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彤萍
(中交四航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在城市综合开发项目的实际实施过程中,面临着各种各样的困难与阻力,其中合同管理工作便显得尤为重要。合同是划分权利和义务的重要法律依据,为合同各主体利益提供重要的保障,只要签订合同便会在法律层面形成合作关系,合同主体便要严格遵循合同条例来履行自己的职责,并以此确保项目的顺利开展,为合同各方主体经济利益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处于珠江三角洲中部,其面积为806平方公里,北面与广州比邻,靠近香港和澳门,是佛山第一个达到县域经济3000亿的市辖区。顺德高新区西部启动一期城市综合开发项目主要采取投资人结合EPC的开发模式,其中静态总投资高达36亿,包括前期费用为6亿、土地费用为8亿、在建工程款为5亿、新建工程投资大约15亿、运营管理费为2亿。其中前期费用部分、土地费用部分以及在建工程款部分都属于“直接买单”类型的费用,而运营管理费用则是根据实际情况来确认投资。其中该项目合作模式如图1所示。

图1 项目合作模式示意图
项目公司为更好地运营该项目,设置了产业招商部、规划设计部、建设管理部、合约管理部、运营管理部、财务部、综合部等7个部门。并针对这七个部门划分了职责,以便更好实施项目管理工作。其一,产业招商部。该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对项目重大节点实施管理;计划运营管理、实施绩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