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校园贷防范与对策研究

2022-09-15 02:30柳,王
中国市场 2022年27期
关键词:借贷校园大学生

杨 柳,王 津

(长安大学,陕西 西安 710064)

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却与时代发展紧密接轨,极易受到功利浮躁风气影响,有着旺盛消费需求的在校大学生成为网络消费金融的主要力量。尽管2017年中国银监会、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贷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中明确要求任何网络贷款机构都不允许向在校大学生发放贷款 。但针对在校大学生的贷款并没有得到彻底解决,相反其变换花样,以诸如回租贷、求职贷、培训贷、创业贷等新的套路继续诱惑学生,不仅欺骗损害了学生的利益,更使法治社会建设和信用社会建设受到影响。

1 校园贷现状及调查分析

校园贷是近年来高校中新出现的一种损害学生合法权益、影响学校安全稳定的现象,可以理解为套路贷在校园中的变种。参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对“套路贷”的司法定义,可以将校园贷理解为未经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机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欺诈、诱导、高利贷和暴力催收等行为,针对学生开展的金融借贷业务,具有额度较小、期限较短、操作便捷、审核机制简单的特点,使用手机下载相关的App进行步骤操作,输入个人信息便可达到借款的目的。随着国家打击校园贷力度的加大,校园贷呈现一些新的特点。

(1)极大的伪装性、迷惑性和套路性。很多校园贷平台被关停以后往往借壳重生,将校园贷包装成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或看似为达到正常学习、生活需求的一种途径、方式或工具推销给学生。校园贷摇身一变,成为所谓的“培训贷”(以提供入职培训、专业技能培训等为借口,让学生提供信息进行贷款,从而陷入校园贷陷阱);“创业贷”(以提供资金帮助大学生进行创业或兼职为由,诱导大学生进行非法贷款);“美容贷”(以办理美容、整形项目资金不足,诱导学生通过申请贷款来支付费用);“注销贷”(以所谓不影响征信为由,将按照有关规定注销网贷平台账号,针对有贷款记录或注册过具有借贷性质或功能的平台账号的学生,让其将借贷资金转入所谓特定安全账户,以此诱骗学生在不正规平台贷款)等变相贷款。这类贷款正是利用大学生大部分已年满18周岁,具有旺盛的消费欲望但收入匮乏,快速的学习能力但辨别能力较差,涉世未深、远离父母,向大学生传递虚假信息诱导甚至威逼利诱他们进行贷款,具有极大的迷惑性和层层套路,很难在短时间内分辨。笔者在某大学以线上形式开展了大学生校园贷现状调查研究问卷,共收回有效问卷1339份,其中本科生1266人,硕士研究生56人,博士研究生17人。28.08%的学生承认自己没有分辨校园贷的能力,55.79%的学生对校园贷不了解、不清楚。

(2)治理复杂,且往往陷入多重困境。首先就是校园贷呈现一种难以被发现的现状。根据收回的调查问卷显示,97.54%的学生生活费来源为父母给予,30.1%的学生支出大于收入,5.08%的学生有过借贷消费的经历,9.41%的学生了解过身边同学进行过消费借贷。但11.65%的学生借贷或打算借贷,选择不会告诉父母和亲朋好友。这其实就是对校园贷的不正确认识导致的。自卑心理导致不愿开口,害怕心理导致不敢开口,很多校园贷案件都是学校多次摸排,甚至公安机关通过其他线索才发现的,学生本人对此讳莫如深。更有甚者,很多学生及其家庭不愿让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公安机关干涉,采取对于排查不配合、对于建议不听取的态度。其次校园贷违法证据难以收集。校园贷一般通过张贴小广告,在App、网络论坛推送广告帖、招聘在校学生做校园代理等方式,甚至可以伪装成在校园里通过宣讲培训、就业招聘、兼职的方式引导、诱骗更多学生陷入网贷,宣传方式简易,极易清理。且校园贷证据多为电子证据,难以固定收集和诉讼保全,需要科技支撑,花费大量的时间和人力成本。校园贷往往依托于网络金融借贷平台,搭建相对简便,几台电脑、几部手机、几个工作人员即可,一旦出现问题或实现了非法占有,平台跑路也时常发生,这给受害人和公安机关收集证据带来极大的困难。

