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农村消防工作现状和对策研究

2022-05-30 00:41李福新
消防界 2022年16期
关键词:恩施州

李福新

摘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切实防止农村地区因火灾致贫返贫责任重大、意义重大。笔者采取摸底数、找症结、谋对策相结合的方式,对当前恩施州农村消防工作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和统计分析,冀通过调研,提出改进性工作建议,进一步筑牢农村消防安全屏障。

关键词:恩施州;农村消防;现状和对策

一、恩施州基本情况概述

恩施州地处湖北省西南部,东连荆楚、南接潇湘、西临渝黔、北靠神农架,属亚热带季风性山地湿润气候。冬少严寒,夏无酷暑,雨量充沛,四季分明,境内最高海拔3032米,平均海拔1000米。恩施州于1983年8月19日建州,是共和国最年轻的自治州,也是湖北省唯一的少数民族自治州。

恩施州下辖恩施、利川两市和建始、巴东、宣恩、咸丰、来凤、鹤峰六县,共88个乡、镇、街道办事处,135个社区,2360个村民委员会,23133个村民小组。境内除汉族外,居住着土家族、苗族、侗族等28个少数民族,民族分布呈大分散、小聚居和交错杂居的格局。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全州农村建筑逐步由木质结构向砖混、框架结构过渡,但受民风民俗、地理条件的影响,木质结构房屋和具有土家族、苗族特色的“吊脚楼”所占比例仍然相对较大。据统计,目前全州农村木质或砖木结构房屋有近8万栋,其中5户以上连片木质结构院落3010个。

二、全州农村火灾形势分析

(一)农村地区发生火灾的比例较大

从火灾发生的区域看,城市市区共发生火灾718起,占火灾起数的21.6%;县城城区共发生火灾937起,占火灾起数的28.1%;集镇镇区共发生火灾408起,占火灾起数的12.2%;开发区、旅游区共发生火灾16起,占火災起数的0.48%;农村共发生火灾1160起,占火灾起数的34.89%;其他火灾85起(公路、铁路、江河等)。

(二)居民住宅小火亡人事故占比最大

纵观近年来亡人火灾形势,尤其是农村、社区(小区)等地区,因村民住宅建筑耐火等级低,村民用火用电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差,发生损失小、过火面积小的火灾,更容易产生亡人,全州“小火亡人”事故是火灾亡人的主要方面。从场所火灾情况看,居住类场所火灾最多,共发生火灾2112起,其中发生在住宅的火灾1969起、发生在宿舍的火灾143起,共占火灾总数的63.53%。发生的11起亡人火灾事故均发生在民房中。

(三)电气线路火灾已成为致灾的主要因素

3324起火灾事故中,电气火灾事故1404起,占到总数的40.6%,共造成4人死亡,直接财产损失892.6万元。从电气引发火灾原因看,电气线路短路占45.9%,电气线路过负荷、接触不良、漏电等占23.87%,电气设备故障占36.89%,使用电加热器具不当占15.03%,断路、配电盘故障占9.45%,其他电气原因占14.72%。

三、全州农村消防工作现状

(一)消防规划相对滞后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社会公众对消防安全的“关注度”“重视度”显著提升。但从实践来看,消防安全责任落实还总体呈现“逐级弱化”态势。尤其在乡镇一级,消防规划“缺位”现象还相对较为突出。部分已建成的集镇属于无规划建设或后期补充规划,存在消防站点布置“空白”,消防车道划分不合理、宽度不足,消防基础设施和市政消防水源较为缺乏。有的乡镇制定了规划,但往往因为经费紧缺等问题,迟迟难以实施。

(二)消防组织不够健全

现目前,农村共有“乡镇党委政府、村支两委、村民小组”三级组织机构。其中,在乡镇一级,恩施州88个乡镇(办)均成立了消防安全委员会,但在具体工作中,由于县市政府缺乏行之有效的考评措施和问责机制、基层一线事务繁杂等客观原因,导致乡镇政府、职能部门、行政村等基层实体组织无动力催生,乡镇消防安全委员会“空转现象”突出。在村支两委、村民小组一级,无专门的消防组织机构、无消防责任主体,加之农村网格员一般由村民小组组长兼任,其年龄大多在50岁至60岁之间,对消防工作无暇顾及,致使农村消防工作存在无人问、无人抓、无人管的局面,消防工作无法落实到“基层最末梢”“最后一公里”。

