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文物艺术品拍卖市场的国际化发展

2022-06-09 01:14沈山
收藏与投资 2022年4期
关键词:国际化

摘要:中国文物艺术品拍卖市场的国际化发展对提升中国文物艺术品在国际市场上的影响力,实现更高水平对外开放和更高质量发展、促进海外中国文物回流等均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在简要介绍国内文物艺术品拍卖市场现状、对比国外政策的同时,分析了国际化转型所面临的挑战,并在此基础上对其发展路径进行了探索和研究,具有一定参考价值。

关键词:中国文物艺术品;拍卖市场;国际化

近年来,上海、北京、海南等改革开放前沿的省市,纷纷发布文件,将推动国际文物艺术品交易中心建设作为构筑文化发展新优势的重要抓手,中国文物艺术品市场的国际转型势在必行。在此,本文将从分析市场现状、潜在风险等方面出发,探讨政府如何在防范各种潜在风险的前提下,引导内地市场与国际接轨,以及企业如何提高国际化经营水平,提升全球范围内资源配置能力等问题。

一、中国文物艺术品拍卖市场国际化发展的现状及其必要性

(一)市场规模

近年来,中国内地文物艺术品拍卖市场基本稳定在250亿元的规模。新冠肺炎疫情下,2020年全国文物艺术品拍卖行业应对有序,网络拍卖迅速普及,共有202家企业开展文物艺术品拍卖活动,举办了5 850场拍卖会,上拍454 082件(套)拍品,成交264.06亿元,市场规模逆势增长15.22%,其中纯网拍成交的达13.53亿元。在全球文物艺术品拍卖市场下跌30%的背景下,中国市场(含港澳台)以36%的份额重回全球第一①。

(二)国际化进程

中国文物艺术品拍卖市场国际化发展目前表现为两种形式。一是内地企业走出去,在中国香港以及日本、欧美等地成立分公司或办事处。运营模式一种是开展实际拍卖业务,另一种是保税拍卖,即海外征集拍品,经由保税区报关,以保税出区展示方式进入内地拍卖,之后运回境外交割。这看似可以节省进口环节关税加增值税,但并没有拓宽境外文物艺术品流入境内的渠道,反而给资金流向海外提供了便利。二是国外经营机构引进来,苏富比和佳士得都已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佳士得(上海)还是首家在内地获得拍卖资质且独立开展拍卖业务的外商独资企业。

(三)管理政策

“文物”和“藝术品”在中国现有法律体系中是两个单独的概念。对“艺术品”的经营管理主要依据2016年1月发布的《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目前没有经营资质和进出境方面限制。“文物”主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以下简称《文物保护法》)及其实施条例进行管理。20世纪90年代拍卖兴起后,为防止文物流失,2002年修订的《文物保护法》中增加了禁止外资进入文物经营领域的条款。2021年12月发布的《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版)》和《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版)》中,禁止外商投资文物拍卖公司和文物商店条款,仍在列表中。

(四)国际化发展的必要性

1.更好向世界展示中国精神

2021年,中国文物艺术品在全球范围内的拍卖成交总额为57亿美元,内地份额提升10.51个百分点,达76.37%。然而大陆以外,中国文物艺术品拍卖缩减近1/3,下滑至30%,为10年来最低。②在高峰时期,这一门类曾一度占全球艺术品拍卖总额的50%,原因虽与全球经济发展环境变化和政策有关,但也反映了内地市场仍处于满足内需阶段,中国文物艺术品的国际影响力正逐渐减弱。文物承载着我国灿烂的历史文明,维系着民族精神,提升中国文物艺术品市场的全球资源配置能力,可以“更好地向世界展示中国理念、中国精神、中国道路”。

2.满足国内文物艺术品消费需求

《2021中国艺术财富白皮书》显示,2020年中国高净值人群增至262万人,其可投资资产总规模84万亿元,有79%的藏家将满足爱好和精神需求作为收藏的主要动机。2021年佳士得亚洲买家购买总额为16.8亿美元,占据全球成交总额的31%,与2019年相比增幅高达32%,其中内地客户购藏总额超越了中国香港,成为亚太范围内第一大细分区域市场。在2021年第四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上,来自英国、西班牙、中国香港等11个国家和地区的20家境外经营机构参展,最终41件作品共成交7.6亿元人民币。这些数据表明,国内对文物艺术品的需求不断上升,国际化发展将吸引更多精品进入中国。

