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我国融资租赁行业

2022-09-27 00:32姜奕辰
全国流通经济 2022年22期
关键词:融资金融

姜奕辰

(山东融越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山东 济南 250100)

1952年美国诞生了世界上第一家融资租赁公司,由此开启了现代融资租赁业的序幕。据《世界租赁年报》统计,从全球租赁成交额来看,1993年至今总体保持平稳增长。相对于国际市场,我国第一家融资租赁公司中国东方租赁有限公司于1981年成立,标致着中国融资租赁业务正式起步,此后至1987年,行业进入萌芽发展期 ;1988年至2008年,行业经历了调整和规范发展期。2011年至2017年,行业进入快速发展阶段,服务范围不但包括我国水利、电力等主要传统行业,更覆盖了高精信息技术、新能源等多个新兴产业领域。金融租赁凭借在贴近实体经济、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服务国民经济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等方面的优势,成为我国多层次金融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步入了行业快速发展的“大繁荣”阶段。2018年以来,行业整体处于调整时期。

本文通过分析融资租赁行业现状与发展趋势,阐述行业目前面临的主要风险并提出相应防范措施。

一、融资租赁行业现状

1.整体概况

当前国际存在主要五种金融形式,分别为银行信贷、融资租赁、直接融资、信用委托、保险。其中,融资租赁作为与实体经济联系最为紧密的金融业务之一,在拉动消费投资、优化资源配置以及完善金融市场等方面日趋重要,展现其业务独有的优势,故而成为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近年来,我国融资租赁行业产业链逐步完善,上游的资金方与制造商主要是银行机构、非银金融机构、飞机制造与其他制造商;中游的融资租赁公司主要包括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内资融资租赁公司与金融租赁公司;下游的承租公司主要有交通运输公司、工业装备公司及其他承租方。我国融资租赁行业相对国际其他发达国家起步较晚,目前仍处于发展阶段,市场竞争相对宽松。根据《融资租赁企业监督管理办法》《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从事融资租赁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外商投资租赁业管理办法》《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目前我国有两类租赁企业:一类是由原银监会批准成立的金融租赁公司,按出资人不同,可分为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和非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另一类是由商务部批准成立的非金融机构类的融资租赁企业,按企业形式不同,划分为内资融资租赁企业和外资融资租赁企业。两大类之间的差异如表1所示。

表1 银保监会与商务部批准的租赁公司对比

根据Wind金融数据库与中国租赁联盟数据,下文阐述的融资租赁公司是不含单一项目公司、分公司、SPV公司、港澳台当地租赁企业和收购海外的公司,包括一些地区监管部门列入失联或经营异常名单的企业。如图1所示,在企业数量情况方面,自2011年以来我国租赁企业数量整体保持增长趋势,但增幅逐步减缓。截至2021年6月30日,我国融资租赁公司总数约为12159家,较2020年年底的12156家增加了3家,增幅较小,主要是因2021年银保监会下发的《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加强了对融资租赁公司的监管,融资租赁公司总数在未来可能有一定下降的趋势。

图1 2006年~2021年6月我国租赁行业企业数量情况

如图2所示,从业务合同余额来看,融资租赁业务总量发展2018年以来明显放缓。截至2021年6月30日,全国融资租赁合同余额约为63030亿元人民币,较2020年底的65040亿元减少约2010亿元,下降3.1%。受宏观经济多方面的影响,我国金融监管逐步加强,这使得相应企业通过租赁方式融资的难度加大;此外,一部分资方根据监管导向逐步回归融资租赁业务本源,进而致使融资租赁业务总量规模下降。

图2 2006年~2021年6月我国租赁行业业务总量情况

如图3所示,从租赁行业注册资金情况来看,在租赁企业数量高速增长的同时,注册资金总量也快速上升,2018年以来增速放缓。截至2021年6月底,行业注册资金统一以美元比人民币1∶6.9的平均汇率折合,约合人民币33259亿元,较上年年底的33154亿元增加105亿元,增长1.19%。

图3 2006年~2021年6月我国租赁行业注册资金情况

2.融资租赁行业相关A股上市公司情况

近年来,受监管政策的影响,国内新上市的融资租赁行业相关公司较少,根据A股上市公司2021年年报数据及前瞻产业研究院整理统计,目前在A股上市的且与融资租赁行业相关的上市公司仅有7家,其中:属于金融租赁相关的上市公司有5家,分别为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租赁”)、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商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银行”);属于融资租赁相关的上市公司有2家,分别为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租赁”)、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平安”)。具体介绍如下。

(1)金融租赁相关的上市公司

①江苏租赁

公司作为国有控股金融租赁公司中的龙头企业成立于1988年4月23日,注册资本为298664.9968万元,2018年3月1日在上交所主板上市,目前第一大股东为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股权穿透最终实际控制人为江苏省人民政府。根据2021年年报数据,江苏租赁总资产993.1亿元,总负债847.6亿元,营业收入39.41亿元,净利润20.72亿元,每股净资产4.87元,每股经营现金流0.34元,净资产收益率15.36%。