(三)消防力量相对不足

近年来,恩施州针对农村火灾防控实际,按照“有营房、有车辆、有装备、有经费、有人员、有视频”的标准,依托乡镇政府或公安派出所建成政府专职消防队79支。并按照“一村一队一泵”的标准,筹措专项资金,为全州2495个行政村(社区)分别配备手抬机动泵,并建设了农村志愿消防队。两支队伍的组建,为有效处置乡镇集镇及周边农村火灾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由于机构体制改革,消防部队已脱离公安,组建了国家性综合消防救援队伍,公安派出所在主观上已不愿意承担更多的消防工作职能,同时,每个行政村虽然已按标准建立农村志愿消防队,由于农村地区“山高路远、村组面积大、村民居住分散、房屋耐火等级低”等原因,导致农村志愿队有名无实,在多次暗访检查中甚至发现机动泵尚未拆封、未配备水枪水带等现象。

(四)防火基础相对薄弱

房屋耐火等级方面,恩施州为土家族、苗族等少数民族聚居地,受经济发展和民风民俗的影响,目前,全州农村以“吊脚楼”为主的木质或砖木结构房屋鳞次栉比,年代长久,耐火等级低,稍有不慎,极易造成“小火酿大灾”的惨剧。电气线路敷设方面,目前,随着新农村建设的整体推进,农村户外电气线路得到一定改观,但居民家庭户内电气线路老化的现象依然比较普遍。消防水源建设方面,目前,全州仍有部分行政村靠水井挑水、地窖抽水等方式维持日常生活用水,加之受山区特殊地理环境的影响,水池、堰塘等设施较为稀少,消防水源相对匮乏,无法满足消防用水的需要。民族风俗方面,恩施地区一直以来都有熏烤腊肉的生活习俗,因熏烤腊肉导致的火灾事故时有发生。部分地方为了民族文化的保护,而忽视消防安全,导致区域性火灾隐患滋生,如恩施市红土老街、宣恩县的庆阳坝老街等。

(五)新业态隐患较为突出

近年来,恩施州坚持新发展理念,厚植生态底色,加快绿色崛起,奋力打造全国优质休闲康养基地,努力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全州旅游稳步向全域、全季、全业态迈进。随着旅游业的蓬勃发展,也带动了大批旅游附属产业,如农村地区农家乐、民宿、小宾馆、出租屋,这些产业进驻门槛低、发展快、数量大、涉面广,存在较为突出的消防安全隐患。一些场所存在采用木质可燃材料装修,电气线路私拉乱接,缺乏消防水源、消防设施,人员安全意识不强、素质不高等问题。为规范此类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国家和地方政府也出台了相关规定或导则,但在规定实施和监督管理中存有难度,隐患依然较为突出。

(六)群众消防意识淡薄

从主观上来讲,目前,消防宣传教育工作还总体呈现“重城市轻农村”的态势,在农村宣传资源、载体、平台的整合力度上还不够,部分地方即使有安排、有部署,但受人力、物力、财力和责任传导等方面的因素制约,基层落实几乎空白。从客观上来讲,受农村传统的思想观念、封闭的人文环境和单一的劳作模式影响,在农村群众的潜意识里,更多的是养家糊口,对学习消防知识、预防火灾无从顾及。即便发生了火灾,也是看热闹的多、吸取教训的少,报以侥幸的心理多、存有防范意识的少。大多数群众不知道怎么样预防火灾,也不知道应该履行什么样的消防安全责任和义务,物品乱堆乱放、电线私拉乱接、使用不合格家电等家庭火灾隐患较为突出。加之,农村生产生活用火方式落后(地火坑、老虎灶普遍使用),并受一些陈规陋习影响,如办喜事燃放烟花爆竹,办丧事点长明灯,传统节日在墓地焚烧纸钱,收割季节随意烧灰土等,均是导致火灾发生的诱因之一。

四、加强和改进农村消防工作的对策

(一)压实消防安全责任

应充分利用恩施民族地区自治优势,争取州人大政策法规支持,加强顶层设计,制定出台《恩施州农村消防工作条例》,对农村防火工作的组织、制度、人员、经费及考评办法等做进一步的细化,确保工作开展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各县市、乡镇人民政府应以宣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湖北省消防条例》和《湖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为抓手,要将农村消防工作纳入乡村振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考评范围,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村组具体负责、村民共同参与”的农村消防安全管理机制,使之层层有人抓,处处有人管,责任明确,不留死角。

(二)加大经费保障力度

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湖北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将消防工作经费、应急救援经费和政府专职消防队人员经费、日常运行公用经费等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确保农村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同时,应强化市场化经济引入,采取“县市政府统一出资与发动农村居民自我出资相结合”的方式,在农村地区特别是连片木质房屋地区积极推广农村住房灾害保险,有效防止农村居民因灾致贫、因灾返贫。

