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数字化战略推动文化高质量发展

2022-06-30 22:02赵斌
群众 2022年11期
关键词:江苏数字化数字

赵斌

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是加快发展新型文化业态、改造提升传统文化业态、提高质量效益和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战略部署。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实施文化产业数字化战略,加快发展新型文化企业、文化业态、文化消费模式。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进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意见》更是勾勒了我国文化数字化的整体框架。这些都为数字经济时代我国文化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十四五”时期是江苏建设文化强省、构筑文化高地的关键阶段。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必须准确把握世界范围内思想文化相互激荡、社会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的趋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遵循,加快实施文化数字化战略,推动江苏文化高质量发展。

夯实新型文化基础设施。新型文化基础设施,是指与传统的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美术馆、剧院、电影院、书店等在空间型态与运营业态上有区别的文化数字化基础设施。加快新型文化基础设施建设,要加强顶层设计,打破行业或各类文化企业集团之间的壁垒以及部门各自为政、文化内容条块割据、技术标准不一的现状,依托现有的有线电视网络设施、广电5G网络和互联互通平台,建设省域文化大数据平台。畅通“数字化采集—网络化传输—智能化计算”数字链条,构建一体化的算力服务体系,为文化数字化建设提供低成本、广覆盖、可靠安全的算力服务。建设智能敏捷、云网融合、线上线下一体且安全可控的综合性文化数字化基础设施。

加强文化内容数据库建设。江苏自古人杰地灵、人文荟萃,历代文艺人才辈出,文艺作品精彩纷呈,悠久的历史、灿烂的文明、丰饶的经济绽放出璀璨的江苏文艺之花。江苏历史文化从古到今在全国一直占据突出位置,诞生了许多名垂青史的文化巨匠,创造出众多传世名作,这些世代相传的优秀历史文化成果已成为中国乃至世界文化宝库中的瑰宝。建好江苏文化数据库,首先要盘活存量文化资产,促进优秀历史文化资源数字化。对传统文化资源进行数字化转换开发,将优秀历史文化资源所蕴含的价值与数字技术无缝对接,使其实现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大力支持文化场馆、文化娱乐场所、文化产业园区、历史文化街区、文化旅游景区开发数字化产品和服务,将创作、生产和传播向云上拓展。大力支持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通过新媒体传播推广。鼓励线下文艺资源、文娱模式数字化,创新表现形式,深化文化内涵。依托地方特色文化资源,开发具有鲜明江苏风格与区域文化特色的数字文化产品。在前期已经开展的各类数字化工程的基础上,继续加大文化内容数字化工程推进力度。其次要持续做大当代文化增量,让具有江苏风格江苏气派的当代文艺作品源源不断涌现。进一步加强原创能力建设,继续组织实施“五个一工程”“舞台艺术精品工程”“五星工程”等,鼓励创造更多既能满足人民文化需求、又能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的数字文化产品。培育和塑造一批具有鲜明中国文化特色、江苏文化风格的原创IP,加强IP开发和转化。充分运用动漫游戏、网络文学、网络音乐、网络表演、网络视频、数字艺术、创意设计等形态,打造更多具有广泛影响力的数字文化品牌。以优质数字文化产品引领文化消费,不断推出满足用户多样化与个性化需求的产品与服务,增强文化自信和民族自豪感。

構建文化数据服务平台。围绕文化数字化技术创新需求,集聚科技、文化、教育等部门及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重点实验室、研发中心、骨干文化企业等创新资源,加快文化数字化共性技术、关键技术的研发,集成同文化生产适配的各类应用工具和软件,推动跨行业、跨部门、跨地域文化数字化成果转化。支持5G、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物联网、区块链等在文化领域的集成应用和创新。构建文化领域数据开发应用场景,建设可信数据流通环境,培育数据要素市场。推动文化大数据采集、存储、加工、分析和服务等环节产品的开发,打造文化数据产品和服务体系。鼓励开展线上直播、开发有声产品等服务新方式,发展基于知识传播、经验分享的文化数字化创新业态。支持文化单位升级信息系统,汇聚文化数据信息,推动全流程数据采集,形成完整贯通的数据链,引导和规范公共数据资源开放流动,打通传输应用堵点,提升数据流通共享商用水平,凝心聚力共建数据汇聚平台。加强文化大数据分析运用,促进供需匹配和精准对接。鼓励各类电子商务平台开发文化服务功能和产品,支持互联网企业依法打造数字精品内容创作和新兴数字文化资源传播平台,培育一批具有引领示范作用的文化平台企业。鼓励互联网平台企业与文化文物单位、旅游景区、度假区深度合作,探索流量转化、体验付费、服务运营等新模式。

推动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深化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加强数字文化企业与互联网旅游企业对接合作,促进文化创意向旅游领域延伸。推进数字文化产业与先进制造业、智慧农业融合发展,与金融、物流、教育、体育、电子商务等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发展品牌授权,提升制造业和服务业的文化价值和品牌价值。促进数字文化与社交电商、网络直播、短视频等在线新经济结合,发展旅游直播、旅游带货等线上内容生产新模式。推动数字文化产品和服务在公共文化场馆的应用,丰富公共文化空间的体验形式和内容。强化江苏传统文化对旅游的内容支撑、创意提升和价值挖掘功能,提升旅游的文化内涵。深入研究如何通过文化数字化,向观众和游客全面展示长江文化、大运河(江苏段)文化最重要的真实文物遗迹。在充分利用江苏省美术馆馆藏资源自主策划经典展览的基础上,改变传统的展陈样式,运用数字化技术在线上推出能够在全国美术界有影响的品牌展览,使其成为江苏乃至国家的重要文化标志,成为外国游客欣赏观摩中国经典艺术品的“诗和远方”。

培育文化数字化市场主体。通过政府引导、政策激励,培育一批具有较强核心竞争力的数字文化龙头企业,引导互联网及其他领域骨干企业布局数字文化产业。鼓励省大运河发展基金、省文化产业引导资金、文化旅游发展基金、江苏省艺术基金等重点向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的数字文化产业项目倾斜,扶持中小微数字文化企业成长,培育一批细分领域的“瞪羚企业”“隐形冠军”企业。积极发挥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创客空间等产业孵化平台和龙头企业在模式创新和融合发展中的示范引领作用,通过生产协作、开放平台、共享资源等方式,带动上下游中小微企业良性协同发展。支持文化企业加大对数字技术应用的研发投入力度,鼓励文化企业自主或联合建立技术中心、设计中心等机构,推动产品服务和业务流程改造升级。

(作者系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教授)

责任编辑:孙秋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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