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君舟车队特节行天下鄂君启金节详解

2022-06-18 17:44程露
收藏家 2022年4期
关键词:铭文楚国

程露

鄂君启金节(图1、图2),是楚怀王颁发给鄂地封君启的免税通关凭证。金节为青铜质地,形似剖开的竹片,表面布满错金铭文,金、铜浑然一体,相互辉映,熠熠生辉。

一、错金铭文工整圆润

鄂君启金节共5件,中间有两道凸起的弦纹仿竹节而作,将金节分为上长下短的两段,3件车节大小相同,长29.5,宽7.1厘米。2件舟节稍长,长31,宽7.3厘米。 金节铭文共9列,两列之间以直线分隔,舟节上方每列有10字,节下方每列有8字,9列共162字。车节上方每列有9字,下方每列有7字,一行共16字,9列共144字。但是我们仔细观察,会发现舟节、车节有几个字的下方都有两个小横线,这是战国文字中的重文符、合文符。重文、合文,是中国古代文字的一种简略方式,虽然字形、占格均为一个字,但是读音和含义都是两个字。这种文字的省略方式在商代甲骨文上就已经出现,但是并非用两横作为合文符。两横形状的重文符、合文符在春秋晚期开始出现,战国时期大量使用。此后,合文符渐渐消失,但是重文符至今都还在沿用。舟节第2列第18字,“命”为重文,代表两个“命”字,第4列第7字“一舿”为合文,所以舟节一共164字。车节第3列第4字“命”为重文,第5列第16字“一车”为合文,第6列第5字“廿”为合文,表示20,第6列第9字“一车”为合文,因此车节一共148字。金节铭文包括合文、重文,9列横、竖皆对齐, 不留空格,说明金节在铸成之前,文字经过反复修改、计算字数,才能既表述清晰,又排列整齐、美观。

鄂君启金节表面铭文,采用错金镶嵌工艺,这种铸造工艺需要在铜器上预先铸出纹饰或铭文的沟槽,再利用黄金延展性较好的特性,将黄金锤制成细小的金丝,镶嵌在沟槽内,最后在器物表面进行打磨。在青铜器上施以错金银工艺约始于春秋中晚期,盛行于战国至西汉。青铜器上出现长篇错金铭文并不多,春秋时期的栾书缶错金铭文仅40字。战国时期,楚国的兵器上常出现错金铭文,字数也很少,鄂君启金节的错金铭文是迄今为止所见东周时期铭文最多的错金铜器。金节表面错金工艺极为精湛,金与铜浑然一体,用手抚之,无任何凹凸之感。鄂君启金节的文字一改战国早期楚国文字体势修长、笔画弧曲细匀的特点,字体开始向方正扁平转化;同时亦有别于战国晚期楚国文字的扁平草率。金节文字受当时广泛使用的简帛文字影响较深,文字书写平直、简便,不再出现与字形无关的弧曲造型,笔画变粗,圆润秀劲,书法流畅,是战国中期楚国文字的代表。

金节共发现5件,其中4件是1957年4月寿县两位农民李义文、徐世均在寿县家花园挖土时发现,分别为1件舟节,3件车节。还有一件舟节是1960年在安徽省蒙城县一位农民家中征集得到,据说也是出土于寿县。而金节的實际节数,殷涤非曾根据实物弧度分别对车节、舟节试作拼合图,正好5块可以拼合成一段圆形竹筒,因此认为这两组金节可能各有5块,合而为一,分而为五。并推测了金节缺少的节数有两种可能,一是存于墓葬中尚未发现。二是根据说文“守国者,其节半在内,半在外”。当时虽有5件,因有两件或一件存于王处,实际在鄂君处只有此数。郭沫若、商承祚都赞同此观点。但是刘和惠认为鄂君启金节可是窖藏之物,可能鄂君启的后代,把节当做传家之宝埋入地下的;也可能是鄂君启早已将金节撤回,存于大府,在紧急情况下,随其他物件仓促入土的,因此出土的舟节2枚、车节3枚,有可能就是节的原数。现在距金节出土已经有60余年,仍然没有见到新的金节出土,在没有新的证据出现以前,笔者赞成刘和惠的观点,舟节为2枚,车节3枚应该就是节的原数。

二、楚王颁发自名为节

舟节和车节是楚怀王颁发给鄂君启舟、车队的免税通关凭证,按照金节所记述的内容大致可分为四段:第一段舟节、车节字数、内容完全一致,共57字,记述了楚怀王颁布命令为鄂君启铸造金节的时间、地点、铸造者及名称。