2 校园贷屡禁不止的原因分析

2.1 学生层面

(1)消费观念亟待引导。近年来,各类影视节目、综艺节目、新媒体平台舆论宣传将消费主义包装成一种理所应当的生活方式。超前消费、过度消费、追求物质享受、相互攀比等渗透进了大学校园,极易让大学生陷入消费主义旋涡。根据收回的调查问卷显示,30.1%的学生支出大于收入。除去基本所需的日常开销外,30.92%的学生生活费中支出较大的为服饰化妆,19.64%的为电子产品,57.58%的学生为娱乐休闲。越来越多的大学生试图通过看似简单便捷的“借贷”方式来满足自身对物质的追求。这一部分学生极易受到校园贷的诱惑,并最终沦为校园贷的受害者。

(2)缺乏相关的财商及法律教育。目前高校针对大学生开展的教育一般集中在防止人身损伤和预防盗窃、抢劫、电信诈骗为主的财产损失。对于校园贷的安全教育也只是泛泛而谈,很少会对学生的财商和涉及相关法律知识开展相应教育。根据收回的调查问卷显示,30.32%的学生在进行校园贷时对于自己的还款能力并未深思熟虑。这便是校园贷屡被学生选择的一种原因——很多学生以为自己可以还上贷款,但殊不知校园贷背后的各种套路很难轻易脱身。仅有10.46%的学生十分了解借贷产品涉及的法律知识。很多学生缺乏基本的金融和法律常识,难以识别和判断各类校园贷背后的种种陷阱。加上法律知识的匮乏,往往不知道如何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这也最终导致一部分学生铤而走险,甚至走上“自杀”的可悲之路。

2.2 学校层面

教育引导是防范校园贷的重要举措,这方面就需要学校来作为主角。学生的消费观念、财商和法律教育亟待引导也都反映了学校相关教育的缺失。预防校园贷并没有纳入大学生常规思政工作中,也没有建立一个长效的应对和预警教育机制。一般只是高校进行的安全教育中的很小一部分,且时间多在新生开学期间,形式多为横幅、宣传彩页、展板或者讲座中的一个章节,内容多为罗列校园贷的定义、特点、危害等文字性表述,缺乏生动性和警示性。学校更是很少开设专门的理财消费课程或讲座,偶尔涉及相关内容则具有明显的滞后性,与现实社会纷繁复杂、花样频出的校园贷陷阱有明显的脱节。

2.3 政府层面

(1)法律法规不健全。目前互联网金融这个行业的发展速度已经超过立法的进度,这也导致现有的法律很难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在缺少规范的前提下,监管漏洞暴露,从而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目前我国的金融领域基本法律对校园贷没有明确涉及,更没有专门性法律法规,也没有明确的事后处置的法律,这使得治理校园贷从根本层面上处于被动局面。

(2)监管体系不健全。对于校园贷的监管,目前主要是由银监会主导,再联合教育部门等其他部门共同监管。但实际中往往并不明确,目前出台的政策文件又缺乏可操作性,且没有确切的监管标准,存在一定的漏洞。借贷平台的准入门槛不高,非正规的金融机构监管不到位,运行机制不完善,整个行业不自律,这都使得校园贷存在很大的风险。

3 校园贷的整治建议

3.1 加强和完善关于校园贷法律规制工作

法律法规与监管体制的不健全,导致校园贷这一灰色事物反复游走在灰色地带。应对民间借贷的相关问题在法律法规中予以明晰,明确界定校园贷主体法律地位,明确网贷平台的责任、义务和权益。加快专门性法律法规的制定,对校园贷法律风险和市场风险进行全面监管,对校园贷中的主管单位、借贷平台、借贷对象、审核机制、利率作出界定,对可能出现的欺诈、暴力催债、信息泄露、高利贷等作出规制,明确合法与非法的界限,对借贷双方的权利义务作出诠释,做到有法可依。

3.2 健全监管机制

(1)提高借贷平台准入门槛。严格审核借贷平台资质,主管部门制定准入标准,要求所有借贷平台在面向特定学生群体开放借贷业务时就要提交相关申请,申请通过后才可从事相关业务,且不得超出经营范围。每年主管部门需要对其资质进行审核,拥有良好信用体系,完备承受风险能力,合理的违约金和逾期费率,正规还贷流程的借贷平台允许在被监管的情况下面向学生开展借贷业务。