②工商银行

工商银行全资子公司工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银租赁”)是国内首家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工银租赁成立于2007年11月26日,注册资本为1800000万元;其股东工商银行成立于1985年11月22日,注册资本为35640625.7089万元,2006年10月27日在上交所主板上市,目前第一大股东为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穿透最终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根据2021年年报数据,工商银行总资产35.17万亿元,总负债31.90万亿元,营业收入9428亿元,净利润3483亿元,每股净资产8.15元,每股经营现金流1.01元,净资产收益率12.15%。

③招商银行

招商银行全资子公司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银金租”)是国务院确定试点的首批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招银金租成立于2008年3月28日,注册资本为1200000万元;其股东招商银行成立于1987年3月31日,注册资本为2521984.5601万元,2002年4月9日在上交所主板上市,目前招商银行的第一大股东为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股权穿透最终实际控制人为Jpmorgan Chase & Co.(美国摩根大通集团公司)。根据2021年年报数据,招商银行总资产9.24万亿元,总负债8.38万亿元,营业收入3313亿元,净利润1199亿元,每股净资产29.01元,每股经营现金流7.22元,净资产收益率16.96%。

④交通银行

交通银行全资子公司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交银金租”)是国务院批准成立的首批银行系试点金融租赁公司之一。交银金租成立于2007年12月20日,注册资本为1400000万元;其股东交通银行成立于1987年3月30日,注册资本为7426272.6645万元,2007年5月15日在上交所主板上市,目前交通银行的第一大股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受国务院领导。根据2021年年报数据,交通银行总资产11.67万亿元,总负债10.69万亿元,营业收入2694亿元,净利润875.8亿元,每股净资产10.64元,每股经营现金流-0.47元,净资产收益率10.76%。

⑤建设银行

建设银行全资子公司建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信金租”)为国内首批获得中国银监会批准成立的金融租赁公司之一。交银金租成立于2007年12月26日,注册资本为1100000万元;其股东建设银行成立于2004年9月17日,注册资本为25001097.7486万元,2007年9月25日在上交所主板上市,目前建设银行的第一大股东为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穿透最终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根据2021年年报数据,建设银行总资产30.25万亿元,总负债27.64万亿元,营业收入8242亿元,净利润3025亿元,每股净资产9.95元,每股经营现金流1.75元,净资产收益率12.55%。

(2)融资租赁相关的上市公司

①渤海租赁

公司作为国有控股金融租赁公司中的龙头企业成立于1988年4月23日,注册资本为618452.1282万元,1996年7月16日在深交所主板上市,目前第一大股东为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股权穿透最终可通过企查查查询到的实际控制人为中信盛星有限公司。根据2021年年报数据,江苏租赁总资产993.1亿元,总负债847.6亿元,营业收入39.41亿元,净利润20.72亿元,每股净资产4.87元,每股经营现金流2.60元,净资产收益率15.36%。

②中国平安

中国平安控股的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租赁”)是一家从事国际融资租赁业务以及兼营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商业保理业务的公司。平安租赁成立于2012年9月27日,注册资本为1450000万元;其第一大股东中国平安成立于1988年3月21日,注册资本为1828024.141万元,2007年3月1日在上交所主板上市,目前中国平安的第一大股东为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股权穿透最终实际控制人为Jpmorgan Chase & Co.(美国摩根大通集团公司)。根据2021年年报数据,中国平安总资产10.14万亿元,总负债9.06万亿元,营业收入1.18万亿元,净利润1016亿元,每股净资产44.44元元,每股经营现金流4.93元,净资产收益率13%。

二、我国融资租赁行业面临的主要风险及防范措施

1.面临的风险

(1)宏观经济变化风险

融资租赁行业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特别是公司的经营业绩与发展前景方面。一方面,宏观经济增长速度放缓,将对包括租赁客户在内的全社会经济体的收益、利润和现金流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将导致租赁公司承受不断增加的信用违约,被迫抬高自身资产不良率,进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另一方面,针对特定行业和产业的调控措施也可能对租赁公司的业务经营带来重大影响。例如,政府对房地产、传统落后产能等的政策导向——如限制规模、去杠杆和促进转型等,会对租赁公司的客户类型、数量及相关业务规模加以约束,更会对特定类型租赁公司的主营业务造成直接冲击,进而对公司的发展前景产生不利影响。