3.促进海外中国文物回流

中国是历史上文物流失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长期以来,我国文物行政部门通过政府追索、海外捐赠、社会力量参与等方式推动海外文物回流。但个人买家无法在中国境内从海外机构竞拍境外文物,而赴海外购买文物带回国时又要征收进口税。这使得重要交易市场逐渐流向纽约、伦敦、东京、巴黎等城市。在筑牢国家文物安全防线的前提下,推动中国文物艺术品市场与国际接轨,加快中国文物艺术品市场的国际化发展,不仅能促进更多文物交易回流,还能提升中国市场的国际地位。

二、国内外文物艺术品拍卖市场政策对比

根据《全球艺术市场2020年度报告》③,美国、英国和中国(包括中国香港)在2020年继续占全球艺术品经营的主导地位(82%)。美国市场仍保持领先地位,占全球销售额的42%,中国和英国市场份额分别为20%。因此,我们选择与美国、英国相关政策进行对比。

(一)美国

美国的艺术品拍卖属于经常性交易,进入门槛低,标的范围广,完全遵循自由竞争原则,没有专门的《拍卖法》。但各州或市有自己的法律,如纽约州1966年颁布的《纽约州艺术与文化事务法》,要求拍卖或出售艺术品时,必须向买方提供保真证书或其他类似的书面文件。纽约市聚集了很多重要的拍卖机构,拍卖管理更为完备,在1984年生效的《纽约拍卖规则》中规定,在纽约市从事拍卖活动须持有执照;拍卖行对拍品除享有收取佣金权益外,其他所有权益都须披露在相关出版物上。税收方面,美国艺术品的进口没有进口关税、增值税,但有8.5%的销售税。

(二)英国

英国拍卖行业起步较早,1845年就制定了《拍卖师法》,其他如《英国刑法典》《物品买卖法》等也有涉及,总体而言,英国法律倾向于保护消费者。各大拍卖行会都制定了特别细致周密的交易条款与细则,以维护自身利益。鉴定方面,大多拍卖企业都拥有专业的鉴定专家,企业要对自己的鉴定结果负责。因此,英国各大拍卖机构以及拍卖协会都把选拔和培养专业的鉴定评估人才放在人才管理工作的第一位。④税收方面,英国文物艺术品进口关税是0%,进口环节增值税是5%,销售税是16.7%。

(三)中国的参考借鉴

美国和英国拍卖行业发展相对成熟,出台的政策是对整个行业的管理,并没有专门针对文物艺术品拍卖的政策,因而更加强调行业自身发展的自律性,发挥市场的资源配置作用。反观中国,由于行业自律性较差,从国家到地方,商务、文物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都有各自的政策。在进口税率方面,近年来虽然我国在不断下调,但相较于美国和英国,还是略高,且英国还有离境返税政策。如果买卖双方都是中国人,却需要到伦敦、巴黎或纽约进行交易,对于文物回流、扩大市场等方面都是不利的⑤。

三、中国文物艺术品拍卖市场国际化的潜在风险点

(一)文物流失

我国目前已形成了以《文物保护法》《文物进出境审核管理办法》等为主体的防止文物流失法律法规框架。随着境外中国文物价格的日益飙升,境内属于禁止交易范围的文物不能公开交易,而口岸海关工作人员作为最后一道防线,并不具备对文物的基本识别能力,这样,不法分子便有机可乘,浑水摸鱼,以私人携带或一般货物的名义走私文物。

(二)利用文物艺术品洗钱

文物藝术品特别是当代艺术品的价格认定具有不确定性,往往取决于买卖双方的主观供需关系。一方面,目前我国没有对文物鉴定机构及其人员实施资质资格的管理,大多数公司在经营范围内直接表述文物或艺术品鉴定项目;另一方面,《拍卖法》和《文物拍卖标的审核办法》有关条款规定文物行政部门作出的文物拍卖的审核决定不得作为对标的真伪、年代、品质及瑕疵等方面情况的认定,这方便了委托人与买受人事先商定,以假当真,用真品价格拍下赝品,实现大额资金的转移;或洗钱者用非法资金买入大量艺术品后,自卖自买,抬高价格后变现。

(三)境外资本借助当代艺术品“剪羊毛”

文物由于受限于《文物保护法》,不能卖给外国人,进口后也不能再出境,但当代艺术品并没有这两个限制。随着越来越多的国际艺术品经营机构进入内地,境外资金有可能在活跃中国艺术品市场的掩盖下,进入中国套利,炒高某些艺术品价格之后,再将热钱抽走,引发艺术品市场泡沫。

(四)冲击本土企业

外资由于不能拍卖文物,目前并没有对本土企业形成太大冲击。内地企业反而可借鉴其在运营、宣传、品牌打造、客户服务、公司管理等方面的成熟体系。如果进一步开放外资拍卖的拍品设置,就有可能会给中国内地拍卖行业带来一定的冲击。