(2)强化运行机制监管。对借贷平台从宣传、放贷、催收等一系列环节进行监管,要求平台对借贷学生的信息进行严格审核,尤其防止盗用、假冒、欺诈等形式的借贷。还可以参考其他借贷形式,设置担保人或见证人,避免一旦发生逾期不还款或恶意欠贷的情形,借贷平台会采取不恰当的方式追款。同时,为保障借贷市场的正常运行,还应加强征信管理,确保每一笔贷款都能纳入征信管理体系。

(3)增加行业自律性。成立行业自律组织,建立行业自律规范和准则,行业内部相互监督,对违法催收行为予以抵制,发挥行业自律组织的柔性作用,更好地参与、配合政府主管部门的整治活动,同时引导借贷平台接受监管、完善管理、守法经营。

3.3 加大正确消费观和金融知识的宣传教育

加强教育引导,增加学生合理消费观的培育和引导,这是规范整个校园网贷行为的重要举措。开展学生听得进去的安全教育活动,这就需要高校教育工作者在进行安全教育时具有针对性,对教育形式和内容要及时进行更新,选取时下具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少定义多案例。将金融知识、法治知识作为通识课纳入高校人才培养体系,有条件的高校可以开设相关的理财消费课程或讲座,邀请当地金融机构、公安机关专业人士进行讲座,让学生亲身感受,加深理解。开展能够调动学生广泛参与的活动,如教育微课、知识竞赛、文艺作品选拔等较为生动活泼的活动,提高安全教育效率,提升效果。教育学生树立正确的金钱观,提升对互联网时代的套路、陷阱的警惕性,摒弃虚荣、冲动、攀比的消费理念,不过度超前消费,不寻求非法帮助,面对诱惑能明辨、可抵御、有自我保护意识。

政府主管部门也应承担起责任,加大宣传力度,开办公益讲座,拍摄公益广告、短片、微电影等,引导学生形成正确的消费观和理性的金融理财风气。

3.4 做好大学生相关帮扶工作和法律援助工作

校园贷的市场很大一部分针对的是二三线城市的经济条件相对较差的学生群体。这类人群因自身或家庭的需求,有着急切的金钱需求,但同时也有着极其脆弱的抗风险能力,防范校园贷,很重要的一方面就是提供正规、合理、多元的帮扶措施。加强国家助学贷款体系建设,扩大助学贷款受益人群,简化审批手续,缩短审批时间,让学生有困难有需求第一时间想到的是政府、社会、学校等提供的帮助和金融产品,而不是非正规非理性的借贷平台。

针对学生涉及校园贷后不敢或羞于告诉学校、老师的想法,学校要开展全面摸排,大力宣传,主动关心;针对学生遇到欺诈、非法催贷等情况不敢报警或不信任公安机关的,学校和公安机关要积极联系,主动同学生及家长沟通,宣传法律法规及政策;针对学生在校园贷诉讼中的信息不对称、举证困难等进行法律援助。

3.5 形成打击非法校园贷的合力

打击非法校园贷,需要多措并举,合力进行整治。一是教育部门、金融部门、公安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应通力合作,多方联动,形成全方位的治理合力,对校园贷开展整治。二是对采用欺诈、威胁等手段使得学生借贷的行为,对侵犯隐私、骚扰恐吓、违法催收等行为进行坚决打击。三是建立各部门共享的信息交流平台、校园安全风险预警研判机制,避免出现只依靠一个部门容易出现工作“盲区”的现象。

开展校园贷综合治理的专项整治,采取政策宣传、教育引导、排查建档、跟踪治理等方式,从学生的消费观念、学校的教育管理、机构的监管治理等方面对校园贷问题进行大摸底和大清理。

4 结论

针对在校大学生的借贷是一种向无力负担学习、生活压力的高校学子提供经济支持的途径,但校园贷极大的伪装性、迷惑性和套路性,以及其治理复杂的特点,使得消费需求旺盛、对新事物充满好奇心与初入社会生活经验缺乏的高校学子极易成为这类贷款的受害者。分析校园贷屡禁不止的原因,可以发现,学生自身、学校、政府都是可追因的环节。校园贷的治理与规范需要学生个人、家庭、学校、政府、全社会的通力合作,形成联动,清除盲区,切实呵护在校学子茁壮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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