(三)强化基础消防设施建设

完善易地扶贫搬迁、移民搬迁区域消防布局、消防水源,避免形成先天性火灾隐患。在乡村治理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同步开展木质房屋电气线路改造,推广安装“腊肉神器”。结合乡村振兴工作,将农村消防设施建设纳入民生工程改造规划中,推进消防安全“四改”工程:在“灶改”上,引导、鼓励农户使用沼气、电力、太阳能等节能环保炉具,劝阻村民在堂前屋后随意堆放柴草、杂物;在“房改”上,鼓励村民在主要村道两侧集中建房;在“路改”上,扩宽道路宽度,最大限度保证消防車辆通行;在“水改”上,开挖消防水池,扩大天然水塘数量,对农村散居住户及缺水地区,结合节水灌溉和人畜饮水工程,因地制宜设置消防水源。

(四)完善人防保障机制

按照“建设政府主导、经费财政保障、管理属地负责、单位公益性质、队员合同为主”发展思路,坚持“整合资源、统筹保障,突出重点、一专多能、一队多用”建队原则,大力推进优化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由机构编制部门负责整合、优化政府专职消防队伍机构编制设置,财政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经费保障,应急管理部门负责人员招聘和经费申领,县政府督查室负责督导、考评,公安机关落实“警消”联动机制,消防救援部门负责培训、调度指挥、业务指导,乡镇人民政府负责队伍建立、日常管理及考核,进一步升级更新消防车辆和装备,细化和明确队伍工作职责,规范战备管理、执勤训练和考核奖惩,全面提升公共消防安全保障服务能力。

(五)强化民宿消防安全监管

将消防安全纳入《恩施州全域旅游发展规划》,按照住建部、公安部、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印发农家乐(民宿)建筑防火导则(试行)的通知》,建立文旅、公安、市场监管、消防等多部门联合办公机制。制定通俗易懂、简便易行、可操作性强的消防安全要求,在消防安全硬件至少应做到“两满足三配备”,即满足基本的防火分隔、安全疏散要求,配备简易报警、灭火器(简易喷淋)、疏散逃生设施(疏散图、疏散标志、手电筒、逃生面罩等);在消防安全管理方面,做到“一明确两落实”,即明确业主消防主体责任,落实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消防通道的管理措施,特别是加强厨房排烟罩、电动车充电停放、烟花爆竹和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安全管理;在消防安全制度方面,建立“四项制度”,即防火检查、隐患整改、宣传教育、消防演练制度;从业人员熟悉岗位职责和消防要求,做到“一懂三会”,既懂本岗位火灾危害、会报火警、会用灭火器、会疏散逃生;在改造农家乐施工中,严禁使用可燃易燃装修材料,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特别是加强临时电焊、动火的管理,确保消防安全。结合本地土家族等少数民族文化,挖掘《龙船调》《黄四姐》等资源并大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在打造恩施旅游名片的同时,统一设计独具恩施民宿特色的消防宣传图文,打造独具恩施特色的消防宣传旅游形象logo。

(六)强化消防宣传培训

消防安全,宣传系于一半。消防宣传,重在“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贴近实际”上想办法、下功夫。结合恩施州农村实际,应突出抓好“五个集中”消防宣传教育工作。五个集中,即,集中开展一次消防教育培训。提请县市政府、督促乡镇(办)分层级、分批次,组织乡镇(办)负责人、派出所专兼职民警、村支“两委”负责人、村民小组组长、农村网格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农村志愿消防队员和乡镇“十小场所”负责人等群体,每年进行1次消防安全集中培训。集中张贴一批消防宣传挂图。针对农村火灾防控特点,按照“每户一册”的标准,设计印制以《村民防火公约》、防火安全常识为主要内容的消防宣传挂图,并督促行政村、村民小组组织专门力量,在每户居民家庭的显著位置进行张贴。集中印刷一批消防宣传标语。以乡镇(办)、行政村、村民小组为主体,采取油漆涂写、石灰涂写等方便快捷的方式,每年秋冬季节至少在每个村民小组的显著位置印刷1条以上的固定消防宣传标语。集中制作一批消防宣传橱窗。以消防法律法规、防火安全常识、典型火灾案例为主要内容,在村委会办公地(群众服务中心)、农村医疗卫生室、农村候车亭等位置,分别设计安装1块以上的消防宣传橱窗。集中打造一批流动宣传载体。结合地方民风民俗,督促乡镇(办)、文化站、公安派出所协调民间文艺团体,利用农村居民举办“红白喜事”之机,设立“流动消防宣传展板”,并在节目开始之前,进行必要的消防安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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