四、中国文物艺术品拍卖市场国际化发展路径探讨

(一)试点逐步谨慎开放外资拍卖部分类别文物

2020年11月,上海启动的社会文物管理综合改革试点,提出“支持外资拍卖企业拍卖境外征集的1949年以后去世的部分外国艺术家作品”。这为外资开了一个小口,但是一方面此项政策目前只在协议里提过,并没有正式立法,且所涉及的外国艺术家作品比较有限;另一方面,对中国政府而言,从境外征集西方艺术品到内地进行拍卖,确实可以提升中国民间收藏外国艺术品的数量和质量,但并没有促进中国文物回流,也不会提升中国文物艺术品的世界影响力,更没有解决海外文物回流过程中的报关、查验、税收等一系列难题。这需要更加了解国际化带来的优势和风险点,先在一定行政区域范围内,循序渐进地试点放开,允许外资企业拍卖部分类别文物(包括中国文物),并明确相应的监管措施,依法将其文物经营、文物进出境、拍卖标的审核等纳入统一管控之下。

(二)推进与国际接轨的文物艺术品拍卖行业法律体系建设

美国、英国、德国、日本等国家,目前都没有一部针对文物艺术品拍卖的法律法规,更多依靠市场主体自行制定合同条款进行约束。在中国内地,当代艺术品拍卖的无管控和文物拍卖的强管控形成鲜明对比。从文物拍卖标的的拍前审核,到拍卖活动的事中监拍再到拍后备案,政府的监管几乎贯穿拍卖活动全过程。因此,中国文物艺术品拍卖市场的国际化进程也必然与其他国家存在较大差异,需要聚焦重点、难点问题,持续优化顶层设计,对现有法律体系作出合理调整。

(三)提升市场主体自身的综合实力

相比国际顶尖文物艺术品拍卖企业全球布局拍卖和私人洽购业务,我国内地拍卖企业在其他国家的业务还主要停留在征集拍品。但亚洲,特别是大陆收藏家,目前是全球拍场及不同板块专场的重要推手。苏富比2021年约1/3竞投金额来自亚洲藏家,500万美元以上拍品中46%由亚洲藏家投得。企业应以培育藏家群体为基础,一方面创新业态经营模式,拓展海外市场的购藏咨询、在线交易、鉴定评估、金融服务等业务;另一方面加强具有国际视野的专业人才培养,国内拍卖企业要走向国际舞台,急需一批既熟悉中国历史文化,能够向西方讲好中国故事,又具有全球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市场研判的高端人才。

(四)落实配套的文物艺术品市场跨境监管

从“引进来”层面看,跨境监管主要包括,一是对境外文物艺术品拍卖机构的准入制度;二是需要从保护境内市场主体和藏家利益角度,制定相应的参与办法与监管措施来规范境外机构的经营行为;三是文物行政部门与外汇管理部门建立联合监管机制,防止跨境资金异常流动。

对“走出去”的监管,一是要守好国门,严禁内地文物拍卖机构从境内征集文物到境外拍卖;二是提前与海外市场所在国(地区)进行沟通,认真研究境外所在地监管的最新政策,指导境内机构合法合规开展境外业务;三是完善跨境反洗钱监管,严格管控大额资金支付的结算关卡,预防和打击国内买家通过虚假购买境外艺术品实现资金转移的违法犯罪行为。

作者简介

沈山,1982年7月生,女,汉族,浙江嘉兴人,硕士研究生,馆员,研究方向为文物艺术品市场管理、文化遗产管理和保护。

注释

①参见中国拍卖行业协会发布的《2020中国文物艺术品拍卖市场统计年报》,http:// www.caa123.org.cn.

②参见Artnet和中国拍卖行业协会联合发布的《2020中国文物艺术品全球拍卖统计年报》,http://www.caa123.org.cn.

③参见巴塞尔艺术展和瑞银集团联合发布的《全球艺术市场2020年度报告》,https:// www.artbasel.com/stories/art-market-report-2021.

④景翠翠:《我国艺术品拍卖行业政策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区域治理》,2019年第47期,第222-224页。

⑤由于中国香港对文物艺术品拍卖的监管、进口税收、文物进出境和市场主体准入方面都没有相应的特别限制。因此,这里主要针对内地市场。

参考文献

[1]赵强.外资拍卖行涉足内地艺术品市场的政策环境风险评价[J].中国外资,2020(2):45-47.

[2]邓超.新时代文物流通领域改革路径探微[J].中国博物馆,2020(1):3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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