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 年政务公开工作台账的通知

2022-07-25 08:44青政办202232
西宁市人民政府公报 2022年5期
关键词:省政府舆情政务

青政办〔2022〕32 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 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 号)要求,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我省《2022 年政务公开工作台账》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 年5 月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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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强涉及减税降费信息公开5.聚力企业纾困减负、“放管服”改革、行政许可事项清理、“审批破冰”、“证照分离”、“ 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一网通办”、普惠金融等信息公开,系统集成、智能推送已出台各项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特别是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帮助基层执行机关和纳税人缴费人第一时间全面准确了解政策,做到应知尽知、应享尽享。6.大力开展税收优惠政策咨询和政策辅导,优化12366 纳税服务平台智能咨询功能。依托税务网站完善统一规范的税费政策库,动态更新并免费开放。7.加大对骗取税费优惠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形成有效震慑。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牵头, 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市场监管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政务服务监管局、人行西宁中心支行等部门配合。 各市(州) 政府结合实际做好本地区公开工作。及时公开,动态更新,持续推进。(四)加强涉及扩大有效投资信息公开8.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要求,注重以有效投资拉动有效需求,坚持扩容提质、创新增效,依法依规做好扩大有效投资相关规划、政策文件及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不断拓展高质量发展新空间。9.密切关注重大建设项目舆情并及时作出回应。聚焦基础设施补短板等重点领域,加强政策解读、政策咨询服务,推动扩大有效投资。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牵头,省政府各部门配合。各市(州)政府结合实际做好本地区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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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精准发布解读重大政策措施27.精准把握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关切,针对性下好解读引导“先手棋”,切实稳定市场预期,不断增强发展信心。28.运用丰富的事实和数据,简明创新的解读方式,着重发布解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稳增长政策措施、新时代经济社会各领域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发生的历史性变革,强化经济长期向好的预期和共识。29.着重发布解读我国疫情防控的显著成效和防控策略的显著优势,及时向社会通报疫情态势和防控工作进展,加强疫苗接种和防疫知识科普宣传,推动相关政策应知尽知、应享尽享。各市(州)政府,省政府各部门。持续推进,动态更新。(十五)注重防范化解重大舆情风险30.紧盯召开重要会议、举办重大活动、出台重大政策等节点的舆论动态,加大舆情搜集和风险研判力度,分析舆情走势和舆情风险,提前做好应对预案。增强舆情引导管控的前瞻性,强化抓早抓小意识,不断总结舆情演变与处置规律,提高舆情处置工作水平。31.在回应涉及多个地方和部门的舆情时,要加强协调配合,统一发声口径,防止“ 各唱各的调”导致“合成谬误”,引发新與情。各市(州)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建立机制,及时跟进,持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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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严格审查标准把握公开与保密关系39.严格审查标准,统筹把握政府信息公开与安全保密间的关系,对科研项目、金融数据、政府采购等领域的公开事项进行必要调整,对非强制公开事项审慎对外公开发布,对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或者泄露个人隐私、商业秘密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切实做到严格审查、审慎发布、确保安全。各市(州)政府,省政府各部门。长期坚持。(十九)畅通渠道合理确定公开方式40.畅通公开渠道,准确把握不同类型公开要求,综合考虑公开目的、公开效果、后续影响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公开内容涉及社会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广泛知晓的,可通过互联网等渠道公开。公开内容仅涉及部分特定对象,或者相关规定明确要求在特定范围内公示的,要选择适当的公开方式,防止危及公共安全事件发生。各市(州)政府,省政府各部门。长期坚持。(二十)深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41.以公开促规范,县级政府要及时公开涉农补贴申报信息,同时汇总当年面向农村的各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实际发放结果,2022 年底前将发放结果以村为单位通过村务公开栏公开,公开期满相关材料留存村委会供村民查询。42.以公开促服务,更好适应基层群众信息获取习惯和现实条件,着力加强电话解答、现场解答等政策咨询渠道建设,推动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的协调联动。各市(州)、县级政府牵头,省政府各部门配合。按期完成, 持续推进。

五、围绕提高服务功能质效,着力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二十一)强化公开平台运维监管责任43.按照属地化管理和“谁建设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常态化监管主体责任,扎实做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公开专区、咨询窗口等公开平台的信息更新、发布审核、运营维护、平台支撑、风险排查等管理工作,强化监测预警和风险排查,夯实政务公开平台日常运营管理、监测检查、定期巡检等基础工作。44.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完善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转载审核机制,坚持先审后发,切实增强信息发布责任意识和政治敏锐性,依法依规准确规范发布政府信息。各市(州)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健 全机制,长期坚持。(二十二)提高技术能力加强安全防护45.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落实网络安全防护监管责任,不断提高防攻击、防病毒、防篡改、防盗用、防控制等技术支撑能力,扎实做好各类网络安全预警预测、隐患风险漏洞排查、应急突发事件处置等工作准备,加强薄弱环节整改力度,及时排除漏洞隐患,做到早发现、早处置、稳运行。46.全省各级各类政府网站全面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 版(IPV6), 第二、三级链接支持度达到100 %。各市(州)政府,省政府各部门。2022 年10 月底前完成,持续推进。

(二十三)强化功能建设提高服务水平47.按照“功能可用性、信息服务性、使用便捷性”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在线查询、搜索、注册、互动等便民办事服务功能的升级改造,充分运用信息化、智能化手段,畅通企业和群众信息需求获取通道,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办事服务、互动回应等服务效能,不断增强企业和群众的用户体验获得感,逐步提升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标准化、便利化、智能化服务水平。各市(州)政府,省政府各部门。持续推进。(二十四)提高协同服务加快集约化建设48.按照“统一信息资源库、统一标准体系、统一技术平台、统一安全防护、统一运维监管”工作要求,加快推进以省政府门户网站为依托,各市州政府门户网站为支撑的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推动信息公开、数据融通、服务应用融合发展,形成集约共享、高效便民的政府网站服务体系,不断提升政府网上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49.稳妥推进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强化地方和部门之间的信息协同发布,及时准确传递党和政府权威声音。50.持续做好政府公报工作,及时准确刊登本级政府及其部门发布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推进历史公报数字化工作,方便公众查阅获取。省政府办公厅牵头,各市(州)政府,省政府各部门配合。稳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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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九)对照要点任务认真抓好工作落实59.各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对照本年度台账提出的重点任务,梳理形成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工作台账,明确工作重点、任务清单、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实时监督跟进,逐项推动落实,依法督办问责。60.对上一年度工作要点未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强化问题整改,推进工作落实。各地区、各部门要将本要点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各市(州)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建立台账, 逐项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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