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海/文

保安小王的老乡小姜,在小区附近开了家汽车维修部,小王下班后经常去找老乡聊天。不料那天去的时候,正巧看到小姜旁边的汽修部起火了,小王赶紧拨打了119 火警电话。好在消防队来得很快,火势很快就得到了控制,但小姜的店铺被殃及受到了不小的影响,很多汽车配件、汽修设备被烧毁。
为了尽快解决赔偿问题,在小王的建议下,小姜向法院递交了起诉状,要求起火店铺的负责人小博赔偿经济损失50 万元。法院很快安排了庭审,小王也去现场旁听了。
小姜经营的汽修部与小博的汽修部均坐落在汽修一条街上,为东西邻居,相邻处以实体墙分隔,小姜居西,小博居东。2020 年1月22日,消防大队出具了火灾事故认定书,认定火灾事故基本情况:2019 年11月23日13时18分,消防大队119 接警室接到报警称,小博汽修部发生火灾。经调查认定,过火面积1080 平方米,火灾烧损单层钢结构建筑两栋,烧毁汽修设备、汽车配件及烤漆房等物品一宗,无人员伤亡。据统计,火灾直接经济损失为626470 元(不作为诉讼依据)。经调查,对起火原因认定如下:起火时间为2019 年11月23日13时15分许;起火部位位于小博汽修部钣金车间西侧南部;起火原因为可以排除放火、遗留火种、自燃引发的火灾,不能排除小博汽修部钣金车间内喷漆房喷油设备故障引发火灾。
对于火灾造成小姜损失物品的范围,双方没有争议,但对损失价格存在争议。小姜主张损失物品的范围、损毁程度、损失价格如下:1.工具:叶子板防护罩、电瓶连接线、焊枪、格林气管、工作灯、世达气动扳手、快速接线盘、汽车喷漆枪、塑料桶等经高温过火后已局部或全部烧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