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口区人大工作研究会
人大代表依法履行代表职务,是一种公权力的行使,接受各方面监督尤为重要。为此,要提高代表依法履职的意识,以及选民或选举单位对代表履职情况的监督意识。只有这“两个意识”都提高了,才能更好发挥代表的主体作用,让全过程人民民主落到实处。
一、代表履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些代表履职的时间和精力不够充分。部分人大代表是地方或单位的主要领导,本职工作繁忙,他们把主要精力放在本职工作上,很难保证正常履职时间和履职效果。
有些代表履职意识比较淡薄。个别代表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性、优越性了解不够,不能较好地执行代表职务、履行代表义务。有的代表很少参加代表活动,缺乏履职经验,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不足,提出的意见建议质量不高。还有一些代表把担任代表看作荣誉或光环,缺乏责任心和使命感。
代表履职的合力尚待进一步增强。人大代表来自社会各个方面、各个阶层。来自社区基层的代表,对社情民意和人民群众急难愁问题了解得比较透彻;来自专业机构、科研院所和企事业单位的代表大多是行业精英,有较高的议政议事能力。应当加强代表间的互补互动,形成履职合力。
代表履职监督平台搭建不够平衡和充分。由于经费、人员、场地和机制保障不同,街工委服务代表意识、方式、平台、水平以及代表认可度上有一定差异,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街工委与代表间双向认可、双向支持、双向激发、双向带动作用的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