆脱性饥渴的工具,所以她能和其他女人共享西门庆,和陈敬济偷情也能让庞春梅分一杯羹。林黛玉追求的是爱情,宝玉是她生命的全部,是她精神的依托,别人靠近宝玉她就会失魂落魄。这也是从林黛玉到潘金莲的升华,尽管她们都小心眼、爱吃醋,但潘金莲显得粗俗,林黛玉却多了几分闺中少女的娇羞。潘金莲更多的是他赏,她展露自己的躯体希望吸引更多的男人,是一种原始的兽性的欲求,林黛玉则对潘金莲的兽性进行自我批判,通过自我欣赏来完成人格的升华,她是深闺里冷艳的花,褪去了“本我”的热烈和奔放,形成了属于自己的高洁和孤僻。

二.“自我”与“本我”选择中的人物命运

在小说里潘金莲“本我”的人格选择和林黛玉“自我”的选择都导致了她们命运的悲剧,潘金莲放弃道德原则的肆无忌惮的追求终于在西门庆死后失去了庇护,最终死于仇家武松之手。林黛玉在自己和宝玉的爱情彻底破灭之后,主动选择了香消玉殒。一个想活却终于因为灵魂的肮脏邪恶而被社会抛弃,一个在爱情的理想不可能满足的冷酷现实中放弃了挣扎而主动赴死,其实,这在她们人格中不同侧面逐渐形成的时候就暗示了这种悲剧的结局。

根据精神分析学对“本我”中快乐原则的阐释,“快乐原则长期存在,它是性本能所使用的一种工作方法,性本能是如此难以教化,而且不论是从这些本能出发,还是在自我本身之中,它往往都能成成功克服现实原则,而对整个有机体造成损害。”[6]而潘金莲的快乐原则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就是性本能,而且她也从未尝试去压制自己的性本能,而是让它不停地去释放,以各种方式去满足性的需求,尽管她并没有像西门庆和庞春梅那样纵欲而死,但是如果她没有被武松所杀,如此放任性欲发展下去恐怕也会落得和西门庆一样的下场。人是无法脱离自己所生活的环境而独立存在的,潘金莲也是生活在社会中的人,她对性的追求使得她不得不付出一次又次地撕碎自己所生活的环境的代价,并在此基础上建立新的环境,直到再也无立足之地而自取灭亡。与丑陋的三寸丁谷树皮武大郎相比,显然英俊且有活力的西门庆更能满足潘金莲的性欲,于是她毫不留情地杀害了武大郎,破坏了原本还算和谐的环境,嫁给西门庆之后,她为了性的满足更是把自己置于孤立无援的境地,和琴童偷情被如意儿告发,结果被西门庆殴打了一顿。西门庆死后,她还是不能节制自己的欲望,和女婿陈敬济偷情又被秋菊告发,最终被吴月娘赶出了家门被武松所杀。她一昧追求自己的快乐,并为此破坏了自己和周围人的关系,所以她生活的圈子里,除了想从她身上获得性快感的男人,就只剩下恨她和想害她的人。她对性的执着已经严重地和社会的伦理道德相排斥,最终这种丑恶也会被社会所淘汰,潘金莲的死是被动的,它来自环境的审判,毁灭于人性的原罪。

与“本我”不同,“自我”的悲剧是:“由于自我的升华作用导致对本能的解离和攻击性本能的超我中的解放,自我对力多比(性本能)的斗争则面临着受虐待和死亡的危险,在受到超我的攻击之苦,甚至屈从于这些攻击的情况下,自我所遭受的命运就像原生动物被自己创造的裂变物所毁灭一样。”[7]林黛玉的悲剧更多的是一种自我毁灭的悲剧。因为对本能情欲的压制,她只能默默的时刻窥伺着宝玉的心在向谁而动,她的灵魂永远处在紧张和惊愕之中,她唯一的能力就是无意识地使用锋利的言语刺激敌人和伤害中立者,以使得敌人戒备,使得自己绝无友军而已。她神经越敏锐,估计敌情越强,地位就越孤立,假想的敌人就越多,于是只能让深重的疑惧、妒恨、忧郁不断地侵蚀自己的生命。在宝玉和黛玉的爱情逐渐清晰,众人都有所察觉时,整个大观园里真心帮她的只有紫鹃一人,所以紫鹃会去试探宝玉对黛玉的感情,但她毕竟是个丫鬟,在很多时候并没有话语权。贾母后来也疏远了林黛玉,认为林黛玉“乖僻”,她疼林黛玉的前提是要求黛玉“守做女儿的本分”,不允许黛玉心里有别的想头,为了宝玉的未来她可以把林黛玉作为“外人”,王夫人更是认为林黛玉和宝玉之间有私心,把黛玉看成一个有“心计儿”的人,连带着眉眼像黛玉的晴雯也被王夫人赶出了大观园。

