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思语 黄静怡 周玉婷 郝思垚 何志强
(湖北文理学院)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办好特殊教育,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颁布了多项法律法规,在办学条件、学校数量、在读学生规模、教育质量方面得以较大改善,特殊教育体系不断完善,特殊教育事业取得发展。现对襄阳市特殊教育发展进行分析研究,提出存在问题和发展建议,促进特殊教育更好地发展。
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残疾人一个也不能少”的目标,国家为特殊教育事业的发展指明了新的方向,提出了新的要求和使命。改革开放以来,在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的努力下,在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我国颁布了多项法律法规(表1),特殊教育体系初具雏形,基本建立了从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等教育到成人教育,以及从普通教育到职业教育的特殊教育体系。特殊教育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在办学条件、学校数量、在读学生规模、教育质量方面得到了较大改善[1]。

表1 政策法规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规定,我国残障人士残疾类型有: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和多重残疾。据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统计,全国共有8500多万残障人士,涉及2.6亿家庭人口,其中6-14岁特殊需要儿童约246万,截至2015年末,我国开办特殊教育学校1933所,开设特殊教育普通高中班(部)194个,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班)198个,有7538名残障人士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1388名特殊需要群体进入特殊教育学院学习,全国特殊教育学校在校学生人数呈上升趋势(图1),截止到2019年,约有79万人[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