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28日,中办、国办联合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厅字〔2016〕42号)。2017年习近平总书记在新年贺词中向全国人民宣布“每条河流要有河长了”。2017年4月14日山西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山西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晋办发〔2017〕20号)。中央和省作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部署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迅速贯彻落实,2017年6月12日正式印发了《长治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长办发〔2017〕14号)。在市县乡三级的协同努力下,有力推进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2017年底,水利部中期评估工作领导组对长治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进行考核评估,给予充分肯定;2018年初,通过省级河长制工作综合考评验收;同时,对原13县(市、区)推行河长制工作进行了全部验收,实现了“建立河长制”的目标,全面推行河长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长治市地跨海河、黄河两大流域。其中,海河流域面积11 149.2 km2,占79.9%;黄河流域面积2 806 km2,占20.1%。流域面积50 km2以上河流共97条(黄河流域20条、海河流域77条),河流全长2648.2km。其中省管河流6条,分别是浊漳河干流、浊漳河南源、浊漳河西源、浊漳河北源、清漳河长治段、沁河长治段;市级跨县主要河流11条,分别是涅河、郭河、平顺河、南大河、原庄河、黄碾河、石子河、黑水河、陶清河、色头河、岚水河;另外还有壁头河、绛河等县级主要河流80条。全市共有大中小型水库83座,总库容10.68亿m3,其中:大型水库3座(漳泽水库、关河水库、后湾水库),总库容7.11亿m3;中型水库8座(鲍家河水库、申村水库、屯绛水库、陶清河水库、月岭山水库、圪芦河水库、西堡水库、庄头水库),总库容2.07亿m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