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文栋HUANG Wen-dong;王果密WANG Guo-mi;陈全CHEN Quan
(①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天津300461;②天津理工大学环境科学与安全工程学院,天津300384)
从风险管控的角度,将企业生产过程中的作业分为“常规作业”和“非常规作业”[1]。常规作业一般是指,企业日常开展的、作业内容、作业环境均不发生变化并且不会对其他作业产生相互影响的作业。非常规作业一般是指,企业间隔性开展的、每次作业内容、环境条件可能发生变化的或可能对其他作业产生相互影响的生产作业活动。常规作业的安全风险一般不会发生变化,通常采用培训、规程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等内容相对固定的安全风险控制手段。与常规作业相比,由于非常规作业每次的作业内容、环境条件及开展频次具有不确定性,对于非常规作业,除了采用培训、规程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等安全风险管控手段以外,还需要在每次非常规作业开展前,确定作业存在的安全风险,采取针对性管控措施,并以专项安全交底或专项作业许可的方式,落实对非常规作业的安全风险管控。基于此,将企业生产作业活动中需要采用专项安全交底或(和)作业许可实施安全风险管控的非常规作业,称之为“非常规危险性作业”。在企业非常规危险性作业中,通常对一些危险性较高的非常规危险性作业,实施更为严格的专项安全交底和作业许可的安全管理,称此类高危险性非常规作业为“特殊作业”。
港口是货物装卸、堆存的集散中心,集装箱码头装卸、堆存的货物以集装箱为主,其生产作业活动中也会涉及危险化学品箱、超限箱等特种箱的装卸、储存,不同货物装卸要求、所需起重设备、工艺等也不尽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