在此环境中的黛玉只能以一种自我伤害的方式抵抗着命运,雪雁从侍书那里听来宝玉要娶亲的谣言和紫鹃议论被黛玉无意中听到之后,黛玉便开始有意糟蹋身子,不食茶饭,宝玉来问候,在当时礼教规范的攻击下,她也不敢质问宝玉,“她自知年纪已大,又不便似小时候可以柔情挑逗,所以满腔心事,只是说不出来。”所以渐成杯弓蛇影,听见的话都是宝玉娶亲,睡梦中也听见有人叫宝二奶奶,但后来知道宝玉娶亲是假的之后,黛玉的病竟又神奇地自愈了。直到黛玉从傻大姐那里听到宝玉要娶宝钗的消息,黛玉彻底坠入深渊,变得恍惚,去找宝玉也只是彼此傻笑,这是一种短暂的精神失常的表现,是精神遭受巨大打击的反应。之后的黛玉更是失去了生的希望,她终究不能像潘金莲那样和毁灭她爱情理想的人力争,只能陷入痛苦的自虐,把自己和宝玉和爱情信物帕子和诗稿烧毁,带着无限的恨意和理想破灭的不甘离开了人世。黛玉的悲剧是自我的,她无法放弃本能的情欲,也摆脱不了超我的社会道德的压制,两者的矛盾构成了黛玉灵魂在挣扎中毁灭的悲剧。

潘金莲和林黛玉的悲剧从某种程度上来说,都是脱离社会的悲剧,潘金莲是太本我而不知道社会的存在,林黛玉是太自我而无法融入社会,潘金莲对性的追求是对社会规范的藐视和践踏,所以她的生命里就只剩下了恶和欲望的肮脏。林黛玉对自由恋爱的追求是看到社会弊端后的清醒,她的理想是超前的,但又没有凭一己之力破除社会陋习的能力,只能上演美被毁灭的悲剧。

从小说的人物塑造来看,“自我”型的人格更适合展现人物内心的矛盾和挣扎,这种人物是血肉丰满,充满着感情的,它更倾向于福斯特所说的“圆形人物”,圆形人物的内涵更丰富,性格中的矛盾可以产生足够的人格张力推动情节的发展。而林黛玉就是一个感情丰沛的人,根据弗洛伊德的观点:“从本能控制观和道德观来看,或许可以说本我完全是非道德的,自我则力争成为道德的,而超我则可能是超道德的,因此才能变得像本我那样冷酷无情。”[8]这就很好得解释了“本我”的潘金莲和“超我”的薛宝钗冷酷无情的原因,文学是人的文学,也是情的文学。如果小说中缺少了有情人的话,那它也失去了感染读者的艺术魅力。其实从潘金莲到林黛玉的过渡与升华曹雪芹在小说的开端就借石兄的话说了出来,或许他认为潘金莲属于:“风月笔墨,其污秽污臭,屠毒笔墨,坏人子弟。”[9]但又不屑于反其道而行之的完全道德化的才子佳人的俗套,所以他在人物心理的描寫上进了一大步,塑造了“得其真传”的林黛玉,以有点瑕疵但又不失其真挚可爱的林黛玉形象一新读者耳目。

参考文献

[1]曹雪芹著,脂砚斋评.脂砚斋重评石头记[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62.

[2][奥]弗洛伊德.自我与本我[M].长春:长春出版社,2004:122.

[3]兰陵笑笑生.金瓶梅词话[M].台湾:里仁书局,2010:89.

[4]曹雪芹,高鹗.红楼梦[M].北京:中华书局,2005:110.

[5]曹雪芹,高鹗.红楼梦[M].北京:中华书局,2005:134.

[6][奥]弗洛伊德.自我与本我[M].长春:长春出版社,2004:7.

[7][奥]弗洛伊德.自我与本我[M].长春:长春出版社,2004:149.

[8][奥]弗洛伊德.自我与本我[M].长春:长春出版社,2004:147.

[9]曹雪芹,高鹗.红楼梦[M].北京:中华书局,20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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