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春梅
在教育教学领域,课堂评价是一项关键活动,通过观察、记录等工具和手段,对课堂过程进行客观评价,评判其价值和效果。通过课堂评价,可以对课堂教学的科学性、有效性和质量进行综合评判,对教学改进有极大帮助。传统的课堂教学评价主要通过人工观察记录、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主观性较强,容易陷入经验主义。在分析过程中,传统方式往往难以结合理论进行,容易缺乏针对性,难以对评估标准进行客观定量的评判[1]。随着信息技术的深入发展,各行各业都进入了信息化和智能化时代。得益于一系列智能工具的应用,行业发展和决策也趋于智能化,信息化和人工智能正在以高效、科学和精准等特性,为行业发展提供支撑。在这一大环境下,课堂评价也逐渐趋于信息化与智能化。特别是数字化课堂的推进,使得利用音视频和教育教学设备进行过程数据获取成为可能,观察和记录的手段更加自动化、智能化,同时借助人工智能技术,结合教育理论和实践经验,利用人工智能进行课堂教学智慧评价。该方式能够有效克服传统课堂评价的诸多问题[2]。
在课堂教学评价的相关技术理论方面,目前有主导主体理论和第三代活动理论等。这里对本次研究的理论基础进行论述。
主导主体教学理论是王策三先生在20世纪80年代提出的学说。该学说对教学活动进行了“主体”和“主导”两个概念的区分,并对其联系进行了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