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部门“综合施策”支持生育

2022-09-09 01:07苑苏文
中国新闻周刊 2022年32期
关键词:托育普惠性租房

苑苏文

2022年8月16日,国家卫健委、发改委等17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将婚嫁、生育、养育、教育一体考虑,提出了20项具体政策。

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黄匡时表示,促进生育需要系统性的举措,这也是多部门联合发布生育政策的原因,“生育问题背后关联了经济因素和社会因素,这都需要多个部门综合施策、精准发力”。

围绕“积极生育”的目标,《指导意见》推出了全面的支持措施,包括七个方面,分别是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完善生育休假和待遇保障机制、强化住房和税收等支持措施、加强优质教育资源供给、构建生育友好的就业环境和加强宣传引导和服务管理。

其中,提高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能力成为焦点。国家发改委社会发展司副司长郝福庆指出,国内调查显示,婴幼儿无人照料是阻碍生育的首要因素,城市中超过1/3的家庭有托育需求,但供给明显不足,特别是普惠性服务供不应求。

如何发展婴幼儿托育服务?郝福庆说,《指导意见》重点围绕5个关键词下功夫,也就是“基本、普惠、投资、收费、减负”。其中的“普惠”即意味着要着力增加普惠性服务,通过多种渠道,鼓励多方积极参与,有效扩大普惠性服务供给。

促进生育需要系统性的举措,这是多部门联合发布生育政策的原因。图/视觉中国

据国家卫健委人口家庭司监察专员杜希学透露,截至2021年底,每千人口托位数为2.03个,与“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的4.5个目标还有不小的差距。《指导意见》在降低托育机构运营成本、提升托育服务质量等方面都明确了具体措施,要求“相关部门全力推进托育服务建设,呵护好0~3岁婴幼儿这个最柔软的群体”。

生育率降低背后,更深层次的原因在于经济压力。黄匡时说,“现在大家都在评估,认为养孩子的成本太高了。”他认为,《指导意见》的发布,其目的在于将养育孩子的成本降下来。

生育保险是女性生育后的第一笔补贴。《指导意见》提出,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同步参加生育保险,未就业妇女通过参加城鄉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享受生育医疗待遇。

“灵活就业人员中的女性大多处于生育年龄段,允许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生育保险并支付生育津贴,有利于加强生育相关保障。”国家医保局待遇保障司副司长刘娟说。

据刘娟介绍,近年来,生育保险参保人数持续增长。2021年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2.4亿人,是2012年的1.5倍。未就业和灵活就业妇女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可通过参加基本医保按规定报销,有部分地区已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生育保险保障范围。

《指导意见》也强化了住房的支持措施,但政策倾斜主要集中在“公租房”,要求各地在配租公租房时,对符合条件且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可根据其未成年子女数量,在户型选择方面给予适当照顾。

《指导意见》还提出利用“公积金”这一政策工具,降低租房和买房的成本。不过,新政策暂时未能触及商品房造就的生育成本。“但是代表了探索的方向。”黄匡时说,在“有房才结婚”的传统观念之下,商品房的高价格阻碍了生育,但目前从公租房入手提供保障,可能覆盖人群有限。

他表示,将来或许可以先从商品房的购房利率或者换房补贴入手,“比如本来有一套小面积的商品房,因为生了两个或者三个孩子要换房,政府是不是可以适当给予利息或者贷款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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