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韦照明 [广西广电网络桂平分公司]
“构成”这一概念,是在20世纪初随着东渐的西方文化一起传入中国的,它源自俄国的前卫艺术运动“构成主义”(Constructivism)以及德国包豪斯设计学院所倡导的“构成”(Gestating)理念。构成的核心精神,是对客观事物进行科学、理性的分析,从中提取出造型最基本的元素点、线、面等,在遵循一定的排列秩序和形式美的法则之下,对这些元素进行排列、组合,创造一个新的艺术形象。构成是一种理想化的艺术形式,它的基本元素是点、线、面等,排列和组合方式有重复、叠合、打散、渐变、突异等,它强调形态之间的比例、平衡、对比、节奏、律动等,以此组成有意味的、优美的甚至是完美的视觉印象。
在中国传统的绘画理论中,并无“构成”这一概念,但这并不等于说中国传统绘画没有构成的意识,或者不遵循构成的规律,恰恰相反,中国传统的绘画是极为重视构成规律的,具有极强的构成意识,中国传统绘画的经典作品,无不体现着极为精准的构成性。
用现代构成的理念和眼光去观看和分析中国传统绘画的经典作品,我们会发现许多作品都符合构成的理念和规则,无论是山水画、花鸟画还是人物画,也无论是唐代、宋代还是明代、清代,都能举出具有强烈构成意识的例子。
具有构成理念的,如宋代法常所画的《六柿图》。现藏于日本京都龙光院的这幅作品,被日本尊为国宝。这幅作品所画的物象极为简单,只是六个柿子,别无它物,但是在构成形态上,这六个柿子却不简单,首先在排列上,五个在后,排成一排,一个在前,这是构成上的突异表现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