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 平
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性制度和重要内容。2015年印发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对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提出了“探索建立分级行使所有权体制”的改革思路,2019年印发的《关于统筹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进一步确定了通过委托代理机制由中央和省、市地级政府分级代理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的改革方向。经过近三年的理论准备和实践探索,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试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聚焦于破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难以有效落实的困境,探索建立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从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总体要求、组织保障等方面对探索委托代理机制进行了系统部署,标志着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由中央和地方分级代理履行的制度建设迈出了重大步伐。
一、为实现自然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的宪法规定确立了制度框架。以委托代理机制实现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分级代理行使的制度设计,是落实自然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的重要举措。首先,《方案》遵循《宪法》《民法典》等法律规定,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所有权,授权自然资源部统一履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保持了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行使主体的唯一性和统一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