大司马邵阳败晋师于襄陵之岁,夏层之月,乙亥之日,王处于藏郢之游宫。大工尹雕以王命,命集尹您辖,箴尹逆,箴令阢,为鄂君启之府造铸金节。

第一句“大司马邵(昭)阳败晋师于襄陵之岁”,是指楚怀王六年(前323),楚国的大将昭阳大败魏国,并获得8座城池。这个重要事件在《史记·楚世家》中亦有记载“(楚怀王)六年,楚使柱国昭阳将兵而攻魏,破之于襄陵,得八邑”。战国时期,凡称晋皆指魏国。这句采用了楚国特有的大事纪年法,以一件比较重要的事件来记载铸造金节的时间。刘彬徽在研究楚国纪年方法后,认为史事发生之年比所纪之年要早一年,因此鄂君启金节的铸造时间应该为公元前322年,是极为有道理的。夏尿之月,乙亥之日是具体到公元前322年的某一天。

“王处于藏郢之游宫”,是楚怀王发布为鄂君启铸造金节命令的地点,在藏郢的一个王宫内。“大工尹雕以王命,命集尹卿辖,箴尹逆,箴令矶,为鄂君启之府造铸金节。”大工尹雅奉楚怀王的命令,让集尹卿辖,箴尹逆,箴令矶为鄂邑的封君启铸造金节。这句明确记录了金节的铸造者、以及为谁所铸造。大工尹是楚国掌管百工技艺的官职,雅是大工尹的名字。集尹、箴尹、箴令都是楚国的官职,等级低于大工尹。在金节上明确记录铸造者的名字是战国中期以后“物勒工名”制度的具体体现。《礼记·月令》载:“物勒工名,以考其诚。功有不当,必行其罪,以穷其情。” 这是目前所见有关“物勒工名”制度最早的记录文献。器物的制造者、监造者必须对铸造器物的质量负责,如果出现质量不过关,就会追究其责任,并给以相应的惩罚。“物勒工名”最早见于战国中期三晋地区的青铜兵器上,秦、汉时期一直流行。

鄂君是楚国在鄂邑的封君,启是鄂君的名字。鄂君启到底是谁,在史书中没有明确记载。但战国时期楚国的封君,主要是战国时期楚国的王族成员或者是春秋以来楚国旧贵族的后裔,也有一些因为战功受封的封君。因此鄂君启也应该是楚国地位显赫的贵族,才能获得由楚王亲自下令铸造的免税金节。

在这段的结尾处,有“造铸金节”四字,明确表明这个竹节形的青铜器物,其名称为“金节”,金是制作金节的材质,青铜在商周时期都被称为“吉金”,且其铭文皆为黄金嵌错制成,称之为“金节”极为合适。节是我国古代的一种通行凭证,文献中很早就有记载,《周礼·掌节》曰:“掌守邦节而辨其用,以辅王命。守邦国者用玉节,守都鄙者用角节。”《周礼·秋官·小行人》载:“达天下之六节,山国用虎节,土国用人节,泽国用龙节,皆以金为之。道路用旌节,门关用符节,都鄙用管节,皆以竹为之。”节有玉、角、青铜、竹等材质,在不同的场合有虎形、人形、龙形等不同的形状。从目前考古发现看,能明确为“节”的器物并不多,除鄂君启金节外,还有传赁虎节等,但是自名为“节”的,仅见于鄂君启金节,为我们了解古代用节制度提供了非常重要的实物资料。3B1BAE5D-1649-45ED-AF72-F30E808BE669

三、舟来车往贸易繁荣

第二段,车节、舟节内容有所不同,主要介绍了车节、舟节在商队运输中使用的工具,贸易可以通行的货物量,禁运物资等。

舟节12字:“屯三舟为一胯,五十胯,岁一返。”车节44字:“车五十乘,岁一返。毋载金、革、黽、箭,如马、如牛、如德,屯十以当一车,如担徒,屯二十担以当一车,以毁于五十乘之中。”

舟节规定最多通行50艘大船,或者150艘小船,一年内往返。

水路运输货物的工具主要有两种:舟和胯,三舟与一舿的运载量相同。

车节规定了最多通行50辆车,一年内往返。禁止运输青铜、皮革等军用物资。如果用马、牛等牲畜拉货物,10匹与一车的运载量相同;如果用挑夫运输,20人与一车的运载量相同。这些都要从50辆车的运载总量中减去。陆路运输货物的工具包括三种:车,牲畜(马、牛等),担徒。并规定了三种运输工具的换算方法,20担徒与十牲畜、或者一车的运载量相同。

50胯和50乘的运载量到底有多少呢?鄂君启的贩运规模及免税限额到底有多大呢?

