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推行河湖长制的重大决策,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工作要求,近年来,运城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全面落实河湖长制,推动河湖长制由全面建立转向全面见效。
全市78条主要河流纳入河长制管理。其中省管河流2条,为黄河、汾河、涑水河;市管河流1条,为姚暹渠;县管河流74条。全市5处湖泊纳入湖长制管理。分别是:盐湖区鸭子池、西塬湖水库、盐池,永济市伍姓湖、芮城县圣天湖。
运城市设立市双总河长,由市委书记和市长共同担任。市长储祥好担任汾河运城段市级河长,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杰担任涑水河市级河长,分管水利工作的副市长董旭光担任黄河运城段、姚暹渠市级河长。市长储祥好另外担任运城市总湖长、盐湖市级湖长,副市长董旭光担任副总湖长、伍姓湖市级湖长。运城市河长制办公室,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董旭光任主任,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黄河山西河务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副主任。
运城市严格落实中央、省关于河湖长履职规范的有关要求,各级河长积极履职尽责,狠抓工作落实,切实做到“既挂帅、又出征”,推深做实河湖长制工作。2021年以来,市级河长共调研河流、湖泊等水域20余次,召开专题会议10余次,6月28日市级总河长、市长储祥好主持召开运城市河湖长制工作会议,强化责任落实,细化工作措施,加强生态修复与保护,推动河湖长制工作取得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