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波:探索“乡案县审”新模式 推动乡办案件提质增效

2022-05-30 10:48:04张丹王昕
廉政瞭望·下半月 2022年9期

张丹 王昕

“你们移送审理的案件已初步审核完毕,此案还存在关键证据不完善的问题,具体情况已在补充完善相关证据的提纲中列明,请按照要求及时补充。”日前,在审理完乡镇提交的案卷材料后,雷波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组长吴启琴给出了反馈意见。

与以往的集中审理模式不同的是,该案是雷波县探索实行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审,指定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补充审理的“乡案县审”新模式的第一案。

“理论+实战”? 提升素质与能力

今年以来,省纪委监委提出大抓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理念,明确“乡案县审”等多项工作任务。从雷波实际情况来看,由于乡办案件事实查不清、取证不到位等问题较为突出,如果直接移送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进行审理,难以在短时间内解决案件存在的问题,由此造成每月中旬审理案件大量积压,导致部分“乡案县审”集中专审效率大打折扣。

审理人手不足、时间不足成了困扰雷波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的问题之一,另外,审理的专业性、严谨度、经验水平也让一些纪检监察干部難以适应。

为提升“乡案县审”效率,雷波县纪委监委在原有2名审理专职人员基础上,再补充1名,同时按照人岗相适的要求,从乡(镇)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中,选取政治素质过硬、纪法理论扎实的纪检监察干部组建人才库,采取适时跟班锻炼、学习培训的方式,充实和提高“乡案县审”人员力量和业务水平,并积极探索“片区纪检监察室初次审理+派驻统战部纪检监察组补充审理+审理室主审”的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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