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共建共治共享

2022-06-23 03:20王沛
浙江人大 2022年5期
关键词:共治居民群众

王沛

城乡社区是社会治理的基本单元,也是社会治理体系中的基础部分。生活垃圾怎么分类,小区停车怎么规范,疫情防控如何落实……小小社区,千头万绪,管好“小事”就是治理“大事”。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不断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一些地方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积极探索社区治理方式创新,总结出“1+N”基层工作方法,对社区进行有效的管理、为居民提供优质的服务,切实推进了基层社会治理共建共治共享。

“1+N”的关键是“1”,摆在首位的是党建引领。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只有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基层社会治理才有主心骨。

有模范引领,还需凝聚各方合力。面对更加多元的诉求,仅靠社区“单打独斗”,很难将问题妥善解决。

在这种背景下,有的地方以社区党委为支点,吸纳社区共建单位、“双管双责”报到单位等在社区党委中安排兼职委员,实现资源共享、共驻共建,解决了很多以前解决不了的难题。有的地方引入专业社会服务机构,向居民提供居家养老、心理咨询、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教育等种类丰富的专业服务,拓宽了社区服务的范畴。实践证明,集众智、汇众力,才能有效提升基层治理能力,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居民是社區的主体,依法有序组织居民群众参与社区治理,是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的题中之义。在社区治理中更好发挥群众主体作用,有助于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进而更好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

基层治理是篇大文章。创新方式、激发活力、提升能力,攻坚克难、久久为功,我们就能在破解矛盾中找到新思路新模式,在解决问题中积累新办法新经验,共同创造更加美好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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