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美玲
乔林盘了一家书店,准备开业,一直想邀请著名科幻作家老巫前来参加开业典礼。为啥一定要邀请老巫?一方面,乔林是个科幻迷,对老巫的作品情有独钟;另一方面,老巫是著名的科幻作家,他笔下的很多作品都被拍成电影或者电视剧,乔林的书店里也有很多老巫的作品,老巫如果能够前来,书店的人气肯定杠杠的。
乔林给老巫去了几封邮件,真心实意邀请他来参加书店开业典礼。可是,邮件发出去后都石沉大海,根本没有任何回音。乔林为此烦恼不已。
发小田峰约他撸串,酒过三巡,乔林的兴致不但没高涨,眉头反倒越皱越緊。看着乔林一副要死不死的样子,田峰忍不住说:“我有个主意,包管让老巫来出席你的开业典礼。”
看乔林不置可否,田峰继续说:“你回去把老巫的作品全部整理出来,挑一部最喜欢的小说认认真真读三遍。注意,不要漏掉一个字。”
乔林狐疑地望着田峰,反问道:“这么做有什么用意呢?”田峰故意卖关子:“你按我说的去做,看完后重新给老巫写一封邮件,我敢保证他一准来参加开业典礼。”
乔林摇摇头,确定自己没有喝醉,可还是不明白田峰的意思,只好将头伸过去,讨好地说:“兄弟愚钝,还请指点一二。”田峰眨眨小眼睛,揪着乔林的左耳朵,装作使劲的样子说:“想想老师给你取的那个绰号!”
乔林摸摸耳朵,咧着嘴,装作被揪疼的样子,儿时的一幕幕浮现在眼前。那时候,乔林学习不认真,作业错别字满篇。一次,乔林一篇作文上竟然出现十个错别字,老师气坏了,揪了他的耳朵,送他一个外号:“错别字大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