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琢鑫
“董事会决定是否坚持了民主集中制?主要负责人是否落实了末位表态?请提供今年董事会各项决定记录。”
日前,面对蓬安县纪委监委第三纪检监察室对国有企业开展的纪律作风和腐败问题专项监督检查,四川蓬鑫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蓬鑫公司”)综合部部长李晓燕从容不迫地提供了相关资料,整个查阅过程阳光、干净,没有发现该公司存在违纪问题。
但任谁也想不到,就是这样一家企业,此前曾发生“一把手”贪污腐败行为,严重败坏了县属国有企业风气。
近年来,蓬安县纪委监委坚持以案件查办为引领,持续深化国企“三不腐”一体推进,做到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一体发力,为更好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提供纪法保障。
强化日常警示 形成“不敢腐”的态势
3月2日上午,一场关于蓬鑫公司原董事长祝皓的警示教育会,在该县纪委监委组织下,于该公司二楼会议室内召开。一面聆听该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祝泽民通报相关案情,一面观看祝皓在牢狱中的忏悔视频,曾和其共事多年的同事,既惋惜又警醒。
“一旦贪腐,就是走上一条不归路,我一定以祝皓案为戒,走好人生的每一步。”该公司财务总监曹霞林的话,道出了公司不少职工的感触。
时间回到一年前,蓬安县纪委监委对祝皓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经查,其在担任蓬鑫公司总经理、董事长期间,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红包礼金,在业务承揽方面独断专行,吃拿卡要,并收受他人钱款总计764万元,数目令人咋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