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菲 陈伟 张熙 郭军鹏(通讯作者)
1.长春中医药大学/健康管理学院 吉林 长春 130117;
2.吉林省卫生健康信息中心 吉林 长春 130061
2018年4 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1],促进信息技术手段与医疗行业更好地融合,同时发展线上诊疗,提供更多的就医渠道,保障医疗行业融合发展,更好地为百姓办实事,让互联网医疗服务过程能够得到全面、实时的信息化监管;2020年3月12日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印发了《吉林省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试行)》[2],进一步规范了互联网医院的准入、执业、监督管理等事宜;2020年5月,吉林省互联网医疗服务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监管平台)正式上线;监管平台的建成保障了互联网行业安全运行,按照行为规范操作,遵守法律法规保障各方权益不受侵害,同时运用大数据做好本行业内的监管。本文从监管平台的方案框架、安全设计、监管内容和运行现状4个方面进行阐述。
按照《吉林省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试行)》引导和规范全省互联网医疗及互联网医院健康、有序发展。互联网医疗监管应将事前引导与准入监管并重;事中检查与整改自查并重;事后惩戒与教育指引并重[3]。省域平台设计以覆盖全省的资源互联互通为目标,其中应用层面覆盖了互联网诊疗、医院智慧服务、服务持续扩展的模块,满足适应不断变化的医疗服务需求,同时通过全程实时监管保障医疗服务安全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