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理念四支点”的税法课程教学改革模式探究

2022-07-06 23:49梁迟霞
客联 2022年4期
关键词:混合式教学教学改革创新

梁迟霞

摘 要: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纵深推进,国民经济得到了飞速增长,社会税法制度不断完善,税法在社会经济运行中的作用与日俱增。加强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财会经济领域的实践性、应用型人才是高校教学开展的重要任务。税法课程作为财经类专业的一门实践性很强的核心课程,就必须跟上时代的发展,在理论性和实践性发面做出相应的改革,以满足学生学习多元化的学习需求。

关键词:教学改革;混合式教学;创新

税法教学必须适应时代要求,与时俱进,培养出有能力胜任新时期税务制度改革下的实践性、应用型人才。当下高校教学对于税法课程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如何高质量提升税法课程教学质量成为当下教学工作的重点任务。企业在社会实践中对社会税务制度的改革推进中的掌握落实也需要新型税务人才。这就必须对现有的教学模式和制度进行改革创新,运用创新教学理念,强化主体作用,丰富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注重理论实践的“一理念四支点”教学改革思路开展落实。

一、创新教学理念

教学理念的确定是定义教学目标、教学要求、教学方法的基础,是高校教学活动持有的基本的态度和观念,它是教学主体落实教学任务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它对高校制定教学任务,教师开展教学改革、实践教学活动,学生学习课程内容具有指导和引领作用。

好的教学理念是完成教学目标的前提,教学理念必须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同时教育工作者必须始终牢记我们培养的是全面发展型人才,是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创新型应用型人才,因此我们的教学理念应当定义为“以学生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以社会的需求为结合点”。

(一)以学生的全面發展为目标

学生是教学过程中的受体,是教学活动的对象,是教学活动的中心,必须紧紧围绕这个中心的全面发展开展教学任务,实质上就是要“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中心,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潜能,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目标。实际教学过程中就往往存在课程教学乏味,学生学习主动性不足,学习兴趣缺乏等问题,这对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产生很大影响。因此就需要制定符合实际情况和有实际效果的教学内容、教学设计、课程考核和理论实践等环节来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首先可以通过营造一个适合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学校环境,提升教学硬件水平,改善学生的校内学习环境,改善校内学习风气。其次通过该进教学方法,减轻学生学习负担,提升学习效率的方法,摈弃传统的“应试教育”思想,以实践教学为指导。

(二)以社会的需求为结合点

教学的终究是在于应用,培养的学生必须是符合社会实践需求的,要培养能胜任社会工作的新时代接班人,就必须时刻对接社会实践,充分结合社会需求,不断调整更新高校的教学方向丰富教学内容,要以理论联系实践,培养创新型、应用型人才。结合社会需求的教育培养模式保证大学教育持续发展的一种方法,是优化教育和实践相互配置合理调整的一种手段。社会需求决定人才需求,作为重要人力资源培养基地,高校的课程设置就应当充分考虑社会需求导向,社会需求决定企事业单位对人才需求的变化,影响大学生的就业的关键因素是社会需求,培养真真符合社会需求的人才是高校的社会职责。无论教育如何改革,脱离社会需求导向过于强调个人需求犹如空中楼阁。

二、强化教学主体的作用

教师和学生是教学工作开展的主体,教师的主导性和学生主体性是教学工作的两个方面,要不断提高两个方面在教学工作中的实际作用才能适应不断发展的课程要求。教师的主导性和学生的主体性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教师的主导性是教学工作顺利开展落实的基础,学生的主体性是教学工作开展落实的保障,学生只有在老师的引领指导下开展学习才能有事半功倍的效果,老师只有在学生的配合下才能高效完成教学任务。因此必须注重“教”“学”相长,使得老师学生在教学活动中相互配合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一)教师主导性作用的发挥

