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小鸽
劳工标准是我国加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谈判过程中面临较大挑战的领域之一。在全球贸易新趋势下,我国借鉴国际劳工标准有益经验,推动劳动法制建设,不断构建和完善劳工法律体系,劳工保护情况得到了很大程度的改善。然而,CPTPP延续了美国主导《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PP)中关于劳工问题的规定,采用可强制执行的劳工标准规则,适用强制性争端解决机制(李西霞,2021)。虽然我国已经有了一些在自由贸易协定中纳入劳工条款的缔约实践,但多为在劳动就业与社会保障领域开展国际合作的促进性和宣誓性条款。CPTPP将劳工问题条款纳入主协议,以强制性惩罚措施作为保障,给我国现行劳工制度带来了一定的挑战(田原,2021)。如何积极对接CPTPP劳工标准规则,妥善应对其可能对我国产生的影响,是一个重要而迫切的现实课题。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进一步深入,贸易与劳工领域的联系愈加密切,在制定贸易政策时同步制定劳工标准已成大势所趋(李西霞,2015)。国际贸易与劳工保护本是两个领域的问题,世界贸易组织(WTO)对劳工标准仅有原则性规定。在2001年多哈部长级会议上,劳工议题的谈判陷入僵局,以美欧为代表的成员方转而通过双边或区域谈判的路径打造规则模板。1994年签订的《北美自由贸易协定》是全球第一个纳入劳工标准的自贸协定。截至2019年,全球已有85个自贸协定纳入了劳工标准(International Labour Office,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