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苏智彬
陕西省蒲城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履行“四大检察”职能,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投身美丽乡村建设,牢记初心使命,主动服务大局,真正用行动巩固好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蒲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吉红东(左二)走访农村卫生室,了解群众需求。
党的十九大以来,陕西省蒲城县人民检察院依托检察履职,认真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主动服务、融入和保障乡村振兴工作大局,积极投身美丽乡村建设,促进农民富裕富足、乡村宜居宜业、乡风融洽和谐,为农业增长、农村稳定、农民幸福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近年来,蒲城县人民检察院注重保护贫困群众合法权益,心系群众困难问题,主动把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刑事被害人及时纳入司法救助范围,累计向31名困难涉案农民发放救助金25万元。

检察干警送法下乡,服务群众。
对于包联村的发展,该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和镇村“两委”干部一起为包联村的发展找路子、出点子,投资100余万元为下辖兴镇兴北村建设法治文化广场和占地20亩的泄洪涝池并投入使用;为兴镇余兴村、化木村争取移民项目、扶贫项目资金150余万元,建造钢架大棚80亩;在爱心超市的运营中,协调包联单位为爱心超市捐赠米面油等物品,提升了群众对超市积分兑换活动参与度,方便了群众生活,受到广泛好评。
蒲城县人民检察院与公安、法院、环保等部门共建提前介入、联合会商机制,近3年共办理污染环境、盗采矿藏等犯罪3件1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