教师在教学过程充分发挥主导着用,引领学生正确开展课程学习,是教学过程的重要一环,如何才能发挥积极有效的主导作用决定着教学工作的质量。首先教师要做好课前的准备工作,税法课程内容涉及知识面广,课程枯燥乏味,知识点抽象难以掌握,教师的课前准备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课前准备包括本人知识储备,课程内容准备,个人知识储备就是教师个人职业素质的体现,作为税法课程的一名主讲教师,学生学习过程的解惑答疑的主要对象,除了课本上必要的知识外,平时还应当了解社会需求,努力学习积累新知识,实用知识,为了更好提升学习效率做准备。特别是对于税法课程,随着国家依法治国进程的不断推进,以及税法制度的不断完善,税法课程知识点的更新日趋频繁,只有时刻保持着学习新知识的准备心态,才能在教学工作中不至于落伍,真正引导好学生学习税法课程。课程内容准备是一个课程落实的准备过程,好的教学过程离不开教师的精心准备,老师应当依据教学大纲,分析教学重点难点,准备合适的教学方案,结合学生的知识储备、理解能力及课程的难易程度科学制定教学进度,设计合理的教学过程。

(二)学生主体性的实施

学生作为教学过程的主体,是教学工作开展的中心点,落实好学生主体性作用是税法教学过程中的重要内容,如何才能发挥学生学习的主体性作用是开展好税法课程的关键。学生主体性作用的发挥首先需要激发学生对于税法课程的兴趣,兴趣是最好的老师,有好的兴趣会使得学习效果事半功倍,如何提升学生学习的兴趣就需要通过改进教学方式、活跃课堂气氛、强化师生互动等途径进行引导,课堂上应当突出学生主体性的要求,让学生充分融入到教与学的过程中来,让学生体会到学习的乐趣,体会到课程的趣味性进而产生对税法课程的兴趣,同时要加强教与学的融合互动,两者并非相互孤立的,在教的过程中发现学的问题,在学的过程提出教的要求,改变传统填鸭式教学模式,让学习变得更有趣味。其次需要提高学生对于税法课程重要性的认识,税法课程作为财务类专业的一门必须课程,是紧密联系社会实践需要的重要课程,关联多门专业课程,是国家宏观调控经济的法律手段,对维护经济秩序有重要作用,因此学习好税法学是专业学习的必然要求,要充分让学生认识到这门课程的重要性,通过讲解税法在现实生活中的应用,以及税法课程在财会领域的重要地位,诸如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等各类重要职业资格证书的获取都离不开税法课程的学习。

三、完善课程教学内容

随着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不断完善,我国税制体系正处于变革时期,税法课程内容必定处于不断更新丰富阶段,为了让税法的教学内容与时俱进,高校税法课程教学必须及时更新完善教学内容,制作新的教学资料,保证税法课堂与税法改革的同步。同时合理调整税法课程内容体系构建,不断完善税法课程设计是保证税法课程与时俱进的关键。

(一)强化校企联动,促进税法新知识新内容的获取。税法课程是一门社会实践性课程,必须紧贴社会实践应用,随着社会税法制度的不断更新完善,必然导致原有的税法课程知识点不适应发展的需要而被淘汰,这就要求在整体税法课程学习过程中不断引入新的知识点,补充更新反映税法制度改革最新成果和最新研究方法的内容,保证学校课程能够紧紧跟随社会经济的发展要求,对于税法新知识新内容的获取和掌握一方面要在院校范围内成立专门的税法课程前沿知识内容的理论研究小组,时刻关注税法各项改革动态,加强与社会层面的各种会计、审计方面的协会组织之间的联系互动,同时强化校企合作的功能性发挥,在为企业提供专业的税法知识指导的同时及时了解企业在社会经济活动中出现的新问题,通过问题导向,探究新方法新知识,形成相互间的正反馈机制,进而指导教学活动,不断推进教学内容的更新丰富。

(二)加快对税法教科书的迭代更新频次,制作新的教学资料,提升课程内容的时代性。

现行教学模式一般都是以教科书为大纲制定教学任务和教学目标,由于现有的《税法》课程内容更新的滞后性,在常用教材制定选用一般都较现行税法政策滞后一到两年,因此如果没有及时进行教材的更新迭代就会出现学校教的内容存在过时不适用的情况发生,加之校園教学以理论为主,对于社会实践较少接触,社会的税法制度的变革不能及时发现,往往就会产生理论实践脱节情况。因此在选用教材上就要时刻进行更新迭代,适应社会发展需要。