刘和惠根据汉代刘熙《释名》载“船又曰舟,二百斛以下曰艇”,认为舟的运载量大于艇,不会低于300斛,1斛约合今20公斤有余,每舟的运载量不小于6吨,50胯的运载量不小于900吨。两枚舟节的运载量加在一起应该超过1800吨。郭德维的推断与此类似。刘和惠还根据《墨子·鲁问篇》中记载墨子所造的车辖可“任五十石之重”,推测金节中一车的载运量大致在1000公斤左右,50乘大致为50吨左右。李家浩对楚国的“担”做了一个分析,“一担”约合今27000毫升,经过换算,鄂君启的车队50乘大致可以运输27吨货物。徐少华认为每车载运货物1000或1200斤,50乘计有5~6万斤之多;按20担徒当1车换算,50乘可以折算为1000担夫,长途贩运以每人挑60斤计算,亦有6万斤左右,约合30吨。根据这些数据,我们大致可以推算,鄂君车队50乘可以贩运的规模大致在27~50吨之间。那么3枚车节的运载量总共不超过150吨。可见水路通行的运载量远远大于陆路。

车节和舟节都同时提到了“岁一返”,这直接关系到贸易的规模。现在一般有三种不同的看法,一种认为是鄂君启的舟、车队一年只能往返通行一次,每次可用舟50胯、车50乘;第二种观点认为,鄂君启的车、船队一年内不限次数,每次都可用车50乘、舟50胯;第三种观點认为鄂君启的车、船队一年内不限次数,也不限每次用车、舟的数量,但是一年内每枚金节总计可以允许免税的限额累计不能超过50胯和50乘。这三种免税方式,第一种规定过于死板,与战国时期楚国商品经济的自由可能相背;第二种观点,贩运的货物量过大;第三种观点相对合适,既能根据时节不同,调节贩运货物的种类、数量,又可以使免税额不会过大。

此外,“岁一返”还有另外一层意思,他代表的是每枚金节的免税额度是一年,一年到期后,需要将此金节返归官府核查一次,在一个税务年度结束之后,又开始执行新一轮的免税限额,这就保证了金节连年有效。

在车节中,还明确规定金、革、黽、箭这4种物资禁止贩运。但舟节无相应条款,青铜、皮革、制作弓箭所用的物资,都是军需物资、事关国家防卫,在陆路中明确禁止,很可能是因为车行路线主要集中于淮河沿岸,是楚国的北部边境,因此禁止运输,而舟行路线多经这些物资的产地,且主要路线在楚国境内,所以可以进行贸易。

四、持节在手通行全国

第三段,舟节和车节都出现了很多地名和水名,这就是金节所规定的从鄂到郢的水陆交通路线。鄂在今湖北鄂州、黄石一带,郢即楚的郢都纪南城(今湖北江陵)。

舟节59字:自鄂市,逾油上汉,就屑,就芸阳,逾汉,就郢,逾夏,内邸,逾江,就彭射,就松阳,内泸江,就爰陵,上江,内湘,就牒,就邶阳,内疆,就邮,内资、沅、澧、油,上江,就木关,就郢。

车节29字:自鄂市,就阳丘,就方城,就兔禾,豪就梄焚,就繁阳,就高丘,就蔡,就居巢,就郢。

关于金节所记的水陆交通路线,所经过的地区,前辈学者多有考证,有些地点至今仍有争议,本文不再赘述。大致可以将舟节路线分为三条:西北线达湖北西北境与河南西南境;东线达安徽、江西的长江两岸地区;西南到今湖南省境。车行路线只有一条,从鄂州出发,往北再往西,经湖北、河南南部及安徽(图3)。

金节所记路线遍及楚国全境,战国时期楚国水陆交通非常发达,鄂君商队持金节,就可在全国畅通无阻,享受免税特权。

五、免税凭证见则毋征

第四段规定了鄂君的舟、车队的免税方式,以及哪些物品不能免税。

舟节36字:见其金节则毋征,毋舍样食,不见其金节则征,如载马、牛、羊,以出入关,则征于大府,毋征于关。

车节18字:见其金节则毋征,毋舍样食,不见其金节则征。

舟节、车节都规定,见到金节,就不要征税,同时也不提供食宿。不见金节就要征税。金节的本身就带有防伪特征,其制作采用青铜和黄金两种贵重金属,青铜在战国时期是重要的战略物资,仅贵族才能享用,而复杂的嵌错工艺,更非普通商人可以仿制,因此金节的查验并不需要复杂的手续,只要随鄂君商队一起在关卡进行目验即可。

舟节还有一个附加规定,如果运载马、牛、羊等货物,就在大府征税,而不要在关卡征税。由此可见,楚国负责收取关税的机构,至少有两级,一级为“大府”,是中央税收、财政机关,一级为“关”。两者有不同的分工,“大府”直接负责征收少数重要物资如马、牛、羊等的关税;“关”则负责征收大多数普通货物的关税。

鄂君启金节铸造距今已有2000余年了,岁月给他披上了一件青绿的外衣,却依然掩盖不住他金光闪闪的光芒。2000年前的汉字我们至今仍在使用,2000年前的路线我们依然可以走过,他默默为我们述说着2000多年前楚国繁荣的商贸、发达的交通网络以及完备的关税制度。

(责任编辑:李红娟)3B1BAE5D-1649-45ED-AF72-F30E808BE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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