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 滔
2021年8月20日《中国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以下简称《法律援助法》)的颁布,不仅是加大对困难群众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援助,而且推动法律援助制度改革向纵深方向发展。法律援助是“法律扶贫”,让法律服务在资源配置上实现相对平衡,国家通过协调各方利益关系,帮助弱势贫困群体接受免费法律服务,使诉讼程序体现公平正义。
其一,从政府责任到国家责任。最初法律援助是一种慈善行为,随着社会发展,法律援助对象、范围拓宽,法律援助成为公民的一项社会权利,而保护公民权利正是民主国家的职责所在。国家责任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制定法律援助法。二是通过行政拨款建立和资助法律援助机构,从经济上支持法律援助。虽然法律援助资金来源可以是多渠道的,但国家是主要力量来源,且社会力量需由国家引导。三是国家对法律援助进行监督和管理。2003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条例》(以下简称《法律援助条例》)将法律援助设定为政府责任,规定司法行政部门组织与实施相应的法律援助工作,但未对公检法三机关履行义务作出规定。2012年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刑事诉讼法》)将法律援助阶段扩大到侦查阶段,2018年修订的《刑事诉讼法》亮点之一是规定了值班律师,正是由法律援助律师担任的。
法律援助制度不仅是一种社会保障制度,也是司法人权保障制度,是实现我国宪法原则“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手段,也是国家作为一个政治组织履行法律责任的必要措施。……