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浚淋 张兆学 杨元芳 冯国元
(四川工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四川成都 610000)
自我国进入新时代以来,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的现代化已经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目标,法治水平则直接体现这一现代化的的进程和质量。法治高校建设属于法治社会构建的重要领域,除了含括法治社会建设的基本理念和特征外,更带有自身特殊的建设要求。在我国大力构建现代大学制度的过程当中,从不同办学层次和类型的高校当中做出比较客观公正的法治水平评判成为学校评价标准的重要内容。
我们构建法治高校评估体系的初衷是为构建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服务的,最终目的是在教育领域为伟大民族复兴中国梦作出贡献。早在2010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就对完善中国特色的现代大学制度进行了政策层面的设计:目标是要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在这一目标当中,依法办学被放在第一位,凸显出法治高校评估工作的重要性。这不仅仅关乎高校本身的管理规范化、现代化问题,更重要的是,在不断变化的高校发展趋势当中,可以给予上级主管部门和高校自身更多的纵向和横向的参照系,为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提供更客观的标准。
法治高校建设属于我国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这就决定了法治高校评估体系的构建也必须在国家全面依法治国的整体框架下遵循共同的基本原则,在具体方向上形成一定的对接和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