四、改进教学方法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国家税务制度的不断改革完善,税法教学的重要性越发凸显。教学方式也不断调整,从最初的“黑板、粉笔、教师”单一的填鸭式模式到现在的融入“案例教学”、“实践教学”的师生互动模式,从学生的学习效果看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由于税法课程自身的特点:内容烦琐、时效性强、实务性强、综合性强,导致学生在学习时感觉压力很大,政策理解,不透彻,理论与实务脱节,综合处理问题较弱,而老师也由于课时的有限性不能完全地帮助学生解惑,这就引起了学生对该课程兴趣的下滑,学习效率低下等问题。“互联网+”时代下利用混合教学模式可以帮助我们解决这些困难。面对新机遇、新挑战、新问题,我们就必须改变单一的面授教学模式,更新教学设计理念,创新税法教学模式—将授课内容在结构化的前提下碎片化。

混合式教学模式,即将在线教学和传统教学的优势结合起来的一种"线上"+"线下"的教学。通过两种教学组织形式的有机结合,可以把学习者的学习由浅到深地引向深度学习。线上模式是把传统的课堂讲授通过微视频上线的形式进行前移,给予学生充分的学习时间,尽可能让每个学生都带着较好的知识基础走进教室。线下模式是老师通过课堂讲解,强化与学生的互动交流,查缺补漏、重点突破之后,通过精心设计的课堂教学活动为载体,组织同学们把在线所学到的基础知识进行巩固与灵活应用。

制定新的课程教学大纲,将原有的教学模式、考核方法进行合理化调整。改变教与学的主体地位,让学生真正成为课程教学的主体。将原有的灌输式、填鸭式教学模式变为探索式、引导式。充分发挥学生学习的主观能动性。同时加强对老师应用“物联网+”模式的教学能力培养,开展网络学习平台的应用培训,推进线上环节的功能效用的发挥。将课程学习设置成三个环节:线上学生自学自评、线下老师辅导答疑、过程开展考核评估。使整个教学环节形成一个闭环反馈系统,时刻反馈教学效果。

五、注重理论实践的联系

税法课程是一门实践性较强的课程,紧贴社会经济运行的实践,如果脱离了社会实践的指导运用,内容就会显得空洞乏味,不易掌握。现如今高校的税法课程虽然实现了多媒体教学的应用,但实际上也只不过是将原来课本上的“白+黑”形式转到多媒体上,缺乏实际的操作性体验。采用的仍是灌输式的教学方法,教学效果显然不佳。虽然现在各大专业院校基本建立了税收的模拟实验室,但是由于软硬件落后、更新不及时,或者容纳不了太多学生等主客观原因,导致实践教学环节形同虚设。

如何真正通过理论实践结合的模式推进税法课程建设,首先必须提高学校实践教学基地的软硬件建设,在软件建设方面,学校应当加大力度对“双师”型教师的培养力度,加大实践教学人才的储备,强化校企联动机制的作用,让老师学生能够有机会走向企业进行真实的模拟锻炼,了解真实的会计、税务行业的工作环境,同时开展实践性教师的帮带作用,也可以通过邀请企业中的税法专业的人才来校开展实践讲学,在校内营造一个良好的实践教学环境。在硬件方面,学校对于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应当符合课程教学工作要求,对于相关的软硬件进行定期维护和升级,在质上要保证相关软硬件符合社会工作需要,在量上,要满足全体学生的实践教学的学时要求。

应用型人才培养,重点要突出培养学生的“能力”,包括专业实践能力、人际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团队协作能力等。理论与实践结合的一个重要途径是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学科专业知识应用竞赛。通过各类竞赛形式的实践活动可以强化学生对于理论知识的理解与掌握,每年组织和指导学生参加校内和校外专业竞赛,一方面可以促进学校在实践应用中的相互交流,取长补短,另一方面也是对理论知识综合应用的一个考量,能使学生“能力”得到全面发展。

税法教学改革关键在于与时俱进,在做好“一理念四支点”教学改革模式的前提下必须时刻保持课程教学的与时俱进以适应不断变化发展的税法制度变革和社会发展。教师是推动税法课程改革的原动力,要始终保持饱满的工作热情和严谨的工作态度在税法课程教学发展中发挥作用。

参考文献:

[1] 张静.职业院校《税法》课程更新机制研究[J].企业导报,2016,(06):123.

[2] 邓美珍,张萍香,叶芳,叶凌寒.基于SPOC平台的税法课程混合式教学创新研究[J]. 吉林农业科技学院学报,2018,27(02):92-95.

[3] 张静. 教师角色是课堂教学中发挥学生主体作用的根本[J]. 中国校外教育,2009,(0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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