(2)市场竞争风险

在银监会、商务部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国融资租赁行业蓬勃发展,融资租赁企业数量大幅增加,行业内竞争日趋激烈;同时,融资租赁行业还面临着银行、信用委托、小额贷款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竞争;更有甚者,在大数据、人工智能、5G、物联网、工业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加持下,来自金融行业之外的提供智能制造产品与解决方案、提供工业信息化系统集成服务的其他企业,也会对依托于特定实体资产的融资租赁业务形成很强的替代效应。如果租赁公司不能适应市场竞争形势的变化及时创新,市场竞争力将会下降,进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3)操作风险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如果承租人恶意将属于出租人所有的租赁资产转让或者抵押、质押给第三人,支付了合理对价的善意第三人,对于承租人交付的动产享有所有权,出租人只能向无处分权的承租人请求赔偿,不能向善意第三人主张对租赁资产的权利。这说明业务贷后过程中易出现租赁物所有权难以行使的风险。同时,从业人员的业务道德素养也会造成在融资租赁贷前尽调、贷中审查、贷后管理的过程中存在一定的操作的风险。

(4)监管政策变动风险

公司所处的行业受到银保监会、人民银行等部门的严格监管。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除需遵守《公司法》《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外,还需面对监管部门颁布的诸多规章或其他规范性文件的约束。公司若未能遵守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可能导致公司被监管机构采取监管措施。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系的深入发展,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仍在不断地变化过程中,同时除银行业的行业监管以外,公司还面临其他政府机构的日常监管。如若公司因不符合有关监管要求而遭受处罚,公司的声誉、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可能都会受到不利影响。

(5)法律法规风险

随着我国金融领域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完善,金融产品、金融工具的概念与其使用行为、使用范畴、适用主体、适用对象等要素将受到更加明确的界定与限定,一些当前由融资租赁公司自主实践,并已形成市场机制和客户群体的产品与业务创新,或将面临叫停与整顿。这将对租赁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一定的影响。例如,2021年1月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融资租赁合同章)》规定了融资租赁合同的定义、内容、形式、 效力,出租人、承租人的权利和义务,合同违约责任,合同解除,租赁物的归属。同月,《民法典》合同编之“融资租赁合同”一章进一步规定了融资租赁合同的认定,合同履行,租赁物的公示,合同解除,合同违约责任。

2.风险防范措施

面对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市场竞争、监管政策变动、租赁物所有权难以行使和法律法规等行业风险,本文认为租赁公司可通过业务管理与风险管理两大方面进行相应的风险防范。

(1)业务管理方面

主要体现在业务方向的研判、业务类型的调整和对象的选择上,通过对租赁公司业务发展态势的全面优化,从源头降低因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和市场竞争而带来的风险。

一是及时研究、认真学习国家新出台的有关各行业、产业调整的最新政策,研判社会经济发展趋势。瞄准智能制造、海洋经济、智慧农业、数字文旅、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等新兴产业和高新视听、大数据与区块链、软件开发、工业互联网、文创制作等新锐行业,提前布局相关普惠金融、小微企业融资、共享资产租赁、互联网金融等业务渠道。

二是及时总结过往业务拓展经验,研究相关行业的发展周期,以此为指导采取多行业、分散化策略,优化并拓展业务类型。值得一提的是,为了顺应“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的大趋势,建议融资租赁公司主动寻求金融领域“企业上云”的机会和开展互联网金融服务平台化合作的机会,借助合作方的大数据与云计算深度赋能的优势,大大加快自身产品与业务类型的创新。

三是多维度设定客户准入标准,以确保客户及业务的优质性,降低信用风险引发业务违约情况。

(2)风险管理层面

建立风险预警体系,加强业务流程管理。风险预警体系的建立,为风险管理提供风险预知平台。运用数字化管理,用指标动态监控,实现租前、租中、租后的预警和管控,以过程监控防范风险,保障资产的安全性和使用合理性、回款的及时性等;在日常,租赁公司应定期进行风险测试、分析、反馈,优化公司风险防控整体思路和制度,加强业务人员的风险意识培训。此外,公司风险管理相关部门应时刻关注行业政策,并及时根据政策调整其发展方向,合规操作业务,避免政策风险。

选择风险接受、降低、转移与规避的四种风险应对方式。可采用的模型以ψ(x)=F(f(x),λ)作为函数,以风险评价函数f(x)、风险优先度因子λ为其自变量。λ为“风险应对成本”对“风险损失程度”的比值,当其小于1,意味着风险管理行为相较风险后果更为划算,说明风险易于管控;反之则意味着风险难于管控;其取值来自于专家打分法。f(x)的取值来自于李克特五级打分法。f(x)与λ的参数关系将作为风险应对方式的选择标准,举例说明,λ<1,f(x)<a,风险应对方式为风险接受;λ<1,a≤f(x)<b,风险应对方式为风险降低;λ≥1,f(x)<a,风险应对方式为风险转移;λ≥1,f(x)>d,风险应对方式为风险规避。具体比如针对从业员工道德素质这类操作风险,风险等级较低,组织专家打分针对此项在业务中的优先度值为0.3,选择风险接受的应对方式,租赁公司可以通过开展团建,提升员工的认同感、归属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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